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南昌九龙湖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南昌九龙湖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省农业农村厅:
报来《关于报送〈江西农业 (略) 南昌九龙湖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农函〔2022〕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97-2019)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江西农业 (略) 南昌九龙湖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2〕368号)意见,为切实改善和提升江西农业 (略) 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略) 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意实施江西农业 (略) 南昌九龙湖校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1-*-04-03-*)。
项目单位为江西农业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红谷滩区抚州大街以北、西外环高速以东、潼溪大道两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1)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平方米,包括综合楼31200 平方米, (略) 17300平方米, (略) 17300平方米, (略) 17300平方米, (略) 17300平方米, (略) 17300平方米, (略) 17300平方米, (略) 17300平方米,公共教学楼15380平方米,体育馆10010平方米,大学生活动中心7680平方米,学生宿舍*平方米,教师公寓6390平方米,食堂19040平方米,后勤保障用房2950平方米, (略) 1590平方米,专家楼3560平方米,科研实训楼17280平方米,运动场看台1350平方米,门卫及其他附属用房886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32690平方米。(2)配套设施。配建400米标准跑道运动场2片(共18041平方米),室外足球场2片(共14280平方米),篮球场14片(共8655平方米),排球场7片(共1873平方米),羽毛球场17片(共2121平方米),乒乓球场 24片(共155平方米),网球场 2片(共1387平方米),场地硬化55000平方米,绿化*平方米,室外给排水及消防管网*平方米,室外内电力、照明及管线*平方米,环保工程26000平方米,外接电缆1200米,燃气工程1项;配置智慧信息化校园设备13(台)套。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55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万元。项目资 (略) 统筹其教育收费和财政专项补助等资金予以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等有关建设法规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实行招投标。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内容执行。
七、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文号为用字第*号,节能审查批复文号为洪发改环资字〔2022〕29号。
八、请江西农业 (略) 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江西农业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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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西农业 (略) 南昌九龙湖校区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中其他事项中建设单位管理费、咨询费、评估费、保险费等依法依规非必须招标的事项可不招标,基本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相关费用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事项须委托公开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 (略) 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日 |
省农业农村厅:
报来《关于报送〈江西农业 (略) 南昌九龙湖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农函〔2022〕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97-2019)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江西农业 (略) 南昌九龙湖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2〕368号)意见,为切实改善和提升江西农业 (略) 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略) 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意实施江西农业 (略) 南昌九龙湖校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1-*-04-03-*)。
项目单位为江西农业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红谷滩区抚州大街以北、西外环高速以东、潼溪大道两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1)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平方米,包括综合楼31200 平方米, (略) 17300平方米, (略) 17300平方米, (略) 17300平方米, (略) 17300平方米, (略) 17300平方米, (略) 17300平方米, (略) 17300平方米,公共教学楼15380平方米,体育馆10010平方米,大学生活动中心7680平方米,学生宿舍*平方米,教师公寓6390平方米,食堂19040平方米,后勤保障用房2950平方米, (略) 1590平方米,专家楼3560平方米,科研实训楼17280平方米,运动场看台1350平方米,门卫及其他附属用房886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32690平方米。(2)配套设施。配建400米标准跑道运动场2片(共18041平方米),室外足球场2片(共14280平方米),篮球场14片(共8655平方米),排球场7片(共1873平方米),羽毛球场17片(共2121平方米),乒乓球场 24片(共155平方米),网球场 2片(共1387平方米),场地硬化55000平方米,绿化*平方米,室外给排水及消防管网*平方米,室外内电力、照明及管线*平方米,环保工程26000平方米,外接电缆1200米,燃气工程1项;配置智慧信息化校园设备13(台)套。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55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万元。项目资 (略) 统筹其教育收费和财政专项补助等资金予以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等有关建设法规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实行招投标。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内容执行。
七、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文号为用字第*号,节能审查批复文号为洪发改环资字〔2022〕29号。
八、请江西农业 (略) 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江西农业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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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西农业 (略) 南昌九龙湖校区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中其他事项中建设单位管理费、咨询费、评估费、保险费等依法依规非必须招标的事项可不招标,基本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相关费用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事项须委托公开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 (略) 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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