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轨道交通环保新材料产学研基地项目总平面图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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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轨道交通环保新材料产学研基地项目总平面图变更

高铁轨道交通环保新材料产学研基地项目利害关系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受理湖南亚 (略) 提出的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东路以南、中轴路以东、东十一路以西的高铁轨道交通环保新材料产学研基地项目总平面图变更的申请。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附图名称:变更前后总平图、设计变更单

图纸数量:共3张

本公示期限从**日至**日,在项目现场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对上述内容如有意见与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听证的,可于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彭磊 联系电话:0731-*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日


高铁轨道交通环保新材料产学研基地项目利害关系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受理湖南亚 (略) 提出的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东路以南、中轴路以东、东十一路以西的高铁轨道交通环保新材料产学研基地项目总平面图变更的申请。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附图名称:变更前后总平图、设计变更单

图纸数量:共3张

本公示期限从**日至**日,在项目现场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对上述内容如有意见与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听证的,可于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彭磊 联系电话:0731-*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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