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生物医药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生物医药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生物医药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物医药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 (略) 高新区东区马金铺高登街789号高新保税物流中心11栋4楼。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49′39.339″,北纬24°46′25.278″。
建设单位:云南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云南 (略) 四楼建设,租用面积638㎡。项目设置实验区和办公区,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建成后主要开展中药材性状、含量测定、鉴别等项目检测,年检测量为3.5万项/年。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7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进行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做好洒水降尘,采用环保涂料;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建筑废物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气、挥发性有机废气等。药材粉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酸性废气、挥发性有机废气分别由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均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有效收集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粉尘等,厂界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44-93)表1二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实验器皿第二道以后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实验室器皿前两道清洗废水作危废处置,第二道以后清洗废水经中和池(容积1.0m3)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园区化粪池(容积50m3)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建筑隔声、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管理维护,项目夜间不得运行,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废化学试剂、实验废液、重金属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废培养基、实验服、口罩等经灭菌灭活处理后与实验室检测废料、待检样品废料、布袋收集粉尘、化粪池污泥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纯水机废滤芯、活性炭及过滤膜由厂家更换回收,废包装、未沾染化学试剂的破碎玻璃能外售的外售,不能外售的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硝酸、硫酸、*醇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试剂分区存放,试剂存放点设置安全柜,专人专管;严格规范操作规程,落实分区防渗,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日至**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日至**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生物医药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生物医药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物医药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 (略) 高新区东区马金铺高登街789号高新保税物流中心11栋4楼。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49′39.339″,北纬24°46′25.278″。
建设单位:云南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云南 (略) 四楼建设,租用面积638㎡。项目设置实验区和办公区,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建成后主要开展中药材性状、含量测定、鉴别等项目检测,年检测量为3.5万项/年。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7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进行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做好洒水降尘,采用环保涂料;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建筑废物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气、挥发性有机废气等。药材粉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酸性废气、挥发性有机废气分别由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均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有效收集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粉尘等,厂界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44-93)表1二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实验器皿第二道以后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实验室器皿前两道清洗废水作危废处置,第二道以后清洗废水经中和池(容积1.0m3)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园区化粪池(容积50m3)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建筑隔声、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管理维护,项目夜间不得运行,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废化学试剂、实验废液、重金属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废培养基、实验服、口罩等经灭菌灭活处理后与实验室检测废料、待检样品废料、布袋收集粉尘、化粪池污泥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纯水机废滤芯、活性炭及过滤膜由厂家更换回收,废包装、未沾染化学试剂的破碎玻璃能外售的外售,不能外售的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硝酸、硫酸、*醇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试剂分区存放,试剂存放点设置安全柜,专人专管;严格规范操作规程,落实分区防渗,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日至**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日至**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生物医药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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