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1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2022-11-2914:50:00
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1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2022-11-2914:50:00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 通信地址: (略) 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 (略) 溧水生态环境局环污科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对《南京 (略) 年产30台(套)大型矿渣再利用微粉磨主齿轮箱生产线技改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建(告)〔2022〕1702号 | 2022.11.22 |
2 | 关于对《江苏 (略) 年产5500台生物质高效气化及清洁能源供热装备系统生产线搬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2〕63号 | 2022.11.23 |
3 | 关于对《南京 (略) 年产300万平方米包装系列产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2〕64号 | 2022.11.28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 通信地址: (略) 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 (略) 溧水生态环境局环污科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对《南京 (略) 年产30台(套)大型矿渣再利用微粉磨主齿轮箱生产线技改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建(告)〔2022〕1702号 | 2022.11.22 |
2 | 关于对《江苏 (略) 年产5500台生物质高效气化及清洁能源供热装备系统生产线搬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2〕63号 | 2022.11.23 |
3 | 关于对《南京 (略) 年产300万平方米包装系列产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2〕64号 | 2022.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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