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关于2022年9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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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关于2022年9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分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旗政务服务局3楼15号窗口)

邮 编:*

联系电话:0477-*

传真: 047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

(略) (略) 蒸发结晶装置房内西南角

(略) (略)

(略) (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座72㎡的危废暂存库,库内设置杂盐暂存区和废矿物油暂存区,废矿物油暂存区四周设置导流槽与收集池,配套建设防渗工程等环保工程。本项目收集、贮存杂盐晶体318 t/a,每月周转1次,一次性最大贮存30 t;收集、贮存废矿物油400 L/a、废油桶2个/a,每年周转1次。项目总投资31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大气: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防渗层、导流槽、集液池的建设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材料装卸、运输扬尘;施工车辆、动力机械燃油时排放的少量SO2、NOx、CO、烃类等污染物,均为无组织排放。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区内水泥等建筑材料分类存放于封闭的库房内,砂石等散体材料用苫布进行覆盖,施工区内进出道路上的积尘先洒水抑尘后及时清扫;②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均采取遮盖措施,车辆均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行驶路线避开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施工期间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在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泥浆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雇用当地居民,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在使用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尽可能避开夜间(22:00-06:00)、昼夜午休时间动用高噪声设备;②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修和养护;③项目建设所需水泥、沙石等物料运入、弃土弃渣等施工垃圾的运出均采用汽车运输,施工期间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经过敏感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地基挖掘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约2吨,部分可以回用于项目建设,不能回用的定期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现有厂区垃圾桶,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现场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以及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珍稀动植物等特殊保护对象。本工程利用厂区原有建设用地,施工期间不会破坏地表植被,不改变原有土地利用方式,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废矿物油储油区暂存时无组织挥发的非*烷总烃。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危废库内设置通风窗口,废矿物油储存于封闭储油桶,并采取密闭转运方式。运营期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①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不新增工作人员。②项目贮存的废矿物油产品属于可燃液体,遇明火会引发燃烧。储油桶发生火灾时,会产生事故状态下的地面冲洗废水。事故废水经罐车收集后运至 (略) 事故水池,事故水池容积为 10000m3,余量满足容纳本项目事故废水产生量的要求,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进出车辆行驶产生的运输噪声。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在采取货物转运过程中禁止鸣笛、低速通过,定期做汽车保养、维护和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值班人员由企业现有人员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括杂盐(HW11:900-013-11;T)318t/a、废矿物油(HW08:900-217- 08;T,I)和废油桶(HW08:900-249- 08;T,I)分别为400L/a和2个/a,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杂盐每月周转1次,废矿物油和废油桶每年周转1次。项目运营期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本项目主要为废矿物油渗漏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的影响(由于危废暂存库内防渗措施的破裂、老化原因,油品通过防渗层的裂缝,进入地下水和土壤从而造成污染)。废矿物油桶均使用密闭储油桶,危废暂存库、集液池和导流槽使用坚固的防渗防腐材料修建基础防渗层。废矿物油桶堆放位置较高,导流槽、集液池所处地势相对较低,发生泄漏时,废矿物油可以很快的汇入集液池,故集液池是泄漏废矿物油量最大的位置,通过人工收集到完好的储油桶内,其余位置泄漏的废矿物油容易被发现并清理,渗漏量相对较少。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一旦发现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立即检查储油桶、防渗层是否破损,若有破损及时进行修补,待防渗层修补好后,方可恢复运营。②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确定本项目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库内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和技术要求。③在项目运营期间,为监控废矿物油泄漏对地下水的污染,依托现有地下水监测井进行监测,控制标准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2

黄河杭锦旗段呼和木独险工应急抢险工程

(略) 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巴拉亥村西北

(略) 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

内蒙古蒙水 (略)

呼和木独险段上游建有福茂西险工,下游建有巴拉亥险工,本次呼和木独险工为新建工程,起点距离福茂西险工末端3.9 km,终点与巴拉亥险工起点衔接。工程组成包括坝垛工程、护挡工程和连坝工程,治理长度1910 m,其中布置坝垛26道、垛间护挡26处,安排连坝长度1910 m。项目总投资3821.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03万元。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区设置2座移动生态厕所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附近远离河流的农田肥料。施工结束后,对生态厕所及时清理,避免造成污染,严禁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生活污水。对于低浓度的洗漱生活废水,可直接用于施工区绿化降尘。工程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及环保宣传,禁止随意向黄河、农田倾倒废污水及残渣废物。

2.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燃油等排放的废气、工程取土、填筑、物料堆放及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和道路扬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尽量选用质量高、对环境空气影响小的燃料;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②装载土料等多尘物料时,应堆放整齐以减少受风面积,并适当加湿或盖上苫布;装卸物料时要有序进行;砂石净料特别是细骨料应避免露天堆放,骨料堆积边坡角度不宜过大,并适当加湿,必要时苫布盖住。③施工临时道路范围内车辆实行限速控制,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④大风和扬尘天气时减少土方施工。⑤施工区域应设置围挡。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工程噪声影响源主要为坝垛填筑、连坝工程填筑等施工机械作业、物料运输车辆等,主要影响受体为施工人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场地,不在村庄居民区200m范围内布置施工区等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作业管理,确保文明施工。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③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采用降噪措施,加强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加强对施工设备和工具的保养及维护;④严禁车辆超载超速,建议车辆夜间穿越施工区域行驶时车速要控制在20km/h以内。

4.固体废物: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施工高峰期人数为200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施工区设置的垃圾桶等保洁容器,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到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对施工区的垃圾桶需经常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苍蝇等害虫孳生。

5.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要加强管理,避免废水等跑、冒、漏发生,减免土壤环境污染;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对施工作业区内的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尽可能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表土全部用于完工后绿化覆土,采取土地平整、撒播草种等恢复措施。

6.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恢复措施:(1)保护措施。①加强管理,必须划定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尽可能地不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并且在工程段落设置警示牌;优化施工路线,夜晚尽量减少施工。③繁殖季节严禁沿岸施工作业,减轻施工对水体扰动区范围,进而减少施工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应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施工调度,避开保护区重点保护物种的繁殖期。在工程施工水域沿岸设立警告标示牌。④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的取土场范围、取土面积和取土深度进行取土作业,不得随意扩大取土范围及破坏周围农田、植被。完工后施工临时占地要恢复为原有植被。取土场剥离表土靠近取土场集中堆放,并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措施保存好表土,用于后期植被恢复。⑤不在生态红线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⑥采用具有良好降噪效果的施工机器、设备,并加强日常维护,降低施工噪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尽可能避免非必要的强噪声作业。⑦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方案堆土,坚决杜绝在水土保持红线区内随意堆弃。施工场地剥离表土所产生的土方应集中堆放,作好临时防护及拦挡措施。取土场开挖,应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和对原有的水土保持设施的破坏,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破碎的土石,集中处置。(2)恢复措施。主要针对取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堆存场、施工作业区等工程临时占地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对于永久占地,在连坝背水侧表面采取植草护坡,以防止雨水冲刷坝坡,保证工程完整美观,改善生态环境。(3)补偿措施。本工程永久占用的土地为水浇地和水工建筑用地。对于永久占用的水浇地,应及时按当地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及时给被征用土地的农牧户重新分配耕地或补偿因征用土地损失的经济收入,防止农牧民随意开垦草地、荒地、过牧等破坏草原植被,从而破坏生态环境。

、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环境:运行期工程本身不排放大气污染物,工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应急抢险时产生的车辆尾气和路面扬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拟建连坝工程路面为砂砾石路面,车辆经过砂砾石路面时应控制行驶车速;加强砂砾石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组织管理,对上路车辆进行检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

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①对*生生态影响:工程永久占压范围内植物资源均为常见种,没有珍稀保护植物,工程占压对植物多样性影响很小;工程永久占压引起的生物量损失会通过植物措施等得到恢复和补偿;植被生物增加量大于永久占压造成的生物损失量,工程实施不会对*生植被造成影响。②对水生生态影响:工程对水文情势及地形改变很小,不会改变泥沙运移等,运行期对鱼类产卵、索饵、越冬和洄游基本无影响。③对景观影响:与项目实施前相比,景观格局未发生变化,占地范围内水浇地变为水工建筑物用地,即少部分农田生态系统消失,由水工建筑景观代替,本工程拟在连坝背水侧实施植被护坡,可以保证区域生态系统功能的延续和对外界干扰的抵御。④对水土保持区影响:工程占压农田、草地植被,造成植被破坏,生物量降低,致使生态红线区内的农田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将被水工建筑物代替。通过在连坝工程边坡播撒草籽等,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的影响。对于永久占用的少量水浇地,应及时按当地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补偿。⑤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由于险工工程对局部流场的改变,会在垛迎水侧形成不稳定流态,在垛背水侧形成静水流,迎水侧有利于激流性鱼类的性腺发育和产卵、繁殖,背水侧可以为黄河鲤栖息提供场所,不会对水生生态系统特别是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产生影响。

3

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

(略) 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上游3.6km处

(略) 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

内蒙古 (略)

工程通过对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后,逐步改善陶赖沟水库水质,最终使其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项目占地面积约66666.67㎡(100亩),设计处理规模为8500 m3/d。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引排水工程、土方调整、水生植物种植、潜流湿地区、表面流湿地区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总投资5531.64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分施工扬尘和道路运输扬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开挖的土石方采取压实措施,应及时回填;修筑所用的各类砂石料应尽可能不要露天堆放,建筑材料堆放,应用苫布遮盖,对施工区域及堆场实施洒水降尘。②施工阶段限制车速和保持路面清洁已减少车辆运输扬尘;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尤其是泥沙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封闭运输;苫布苫盖运输散装含尘物料车辆,防治物料飞扬;运送砂石料车辆限载,不得洒落,粉状材料需包装运输。在施工区应设2米高围挡,以防止扬尘的扩散。③施工中如遇恶劣天气,应当停止室外施工。④施工过程中施工车辆和运输车辆采取控制速度,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保养时的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进入工地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周边公共卫生间。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避免在夜间施工,可从根本上降低源强。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施工布置。对突发性的噪声污染,应尽量避免在人群休息时发生,禁止在夜间进行。流动噪声源经过居民点时减速、禁鸣。③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同时加强管理,以减少因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不当产生的噪声。④必要时,可在局部建立临时性声屏障。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弃土和生活垃圾等。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避免垃圾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及时清理、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及弃土可送到建筑垃圾处置地点。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植被破坏。项目建成后,通过湿地、绿化的建设,植被损失将得以补偿;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可降低对植被的破环程度;随着植被的逐渐恢复,生态环境的好转,人为干扰逐渐减少,许多外迁的动物会*续回到原来的栖息地。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排水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后采用罐车拉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本项目湿地进水为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限值。尾水净化设计处理规模为8500m3/d,采用“潜流湿地+表面流湿地”组合工艺处理后,人工湿地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后进入陶赖沟水库。

2.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来源于泵站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及配套设施。②对泵站潜水污水泵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处理,隔声,减少设各的运行噪声。③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等,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运营期生活垃圾每日分类收集后清运至垃圾收集点,再由当地环卫部门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清理的植物枯枝败叶以及每年秋季清理、收割的枯死、凋落的植物残体由公园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分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旗政务服务局3楼15号窗口)

邮 编:*

联系电话:0477-*

传真: 047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

(略) (略) 蒸发结晶装置房内西南角

(略) (略)

(略) (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座72㎡的危废暂存库,库内设置杂盐暂存区和废矿物油暂存区,废矿物油暂存区四周设置导流槽与收集池,配套建设防渗工程等环保工程。本项目收集、贮存杂盐晶体318 t/a,每月周转1次,一次性最大贮存30 t;收集、贮存废矿物油400 L/a、废油桶2个/a,每年周转1次。项目总投资31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大气: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防渗层、导流槽、集液池的建设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材料装卸、运输扬尘;施工车辆、动力机械燃油时排放的少量SO2、NOx、CO、烃类等污染物,均为无组织排放。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区内水泥等建筑材料分类存放于封闭的库房内,砂石等散体材料用苫布进行覆盖,施工区内进出道路上的积尘先洒水抑尘后及时清扫;②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均采取遮盖措施,车辆均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行驶路线避开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施工期间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在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泥浆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雇用当地居民,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在使用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尽可能避开夜间(22:00-06:00)、昼夜午休时间动用高噪声设备;②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修和养护;③项目建设所需水泥、沙石等物料运入、弃土弃渣等施工垃圾的运出均采用汽车运输,施工期间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经过敏感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地基挖掘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约2吨,部分可以回用于项目建设,不能回用的定期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现有厂区垃圾桶,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现场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以及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珍稀动植物等特殊保护对象。本工程利用厂区原有建设用地,施工期间不会破坏地表植被,不改变原有土地利用方式,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废矿物油储油区暂存时无组织挥发的非*烷总烃。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危废库内设置通风窗口,废矿物油储存于封闭储油桶,并采取密闭转运方式。运营期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①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不新增工作人员。②项目贮存的废矿物油产品属于可燃液体,遇明火会引发燃烧。储油桶发生火灾时,会产生事故状态下的地面冲洗废水。事故废水经罐车收集后运至 (略) 事故水池,事故水池容积为 10000m3,余量满足容纳本项目事故废水产生量的要求,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进出车辆行驶产生的运输噪声。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在采取货物转运过程中禁止鸣笛、低速通过,定期做汽车保养、维护和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值班人员由企业现有人员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括杂盐(HW11:900-013-11;T)318t/a、废矿物油(HW08:900-217- 08;T,I)和废油桶(HW08:900-249- 08;T,I)分别为400L/a和2个/a,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杂盐每月周转1次,废矿物油和废油桶每年周转1次。项目运营期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本项目主要为废矿物油渗漏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的影响(由于危废暂存库内防渗措施的破裂、老化原因,油品通过防渗层的裂缝,进入地下水和土壤从而造成污染)。废矿物油桶均使用密闭储油桶,危废暂存库、集液池和导流槽使用坚固的防渗防腐材料修建基础防渗层。废矿物油桶堆放位置较高,导流槽、集液池所处地势相对较低,发生泄漏时,废矿物油可以很快的汇入集液池,故集液池是泄漏废矿物油量最大的位置,通过人工收集到完好的储油桶内,其余位置泄漏的废矿物油容易被发现并清理,渗漏量相对较少。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一旦发现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立即检查储油桶、防渗层是否破损,若有破损及时进行修补,待防渗层修补好后,方可恢复运营。②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确定本项目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库内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和技术要求。③在项目运营期间,为监控废矿物油泄漏对地下水的污染,依托现有地下水监测井进行监测,控制标准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2

黄河杭锦旗段呼和木独险工应急抢险工程

(略) 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巴拉亥村西北

(略) 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

内蒙古蒙水 (略)

呼和木独险段上游建有福茂西险工,下游建有巴拉亥险工,本次呼和木独险工为新建工程,起点距离福茂西险工末端3.9 km,终点与巴拉亥险工起点衔接。工程组成包括坝垛工程、护挡工程和连坝工程,治理长度1910 m,其中布置坝垛26道、垛间护挡26处,安排连坝长度1910 m。项目总投资3821.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03万元。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区设置2座移动生态厕所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附近远离河流的农田肥料。施工结束后,对生态厕所及时清理,避免造成污染,严禁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生活污水。对于低浓度的洗漱生活废水,可直接用于施工区绿化降尘。工程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及环保宣传,禁止随意向黄河、农田倾倒废污水及残渣废物。

2.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燃油等排放的废气、工程取土、填筑、物料堆放及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和道路扬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尽量选用质量高、对环境空气影响小的燃料;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②装载土料等多尘物料时,应堆放整齐以减少受风面积,并适当加湿或盖上苫布;装卸物料时要有序进行;砂石净料特别是细骨料应避免露天堆放,骨料堆积边坡角度不宜过大,并适当加湿,必要时苫布盖住。③施工临时道路范围内车辆实行限速控制,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④大风和扬尘天气时减少土方施工。⑤施工区域应设置围挡。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工程噪声影响源主要为坝垛填筑、连坝工程填筑等施工机械作业、物料运输车辆等,主要影响受体为施工人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场地,不在村庄居民区200m范围内布置施工区等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作业管理,确保文明施工。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③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采用降噪措施,加强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加强对施工设备和工具的保养及维护;④严禁车辆超载超速,建议车辆夜间穿越施工区域行驶时车速要控制在20km/h以内。

4.固体废物: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施工高峰期人数为200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施工区设置的垃圾桶等保洁容器,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到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对施工区的垃圾桶需经常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苍蝇等害虫孳生。

5.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要加强管理,避免废水等跑、冒、漏发生,减免土壤环境污染;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对施工作业区内的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尽可能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表土全部用于完工后绿化覆土,采取土地平整、撒播草种等恢复措施。

6.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恢复措施:(1)保护措施。①加强管理,必须划定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尽可能地不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并且在工程段落设置警示牌;优化施工路线,夜晚尽量减少施工。③繁殖季节严禁沿岸施工作业,减轻施工对水体扰动区范围,进而减少施工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应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施工调度,避开保护区重点保护物种的繁殖期。在工程施工水域沿岸设立警告标示牌。④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的取土场范围、取土面积和取土深度进行取土作业,不得随意扩大取土范围及破坏周围农田、植被。完工后施工临时占地要恢复为原有植被。取土场剥离表土靠近取土场集中堆放,并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措施保存好表土,用于后期植被恢复。⑤不在生态红线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⑥采用具有良好降噪效果的施工机器、设备,并加强日常维护,降低施工噪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尽可能避免非必要的强噪声作业。⑦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方案堆土,坚决杜绝在水土保持红线区内随意堆弃。施工场地剥离表土所产生的土方应集中堆放,作好临时防护及拦挡措施。取土场开挖,应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和对原有的水土保持设施的破坏,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破碎的土石,集中处置。(2)恢复措施。主要针对取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堆存场、施工作业区等工程临时占地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对于永久占地,在连坝背水侧表面采取植草护坡,以防止雨水冲刷坝坡,保证工程完整美观,改善生态环境。(3)补偿措施。本工程永久占用的土地为水浇地和水工建筑用地。对于永久占用的水浇地,应及时按当地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及时给被征用土地的农牧户重新分配耕地或补偿因征用土地损失的经济收入,防止农牧民随意开垦草地、荒地、过牧等破坏草原植被,从而破坏生态环境。

、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环境:运行期工程本身不排放大气污染物,工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应急抢险时产生的车辆尾气和路面扬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拟建连坝工程路面为砂砾石路面,车辆经过砂砾石路面时应控制行驶车速;加强砂砾石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组织管理,对上路车辆进行检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

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①对*生生态影响:工程永久占压范围内植物资源均为常见种,没有珍稀保护植物,工程占压对植物多样性影响很小;工程永久占压引起的生物量损失会通过植物措施等得到恢复和补偿;植被生物增加量大于永久占压造成的生物损失量,工程实施不会对*生植被造成影响。②对水生生态影响:工程对水文情势及地形改变很小,不会改变泥沙运移等,运行期对鱼类产卵、索饵、越冬和洄游基本无影响。③对景观影响:与项目实施前相比,景观格局未发生变化,占地范围内水浇地变为水工建筑物用地,即少部分农田生态系统消失,由水工建筑景观代替,本工程拟在连坝背水侧实施植被护坡,可以保证区域生态系统功能的延续和对外界干扰的抵御。④对水土保持区影响:工程占压农田、草地植被,造成植被破坏,生物量降低,致使生态红线区内的农田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将被水工建筑物代替。通过在连坝工程边坡播撒草籽等,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的影响。对于永久占用的少量水浇地,应及时按当地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补偿。⑤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由于险工工程对局部流场的改变,会在垛迎水侧形成不稳定流态,在垛背水侧形成静水流,迎水侧有利于激流性鱼类的性腺发育和产卵、繁殖,背水侧可以为黄河鲤栖息提供场所,不会对水生生态系统特别是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产生影响。

3

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

(略) 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上游3.6km处

(略) 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

内蒙古 (略)

工程通过对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后,逐步改善陶赖沟水库水质,最终使其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项目占地面积约66666.67㎡(100亩),设计处理规模为8500 m3/d。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引排水工程、土方调整、水生植物种植、潜流湿地区、表面流湿地区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总投资5531.64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分施工扬尘和道路运输扬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开挖的土石方采取压实措施,应及时回填;修筑所用的各类砂石料应尽可能不要露天堆放,建筑材料堆放,应用苫布遮盖,对施工区域及堆场实施洒水降尘。②施工阶段限制车速和保持路面清洁已减少车辆运输扬尘;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尤其是泥沙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封闭运输;苫布苫盖运输散装含尘物料车辆,防治物料飞扬;运送砂石料车辆限载,不得洒落,粉状材料需包装运输。在施工区应设2米高围挡,以防止扬尘的扩散。③施工中如遇恶劣天气,应当停止室外施工。④施工过程中施工车辆和运输车辆采取控制速度,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保养时的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进入工地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周边公共卫生间。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避免在夜间施工,可从根本上降低源强。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施工布置。对突发性的噪声污染,应尽量避免在人群休息时发生,禁止在夜间进行。流动噪声源经过居民点时减速、禁鸣。③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同时加强管理,以减少因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不当产生的噪声。④必要时,可在局部建立临时性声屏障。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弃土和生活垃圾等。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避免垃圾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及时清理、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及弃土可送到建筑垃圾处置地点。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植被破坏。项目建成后,通过湿地、绿化的建设,植被损失将得以补偿;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可降低对植被的破环程度;随着植被的逐渐恢复,生态环境的好转,人为干扰逐渐减少,许多外迁的动物会*续回到原来的栖息地。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排水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后采用罐车拉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本项目湿地进水为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限值。尾水净化设计处理规模为8500m3/d,采用“潜流湿地+表面流湿地”组合工艺处理后,人工湿地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后进入陶赖沟水库。

2.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来源于泵站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及配套设施。②对泵站潜水污水泵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处理,隔声,减少设各的运行噪声。③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等,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运营期生活垃圾每日分类收集后清运至垃圾收集点,再由当地环卫部门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清理的植物枯枝败叶以及每年秋季清理、收割的枯死、凋落的植物残体由公园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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