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影枫实业有限公司年产展示用品50万个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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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影枫实业有限公司年产展示用品50万个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略) 年产展示用品50万个生产线项目

(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日, (略) 根据年产展示用品50万个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是一家以制造、加工展示用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等为主的企业,企业利 (略) 璜山镇开元路17号的现有闲置厂房实施生产,购置冲床、折弯机、剪板机等设备,建成形成年产展示用品50万个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9年11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 (略) 年产展示用品50万个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诸环建〔2019〕412号。

本项目于2019年12月份开工建设,2022年7月份竣工并开始调试运行。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43Y001Z。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8万元。

(四)验收范围

因市场原因,项目部分设备尚未实施,已建设部分已配套环保设备并正常运行,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报告及批复确定的 (略) 年产展示用品50万个生产线项目已建设部分的生产能力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对照,项目性质、建设地点、生产工艺、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等与原审批环评和批复基本一致。其中,项目厂区内平面布置略有变化,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或新增敏感点。

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对照: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废水。项目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璜 (略)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根据项目实地勘察,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木工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废气,食堂仅供蒸饭使用,本次未监测。

项目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小,直接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项目在易产生粉尘的部位设置集气罩,木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中央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光催化一体机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度15米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固化废气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经现场调查后,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冲床、折弯机、剪板机等各类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噪声级约为70-85dB(A)。企业通过以下措施隔音降噪:

①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设备选购时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

②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

③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或基础。

④生产车间安装双层隔声门窗,生产时不打开门窗。

⑤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企业经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根据项目实地勘察,项目实际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角料及屑、废焊丝、废木板边角料、木屑、废包装材料、喷塑粉尘收尘、木工粉尘收尘、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及生活垃圾。

企业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金属角料及屑、废焊丝、废木板边角料、木屑、废包装材料、木工粉尘收尘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喷塑粉尘收尘直接回用于生产,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企业已建设规范化固废堆放场所,并且设置标识牌。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严格按照不同原辅料的性质分类贮存,防止原辅料泄漏液进入附近水体或土壤。

厂区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规定做好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记录台账,防止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发生遗失事故。

企业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企业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定期对天然气管道质量、阀门焊接处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天然气泄露检测,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在线监测装置

企业已规范化建设废水、废气排放口;无在线监测要求。

(3)其他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木加工粉尘处理设施对废气中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84.1%~84.2%。

天然气废气、喷塑固化废气处理设施对废气中非*烷总烃的去除效率为94.0%~94.9%。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日-26日),生活污水排放口中 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总磷、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日-26日),木加工粉尘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天然气废气、喷塑固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SO2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 (略) 空气质量达标进位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诸蓝天[2019]1号)中低氮燃烧标准50mg/m3的要求。

喷塑粉尘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日-26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日-26日),项目所在地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企业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金属角料及屑、废焊丝、废木板边角料、木屑、废包装材料、木工粉尘收尘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喷塑粉尘收尘直接回用于生产,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验收项目固废处置规范,符合污染控制要求。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先行)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影响分析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

经检查, (略) 年产展示用品50万个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基本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暂存与处置基本规范,验收资料基本齐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 (略) 年产展示用品50万个生产线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强化废气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废气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按照规范建设危废贮存场所,完善标识标牌,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的规范化管理。

2.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内容。

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完善相关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按要求落实验收公示及信息平台申报等相关工作。

八、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日---**日。

2、当地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电话:0575-*

3、建设单位

(略) 电话:*

4、公开网址

浙江绍兴 (略) http://**


(略) 年产展示用品50万个生产线项目

(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日, (略) 根据年产展示用品50万个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是一家以制造、加工展示用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等为主的企业,企业利 (略) 璜山镇开元路17号的现有闲置厂房实施生产,购置冲床、折弯机、剪板机等设备,建成形成年产展示用品50万个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9年11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 (略) 年产展示用品50万个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诸环建〔2019〕412号。

本项目于2019年12月份开工建设,2022年7月份竣工并开始调试运行。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43Y001Z。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8万元。

(四)验收范围

因市场原因,项目部分设备尚未实施,已建设部分已配套环保设备并正常运行,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报告及批复确定的 (略) 年产展示用品50万个生产线项目已建设部分的生产能力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对照,项目性质、建设地点、生产工艺、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等与原审批环评和批复基本一致。其中,项目厂区内平面布置略有变化,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或新增敏感点。

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对照: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废水。项目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璜 (略)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根据项目实地勘察,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木工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废气,食堂仅供蒸饭使用,本次未监测。

项目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小,直接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项目在易产生粉尘的部位设置集气罩,木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中央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光催化一体机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度15米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固化废气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经现场调查后,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冲床、折弯机、剪板机等各类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噪声级约为70-85dB(A)。企业通过以下措施隔音降噪:

①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设备选购时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

②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

③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或基础。

④生产车间安装双层隔声门窗,生产时不打开门窗。

⑤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企业经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根据项目实地勘察,项目实际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角料及屑、废焊丝、废木板边角料、木屑、废包装材料、喷塑粉尘收尘、木工粉尘收尘、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及生活垃圾。

企业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金属角料及屑、废焊丝、废木板边角料、木屑、废包装材料、木工粉尘收尘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喷塑粉尘收尘直接回用于生产,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企业已建设规范化固废堆放场所,并且设置标识牌。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严格按照不同原辅料的性质分类贮存,防止原辅料泄漏液进入附近水体或土壤。

厂区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规定做好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记录台账,防止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发生遗失事故。

企业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企业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定期对天然气管道质量、阀门焊接处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天然气泄露检测,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在线监测装置

企业已规范化建设废水、废气排放口;无在线监测要求。

(3)其他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木加工粉尘处理设施对废气中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84.1%~84.2%。

天然气废气、喷塑固化废气处理设施对废气中非*烷总烃的去除效率为94.0%~94.9%。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日-26日),生活污水排放口中 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总磷、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日-26日),木加工粉尘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天然气废气、喷塑固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SO2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 (略) 空气质量达标进位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诸蓝天[2019]1号)中低氮燃烧标准50mg/m3的要求。

喷塑粉尘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日-26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日-26日),项目所在地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企业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金属角料及屑、废焊丝、废木板边角料、木屑、废包装材料、木工粉尘收尘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喷塑粉尘收尘直接回用于生产,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验收项目固废处置规范,符合污染控制要求。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先行)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影响分析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

经检查, (略) 年产展示用品50万个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基本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暂存与处置基本规范,验收资料基本齐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 (略) 年产展示用品50万个生产线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强化废气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废气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按照规范建设危废贮存场所,完善标识标牌,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的规范化管理。

2.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内容。

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完善相关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按要求落实验收公示及信息平台申报等相关工作。

八、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日---**日。

2、当地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电话:0575-*

3、建设单位

(略) 电话:*

4、公开网址

浙江绍兴 (略)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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