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江供水枢纽工程——湛江湾海底隧道安全隐患整改及运营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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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江供水枢纽工程——湛江湾海底隧道安全隐患整改及运营提升工程

(略) (略) :
  报来鉴江供水枢纽工程—湛江湾海底隧道安全隐患整改及运营提升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鉴江供水枢纽工程的正常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鉴江供水枢纽工程—湛江湾海底隧道安全隐患整改及运营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211-*-04-05-*)。
  项目 (略) (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湛江湾跨海盾构隧道(跨区域)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湛江湾跨海盾构隧道进行整改和维护,主要包括:1.管片、竖井堵漏:对渗水区域进行灌浆堵漏;2.管片内防腐修复:打磨清理原防腐层、找平重刷防腐层;3.钢管外防腐修复:钢管喷砂除锈,重刷防腐层;4.检修走道板更换:拆除原走道板,新装不锈钢走道板;5.隧道排水系统改造:新装排水泵8台,安装排水管道,两台变压器扩容以及电气改造;6.隧道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安装103个视频监控点机器人巡检系统;7.安装巡检机器人、导向轨道、监控软件等;8.竖井安装电梯:东海岛竖井建设25m高的钢结构货梯井道及安装货梯。
  四、项目总投资为4519.0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519.03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项目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在建设期及建成投入使用后采用科学的管理和适当的环保治理手段,可控制环境污染。建设及运营期必须严格按照环保批复的控制性指标要求进行建设,切实做到“三同时”,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六、招标内容:详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鉴江供水枢纽工程—湛江湾海底隧道安全隐患整改及运营提升工程有关情况的说明、粤海水务纪〔2022〕46号、湛鉴管函〔2021〕32号、湛鉴管函〔2022〕26号、湛鉴供水函〔2022〕002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略) :
  报来鉴江供水枢纽工程—湛江湾海底隧道安全隐患整改及运营提升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鉴江供水枢纽工程的正常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鉴江供水枢纽工程—湛江湾海底隧道安全隐患整改及运营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211-*-04-05-*)。
  项目 (略) (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湛江湾跨海盾构隧道(跨区域)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湛江湾跨海盾构隧道进行整改和维护,主要包括:1.管片、竖井堵漏:对渗水区域进行灌浆堵漏;2.管片内防腐修复:打磨清理原防腐层、找平重刷防腐层;3.钢管外防腐修复:钢管喷砂除锈,重刷防腐层;4.检修走道板更换:拆除原走道板,新装不锈钢走道板;5.隧道排水系统改造:新装排水泵8台,安装排水管道,两台变压器扩容以及电气改造;6.隧道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安装103个视频监控点机器人巡检系统;7.安装巡检机器人、导向轨道、监控软件等;8.竖井安装电梯:东海岛竖井建设25m高的钢结构货梯井道及安装货梯。
  四、项目总投资为4519.0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519.03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项目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在建设期及建成投入使用后采用科学的管理和适当的环保治理手段,可控制环境污染。建设及运营期必须严格按照环保批复的控制性指标要求进行建设,切实做到“三同时”,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六、招标内容:详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鉴江供水枢纽工程—湛江湾海底隧道安全隐患整改及运营提升工程有关情况的说明、粤海水务纪〔2022〕46号、湛鉴管函〔2021〕32号、湛鉴管函〔2022〕26号、湛鉴供水函〔2022〕002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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