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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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77-*
传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编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物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
1 | (略) 瑞象 (略) 生猪养殖场二期建设项目 | 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内 (略) 石拉乌素煤矿井田范围内 | 达拉特旗恩格贝镇黄母哈日村乔家圪卜社 | 内蒙古 (略) | 改扩建完成后,全场养殖规模为生猪存栏9000头、种猪存栏3600头;年出栏生猪35000头,仔猪45000头。对已建成的设施进行改造,将一期工程现有工程东区的育肥隔离区改造为保育育肥区,西区的病猪隔离区改造为母猪区,人员隔离区改造为病猪隔离区;新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车间、危废暂存间等。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 猪舍及时清理;猪舍定期喷洒除臭剂;粪便及时进行好氧堆肥,并喷洒除臭剂除臭;黑膜厌氧发酵存储塘喷洒除臭剂除臭,池体上方设置黑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与沼气一同收集处理后燃烧排放;化制车间恶臭统一收集至设备自带活性炭除臭系统集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氧化塘定期喷洒除臭剂。沼气经气水分离器(重力法)+冷凝水收集罐+二级脱硫(干法脱硫)处置后由火炬点燃排放。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H2S、NH3场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标准。锅炉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猪尿液、冲洗废水、化制车间冷凝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均进入场区污废水处理区调节池,经黑膜厌氧发酵池及氧化塘发酵后,出水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表2 液体畜禽粪便厌氧处理卫生学要求后作为肥水还田。项目区内养殖舍、氧化塘等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场所须做好防渗、防雨等措施,不得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同时在厂区周边设置监控井,定期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的原则,做好土壤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按规定进行监测。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排风扇、风机、锅炉、泵类等。在采取了基础减震消声,再经厂房屏蔽作用进一步消减噪声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在42.7~47.4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产生及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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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瑞象 (略) 生猪养殖场二期建设项目 | 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内 (略) 石拉乌素煤矿井田范围内 | 达拉特旗恩格贝镇黄母哈日村乔家圪卜社 | 内蒙古 (略) | 改扩建完成后,全场养殖规模为生猪存栏9000头、种猪存栏3600头;年出栏生猪35000头,仔猪45000头。对已建成的设施进行改造,将一期工程现有工程东区的育肥隔离区改造为保育育肥区,西区的病猪隔离区改造为母猪区,人员隔离区改造为病猪隔离区;新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车间、危废暂存间等。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 猪舍及时清理;猪舍定期喷洒除臭剂;粪便及时进行好氧堆肥,并喷洒除臭剂除臭;黑膜厌氧发酵存储塘喷洒除臭剂除臭,池体上方设置黑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与沼气一同收集处理后燃烧排放;化制车间恶臭统一收集至设备自带活性炭除臭系统集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氧化塘定期喷洒除臭剂。沼气经气水分离器(重力法)+冷凝水收集罐+二级脱硫(干法脱硫)处置后由火炬点燃排放。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H2S、NH3场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标准。锅炉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猪尿液、冲洗废水、化制车间冷凝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均进入场区污废水处理区调节池,经黑膜厌氧发酵池及氧化塘发酵后,出水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表2 液体畜禽粪便厌氧处理卫生学要求后作为肥水还田。项目区内养殖舍、氧化塘等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场所须做好防渗、防雨等措施,不得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同时在厂区周边设置监控井,定期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的原则,做好土壤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按规定进行监测。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排风扇、风机、锅炉、泵类等。在采取了基础减震消声,再经厂房屏蔽作用进一步消减噪声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在42.7~47.4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产生及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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