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乌海市德斯新型材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玻璃缠绕丝(单丝直径≤9微米)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乌海市德斯新型材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玻璃缠绕丝(单丝直径≤9微米)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略) 德斯新型 (略) 年产2万吨玻璃缠绕丝(单丝直径≤9微米)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略) 德斯新型 (略) 年产2万吨玻璃缠绕丝(单丝直径≤9微米)项目

(略) 千里山工业园区

(略) 德斯新型 (略)

(略) 海环 (略)

建设内容:项 (略) 立钧保温材料厂已建成厂房建设,生产厂房占地面积为3500㎡,车间内设置玻璃缠绕丝生产线2条,同时在该厂房内设置配电室、设置有烘干房(包括烘干房发热机组、烘干房风机)、原料及成品仓库,年产玻璃缠绕丝2万t/a。单条生产线年产玻璃缠绕丝1万t/a,及其他配套设施。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95%。

(1)废气

本项目施工主要为在已建成厂房内安装设备,故本项目在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扬尘、物料运输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

①装修、设备安装扬尘

项目装修及设备安装均在室内完成,且扬尘产生量极小。

②运输扬尘

本项目在设备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车辆运输过程中道路路面扬尘的产生量与湿度、车辆行驶速度以及近地面风速等有关。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建成区,周围均为乡政道路,几乎无运输粉尘产生。

③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

本项目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中含有CO、THC、NOX等物质。施工产生的废气量不大,且这种污染源较为分散,且为流动性,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通过加强施工期管理,可有效减小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几乎无施工废水产生,主要水污染源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施工高峰期人员预计5人,生活用水按50L/人·d考虑,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取0.8,则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0.2t/d,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产业园已建成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3)噪声

生产中的机械设备较多,因此本项目应加强噪声的治理工作,主要从设备选型、阻隔传播途径和受声者保护三方面入手。

①在设备选型中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

②振动转动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支座,包扎阻尼材料,并提高安装质量。

③加强操作人员自身保护,发放防噪用品,设隔离操作间,以减轻人员与高噪音设备长期接触。

④在总图布置时应尽可能少地将噪声设备布设在厂界附近,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确保工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保证操作环境中的设备噪声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2.2-2007)中规定的85dB(A)标准,从而对操作人员起到保护作用,同时通过距离衰减等,可保证厂界噪声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要求。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综上,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玻璃清洗过程中清洗设备底部产生少量污泥,该部分污泥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略) 德斯新型 (略) 年产2万吨玻璃缠绕丝(单丝直径≤9微米)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略) 德斯新型 (略) 年产2万吨玻璃缠绕丝(单丝直径≤9微米)项目

(略) 千里山工业园区

(略) 德斯新型 (略)

(略) 海环 (略)

建设内容:项 (略) 立钧保温材料厂已建成厂房建设,生产厂房占地面积为3500㎡,车间内设置玻璃缠绕丝生产线2条,同时在该厂房内设置配电室、设置有烘干房(包括烘干房发热机组、烘干房风机)、原料及成品仓库,年产玻璃缠绕丝2万t/a。单条生产线年产玻璃缠绕丝1万t/a,及其他配套设施。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95%。

(1)废气

本项目施工主要为在已建成厂房内安装设备,故本项目在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扬尘、物料运输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

①装修、设备安装扬尘

项目装修及设备安装均在室内完成,且扬尘产生量极小。

②运输扬尘

本项目在设备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车辆运输过程中道路路面扬尘的产生量与湿度、车辆行驶速度以及近地面风速等有关。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建成区,周围均为乡政道路,几乎无运输粉尘产生。

③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

本项目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中含有CO、THC、NOX等物质。施工产生的废气量不大,且这种污染源较为分散,且为流动性,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通过加强施工期管理,可有效减小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几乎无施工废水产生,主要水污染源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施工高峰期人员预计5人,生活用水按50L/人·d考虑,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取0.8,则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0.2t/d,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产业园已建成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3)噪声

生产中的机械设备较多,因此本项目应加强噪声的治理工作,主要从设备选型、阻隔传播途径和受声者保护三方面入手。

①在设备选型中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

②振动转动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支座,包扎阻尼材料,并提高安装质量。

③加强操作人员自身保护,发放防噪用品,设隔离操作间,以减轻人员与高噪音设备长期接触。

④在总图布置时应尽可能少地将噪声设备布设在厂界附近,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确保工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保证操作环境中的设备噪声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2.2-2007)中规定的85dB(A)标准,从而对操作人员起到保护作用,同时通过距离衰减等,可保证厂界噪声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要求。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综上,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玻璃清洗过程中清洗设备底部产生少量污泥,该部分污泥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