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年产200套汽车覆盖件车门模具生产线零增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金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年产200套汽车覆盖件车门模具生产线零增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金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年产200套汽车覆盖件车门模具生产线零增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浙江 (略)
项目建设地:仙居县福应街道永安工业集聚区丰溪东路8号
项目名称:浙江 (略) 年产200套汽车覆盖件车门模具生产线零增地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行业类别:C3391黑色金属铸造
建设内容及规模:浙江 (略) (略) 仙居县永安工业集聚区丰溪东路8号,拟建设厂房,建筑面积6737.79m2,购置抛丸机、行车等设备,形成年产200套汽车覆盖件车门模具的生产能力。项目经仙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202-*-07-02-*)。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仙居县福应街道永安工业集聚区丰溪东路8号。根据现场实地调查,并结合卫星资料图,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析如下:
(1)环境空气:评价5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2)声环境:评价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本项在工业园区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入。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混砂粉尘G1、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G2、造型粉尘G3、取泡沫模具废气G4、刷涂废气G5、熔化烟尘G6、烧模废气G7、浇注废气G8、解模落砂粉尘G9、再生砂处理粉尘G10、抛丸粉尘G11和打磨粉尘G12。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在采取了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能满足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仙居县工业企业污水入网排放管理规定》(仙政发[2008]74号)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放浓度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确定的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后排入永安溪。
3、噪声影响分析
经预测,项目实施后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四、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表1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14/混砂粉尘G1、解模落砂粉尘G9、再生砂处理粉尘G10 | 颗粒物 | 新增1套袋式除尘(14.2万m3/h)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
DA013/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G2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新增低氮燃烧装置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和根据《 (略) 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现有天然气锅炉要求进行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50mg/m3 | |
DA001/熔化烟尘G6 | 颗粒物 | 利用现有1套袋式除尘(6万m3/h)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 |
DA002/浇注废气G8 | 颗粒物 | 利用现有1套袋式除尘(6万m3/h)+吸附脱附+催化燃烧(8万m3/h)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 |
VOCs | ||||
DA015/抛丸粉尘G11 | 颗粒物 | 新增1套袋式除尘(4万m3/h)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 |
DA016/打磨粉尘G12 | 颗粒物 | 新增1套袋式除尘(3.8万m3/h)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非*烷总烃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
苯*烯、臭气浓度 |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 ||
厂区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 | |
非*烷总烃 | /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 ||
地表水环境 | DW001/生活污水 | 废水量 | 化粪池预处理+纳管排放 | 《关于批转仙居县工业企业污水入网排放管理规定的通知》(仙政发 [2008]74号);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他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CODCr | ||||
NH3-N | ||||
声环境 | 厂界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减振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落实好防渗、防腐措施;加强现场管理 | |||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落实风险物质贮存、使用、非正常工况过程防范措施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完善企业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和厂区环境管理,规范环保标识牌设置,落实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等管理台账。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 (略) 年产200套汽车覆盖件车门模具生产线零增地技改项 (略) 仙居县永安工业集聚区丰溪东路8号。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略) 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四性五不批”审批要求。因此,只要企业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日-**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地址:仙居县福应街道永安工业集聚区丰溪东路8号
联系人:陈永辉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拱墅区东方茂商业中心2幢6层A10室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行政审批科
单位地址:仙居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B区项目投资窗口
联系电话:0576-*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 (略)
公告发布时间:**日
浙江金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年产200套汽车覆盖件车门模具生产线零增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浙江 (略)
项目建设地:仙居县福应街道永安工业集聚区丰溪东路8号
项目名称:浙江 (略) 年产200套汽车覆盖件车门模具生产线零增地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行业类别:C3391黑色金属铸造
建设内容及规模:浙江 (略) (略) 仙居县永安工业集聚区丰溪东路8号,拟建设厂房,建筑面积6737.79m2,购置抛丸机、行车等设备,形成年产200套汽车覆盖件车门模具的生产能力。项目经仙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202-*-07-02-*)。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仙居县福应街道永安工业集聚区丰溪东路8号。根据现场实地调查,并结合卫星资料图,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析如下:
(1)环境空气:评价5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2)声环境:评价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本项在工业园区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入。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混砂粉尘G1、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G2、造型粉尘G3、取泡沫模具废气G4、刷涂废气G5、熔化烟尘G6、烧模废气G7、浇注废气G8、解模落砂粉尘G9、再生砂处理粉尘G10、抛丸粉尘G11和打磨粉尘G12。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在采取了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能满足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仙居县工业企业污水入网排放管理规定》(仙政发[2008]74号)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放浓度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确定的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后排入永安溪。
3、噪声影响分析
经预测,项目实施后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四、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表1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14/混砂粉尘G1、解模落砂粉尘G9、再生砂处理粉尘G10 | 颗粒物 | 新增1套袋式除尘(14.2万m3/h)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
DA013/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G2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新增低氮燃烧装置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和根据《 (略) 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现有天然气锅炉要求进行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50mg/m3 | |
DA001/熔化烟尘G6 | 颗粒物 | 利用现有1套袋式除尘(6万m3/h)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 |
DA002/浇注废气G8 | 颗粒物 | 利用现有1套袋式除尘(6万m3/h)+吸附脱附+催化燃烧(8万m3/h)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 |
VOCs | ||||
DA015/抛丸粉尘G11 | 颗粒物 | 新增1套袋式除尘(4万m3/h)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 |
DA016/打磨粉尘G12 | 颗粒物 | 新增1套袋式除尘(3.8万m3/h)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非*烷总烃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
苯*烯、臭气浓度 |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 ||
厂区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 | |
非*烷总烃 | /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 ||
地表水环境 | DW001/生活污水 | 废水量 | 化粪池预处理+纳管排放 | 《关于批转仙居县工业企业污水入网排放管理规定的通知》(仙政发 [2008]74号);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他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CODCr | ||||
NH3-N | ||||
声环境 | 厂界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减振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落实好防渗、防腐措施;加强现场管理 | |||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落实风险物质贮存、使用、非正常工况过程防范措施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完善企业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和厂区环境管理,规范环保标识牌设置,落实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等管理台账。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 (略) 年产200套汽车覆盖件车门模具生产线零增地技改项 (略) 仙居县永安工业集聚区丰溪东路8号。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略) 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四性五不批”审批要求。因此,只要企业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日-**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地址:仙居县福应街道永安工业集聚区丰溪东路8号
联系人:陈永辉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拱墅区东方茂商业中心2幢6层A10室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行政审批科
单位地址:仙居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B区项目投资窗口
联系电话:0576-*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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