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马-凭祥高速公路天等南连接线(百龙至返乡创业园)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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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马-凭祥高速公路天等南连接线(百龙至返乡创业园)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 (略) :

你公司报批的《巴马-凭祥高速公路天等南连接线(百龙至返乡创业园)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报批申请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基本按规范格式编制,内容较全面,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可作为开展项目污染防治设计及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工程概况

巴马-凭祥高速公路天等南连接线(百龙至返乡创业园)道路工程全 (略) 天等县,全长4.735km,项目起点顺接巴马至凭祥高速天等南互通连接线A匝道终点,向东沿X506南侧布线,经百龙屯、加华屯、桥皮村后,在桥皮村北侧与X506共线,终点在中兴苑小区南侧顺接天等县天椒大道。

其中K0+000-K2+400共2.4km为新建路段,K2+400-K4+735共2.335km沿既有县道X506扩建。设计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新建桥梁166m/2座,涵洞13道。

项目用地总面积25.16hm2,其中永久占地20.16hm2,临时占地5.00hm2。挖方总量31.72m3(含表土3.58万m3),填方总量62.96万m3(含表土3.58万m3);永久弃渣24.01万m3。全线拟设置弃渣场2处。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为24752.0万元,环保投资192.5万元,占总投资的0.7%。

环境质量现状:拟建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后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环境影响在当地可接受的范围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四、你公司的项目建设、运行期环境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把生态破坏修复为重点。做好以下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一)制定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体制,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和预防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避免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扬尘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粉尘的影响,施工期废气问题来源于开挖土石方、土建施工、石料开采和运输,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要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现场应当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不定期的洒水清扫,减少扬尘。2、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采用清洁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三)制定严格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雨污分流制度。

施工期废水包括冲洗废水、基坑废水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少量洗手废水,应设置沉淀池沉淀处理,废水上清液回用于工程用水,如清洗车辆,施工场地防尘和对临时土堆洒水等,严禁排入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得外排。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产生的弃渣弃土等施工废料运至专设的弃土场堆放,弃土场应建挡土墙,防流失。项目建设过程中装卸机械、装载汽车等产生的废机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该类物质属危废—HW08废矿物油,该类危废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集中收集,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管理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执行;施工营地生活垃圾要分类集中堆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公路施工场地周围有居民噪声敏感目标,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防治,可设置2.5m高的铁皮挡板进行降噪,设置减速和禁止鸣笛标志。2、夜间禁止施工,如工程需要在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告示当地民众。3、在满足施工质量及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性能好、噪声低或带隔声、消声设备,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噪声污染。

(六)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应严格按最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执行,减轻项目建设和运行期产生的水土流失。

(七)生态环境恢复措施:

道路建设完成后要及时进行临时施工营地等占地植被恢复。应选择当地优势群且生长迅速的灌、草植物进行种植和绿化,恢复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

五、你公司要切实承担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把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列为日常管理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到位。项目竣工后,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六、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时应当开展环境工程监 (略) 天等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做好项目备案,以便对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八、本批复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你公司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我局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略) 天等生态环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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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略) :

你公司报批的《巴马-凭祥高速公路天等南连接线(百龙至返乡创业园)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报批申请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基本按规范格式编制,内容较全面,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可作为开展项目污染防治设计及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工程概况

巴马-凭祥高速公路天等南连接线(百龙至返乡创业园)道路工程全 (略) 天等县,全长4.735km,项目起点顺接巴马至凭祥高速天等南互通连接线A匝道终点,向东沿X506南侧布线,经百龙屯、加华屯、桥皮村后,在桥皮村北侧与X506共线,终点在中兴苑小区南侧顺接天等县天椒大道。

其中K0+000-K2+400共2.4km为新建路段,K2+400-K4+735共2.335km沿既有县道X506扩建。设计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新建桥梁166m/2座,涵洞13道。

项目用地总面积25.16hm2,其中永久占地20.16hm2,临时占地5.00hm2。挖方总量31.72m3(含表土3.58万m3),填方总量62.96万m3(含表土3.58万m3);永久弃渣24.01万m3。全线拟设置弃渣场2处。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为24752.0万元,环保投资192.5万元,占总投资的0.7%。

环境质量现状:拟建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后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环境影响在当地可接受的范围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四、你公司的项目建设、运行期环境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把生态破坏修复为重点。做好以下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一)制定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体制,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和预防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避免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扬尘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粉尘的影响,施工期废气问题来源于开挖土石方、土建施工、石料开采和运输,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要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现场应当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不定期的洒水清扫,减少扬尘。2、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采用清洁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三)制定严格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雨污分流制度。

施工期废水包括冲洗废水、基坑废水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少量洗手废水,应设置沉淀池沉淀处理,废水上清液回用于工程用水,如清洗车辆,施工场地防尘和对临时土堆洒水等,严禁排入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得外排。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产生的弃渣弃土等施工废料运至专设的弃土场堆放,弃土场应建挡土墙,防流失。项目建设过程中装卸机械、装载汽车等产生的废机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该类物质属危废—HW08废矿物油,该类危废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集中收集,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管理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执行;施工营地生活垃圾要分类集中堆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公路施工场地周围有居民噪声敏感目标,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防治,可设置2.5m高的铁皮挡板进行降噪,设置减速和禁止鸣笛标志。2、夜间禁止施工,如工程需要在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告示当地民众。3、在满足施工质量及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性能好、噪声低或带隔声、消声设备,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噪声污染。

(六)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应严格按最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执行,减轻项目建设和运行期产生的水土流失。

(七)生态环境恢复措施:

道路建设完成后要及时进行临时施工营地等占地植被恢复。应选择当地优势群且生长迅速的灌、草植物进行种植和绿化,恢复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

五、你公司要切实承担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把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列为日常管理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到位。项目竣工后,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六、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时应当开展环境工程监 (略) 天等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做好项目备案,以便对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八、本批复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你公司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我局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略) 天等生态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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