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水利局关于对浦北县联发纸业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的批复
浦北县水利局关于对浦北县联发纸业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的批复
发布机构: | 浦北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日 | |
索引号: | *621/2022-36618 | 发布日期: | **日 | |
发文字号: | 浦水利复函〔2022〕83号 |
浦 (略) :
贵公司《关于申请浦 (略) 年产4万吨瓦楞纸造纸项目取水许可的函》收悉,根据已审定的《浦 (略) 年产4万吨瓦楞纸造纸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取用水的必要性
浦 (略) 位于浦北县白石水镇原氮肥厂内,于2004年建成投产运行至今,随着产品销路的扩大,现有产能 (略) 场需求,扩大生产能力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的,因此,项目取用水是必要的。
二、取用水的合理性
(一)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也不属于淘汰类工艺及设备,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二)项目取水口所在水域为《广西水功能区划(修订)》划定的武利江浦北-合浦保留区,符合武利江水功能区管理要求。
(二)项目现状年取水量11.88万m3,2025年取水量20.4万m3,新增取水量为8.52万m3,占新增余量的0.23%,符合用水总量控制要求。
(三)节水评价分析
根据《报告书》中节水评价分析结果,本项目现状年、规划年单位产品用水定额分别为5.94m3/t、5.10m3/t,均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17)中“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瓦楞原纸”定额先进值≦15 m3/t要求;本项目的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100L/人·d,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17)要求,符合用水定额标准。
三、取用水水量、水质可靠性
(一)本项目申请取水量为20.4万m3/a,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和地下水,生产用水取水口位置位于浦北县白石水镇原浦北县氮肥厂旁武利江左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6′40.256″,北纬22°05′3.7522″,在岸边设置泵站取用武利江地表水;生活用水取水口位于浦北县白石水镇原浦北县氮肥厂南面50m,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6′47.537″,北纬22°04′52.522″,设置取水井取用地下水,生产生活用水取水位置设置均较为合理。《报告书》分析保证率为90%来水量能满足年用水量20.4万m3要求,取水可靠。
(二)根据《报告书》提供的水质监测分析,项目生产用水水质总体维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基本满足项目生产用水的水质要求;项目取水井水质除了PH、铝外,基本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请贵公司针对井水中的PH、铝超标因子,采取对应的水质处理措施,使其达到III类水质标准以上,满足饮用水质标准。
四、退水方案的可行性
项目退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回用,达到零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或山林坡地农肥。项目不设置入河排污口,退水对水功能区水质、水生态环境和第三者影响不大。
五、意见建议
贵公司须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按照批复的水源及水量取用水,切实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应按《报告书》中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及节水措施,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不断优化升级厂区生产工艺,强化职工的节水意识,优先采用符合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节水器具,同时加强对取水设施、计量设施的管护,防止跑、冒、滴、漏水的现象。
(二)要依法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并按照经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的,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
(三)接受和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做好年度计划取水和取水台账工作,提供水质监测报告等。发布机构: | 浦北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日 | |
索引号: | *621/2022-36618 | 发布日期: | **日 | |
发文字号: | 浦水利复函〔2022〕83号 |
浦 (略) :
贵公司《关于申请浦 (略) 年产4万吨瓦楞纸造纸项目取水许可的函》收悉,根据已审定的《浦 (略) 年产4万吨瓦楞纸造纸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取用水的必要性
浦 (略) 位于浦北县白石水镇原氮肥厂内,于2004年建成投产运行至今,随着产品销路的扩大,现有产能 (略) 场需求,扩大生产能力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的,因此,项目取用水是必要的。
二、取用水的合理性
(一)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也不属于淘汰类工艺及设备,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二)项目取水口所在水域为《广西水功能区划(修订)》划定的武利江浦北-合浦保留区,符合武利江水功能区管理要求。
(二)项目现状年取水量11.88万m3,2025年取水量20.4万m3,新增取水量为8.52万m3,占新增余量的0.23%,符合用水总量控制要求。
(三)节水评价分析
根据《报告书》中节水评价分析结果,本项目现状年、规划年单位产品用水定额分别为5.94m3/t、5.10m3/t,均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17)中“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瓦楞原纸”定额先进值≦15 m3/t要求;本项目的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100L/人·d,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17)要求,符合用水定额标准。
三、取用水水量、水质可靠性
(一)本项目申请取水量为20.4万m3/a,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和地下水,生产用水取水口位置位于浦北县白石水镇原浦北县氮肥厂旁武利江左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6′40.256″,北纬22°05′3.7522″,在岸边设置泵站取用武利江地表水;生活用水取水口位于浦北县白石水镇原浦北县氮肥厂南面50m,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6′47.537″,北纬22°04′52.522″,设置取水井取用地下水,生产生活用水取水位置设置均较为合理。《报告书》分析保证率为90%来水量能满足年用水量20.4万m3要求,取水可靠。
(二)根据《报告书》提供的水质监测分析,项目生产用水水质总体维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基本满足项目生产用水的水质要求;项目取水井水质除了PH、铝外,基本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请贵公司针对井水中的PH、铝超标因子,采取对应的水质处理措施,使其达到III类水质标准以上,满足饮用水质标准。
四、退水方案的可行性
项目退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回用,达到零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或山林坡地农肥。项目不设置入河排污口,退水对水功能区水质、水生态环境和第三者影响不大。
五、意见建议
贵公司须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按照批复的水源及水量取用水,切实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应按《报告书》中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及节水措施,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不断优化升级厂区生产工艺,强化职工的节水意识,优先采用符合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节水器具,同时加强对取水设施、计量设施的管护,防止跑、冒、滴、漏水的现象。
(二)要依法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并按照经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的,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
(三)接受和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做好年度计划取水和取水台账工作,提供水质监测报告等。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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