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娄底市娄星区麒麟山泉水厂娄星区“潇湘”天然饮用水扩能及品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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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娄底市娄星区麒麟山泉水厂娄星区“潇湘”天然饮用水扩能及品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娄星区麒麟山泉水厂报送的《娄星区“潇湘”天然饮用水扩能及品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娄星区“潇湘”天然饮用水扩能及品牌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杉山镇农联村

建设单位

(略) 娄星区麒麟山泉水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欣鑫 (略)

项目概况

为改善饮用水质量, (略) 娄星区麒麟山泉水厂拟投资60 (略) 杉山镇农联村建设“娄星区“潇湘”天然饮用水扩能及品牌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已建成运行,本次属于补办环评手续,项目年取水9450吨/年,日取水26.25吨/天,其中:年产*桶(18L/桶)饮用山泉水,日产874桶(18L/桶)饮用山泉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治理对象

治理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生产废水

经混合、稀释、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农业灌溉。

符合《污水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要求,同时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相关要求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不外排

废气

车辆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

每天适时洒水,保持硬化路面湿润

/

噪声

设备噪声

采取基座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垃圾桶

合理处置

过滤器滤渣、水桶清洗污泥及砂粒

环卫部门收集

合理处置

废弃瓶盖及水桶、废纳滤膜及反渗透膜、废活性炭

经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进行回收利用

综合利用

生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娄星区麒麟山泉水厂报送的《娄星区“潇湘”天然饮用水扩能及品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娄星区“潇湘”天然饮用水扩能及品牌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杉山镇农联村

建设单位

(略) 娄星区麒麟山泉水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欣鑫 (略)

项目概况

为改善饮用水质量, (略) 娄星区麒麟山泉水厂拟投资60 (略) 杉山镇农联村建设“娄星区“潇湘”天然饮用水扩能及品牌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已建成运行,本次属于补办环评手续,项目年取水9450吨/年,日取水26.25吨/天,其中:年产*桶(18L/桶)饮用山泉水,日产874桶(18L/桶)饮用山泉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治理对象

治理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生产废水

经混合、稀释、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农业灌溉。

符合《污水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要求,同时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相关要求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不外排

废气

车辆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

每天适时洒水,保持硬化路面湿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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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设备噪声

采取基座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垃圾桶

合理处置

过滤器滤渣、水桶清洗污泥及砂粒

环卫部门收集

合理处置

废弃瓶盖及水桶、废纳滤膜及反渗透膜、废活性炭

经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进行回收利用

综合利用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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