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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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高新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

根据《昌吉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高新区已完成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

一、督察反馈问题

督察前期摸排发现: (略) 华电三期、大西渠镇思源村,昌吉高新区大华龙管业,奇台县蓝山屯河、星宇石材厂、天山电力、大唐鼎旺以及京新高速奇台县检查站、三个庄子乡公安检查站,准东开发区神火煤电等企业、村镇周边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工业固废、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的现象,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二、整改措施

1.完成对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华龙管业及周边倾倒、堆放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清理整治。

2.加强对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企业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工业固废产生、贮存、处置、利用台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各类固体废物规范安全处置。

3.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随意倾倒、堆放的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三、责任单位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整改情况

1.完成大华龙管业及周边倾倒、堆放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清理整治。

2.将固废监管与排污许可管理有效衔接,将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督促企业建立工业固废产生、贮存、处置、利用台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各类固体废物规范安全处置。

3.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随意倾倒、堆放的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的行为,及时清理整顿。

五、验收结论

根据整改要求,该项整改目标已达到,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档案齐全,符合验收销号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日前邮寄或直接送高新区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昌吉高新区环保局),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日至12月2日。
投诉电话:0994-*(昌吉高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昌吉高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

根据《昌吉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高新区已完成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

一、督察反馈问题

督察前期摸排发现: (略) 华电三期、大西渠镇思源村,昌吉高新区大华龙管业,奇台县蓝山屯河、星宇石材厂、天山电力、大唐鼎旺以及京新高速奇台县检查站、三个庄子乡公安检查站,准东开发区神火煤电等企业、村镇周边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工业固废、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的现象,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二、整改措施

1.完成对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华龙管业及周边倾倒、堆放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清理整治。

2.加强对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企业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工业固废产生、贮存、处置、利用台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各类固体废物规范安全处置。

3.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随意倾倒、堆放的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三、责任单位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整改情况

1.完成大华龙管业及周边倾倒、堆放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清理整治。

2.将固废监管与排污许可管理有效衔接,将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督促企业建立工业固废产生、贮存、处置、利用台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各类固体废物规范安全处置。

3.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随意倾倒、堆放的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的行为,及时清理整顿。

五、验收结论

根据整改要求,该项整改目标已达到,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档案齐全,符合验收销号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日前邮寄或直接送高新区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昌吉高新区环保局),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日至12月2日。
投诉电话:0994-*(昌吉高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昌吉高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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