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三峡崖州100MW农光互补蔬菜大棚+储能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三亚市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三峡崖州100MW农光互补蔬菜大棚+储能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崖审批复〔2022〕23号
(略) 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三峡崖州100MW农光互补蔬菜大棚+储能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三峡(三亚)梅 (略) :
贵公司《关于申请审批〈三峡崖州100MW农光互补蔬菜大棚+储能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的函》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三峡崖州100MW农光互补蔬菜大棚+储能光伏项 (略) 崖州区梅东村, (略) 区直线距离约50公里,地面高程73米左右。项目总占地面积91.85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占地类型包括林地、草地和交通运输设施用地。
项目建设过程中挖填总量为19.7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9.88万立方米,填方总量9.88万立方米,无借方,无余方。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690.70万元。项目计划于2022年10月开工,预计2023年3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及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三)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1.85公顷,扰动地表面积为91.85公顷。
(四)同意根据项目主体工程功能分区、工程总体布局、施工布置及施工时序等分区划定原则,划分为升压站区、光伏场区、施工营地区、临时堆土区4个防治分区以及防治区采取的工程措施、植被措施、临时措施等防治措施布设。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09.93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30.48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279.46万元。独立费用63.77万元,基本预备费8.0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元。
(六)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七)工程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方位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苫盖及回覆等;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并恢复植被。
(八)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施工要坚持“先挡后填、先排水后开挖”的原则,认真落实项目区水保方案各项水土防治措施,特别是临时堆土场的防护工作,禁止施工期间乱弃土行为。
(三)项目要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监测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使用。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当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并向区农业农村局报备。
(略) 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日
抄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崖审批复〔2022〕23号
(略) 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三峡崖州100MW农光互补蔬菜大棚+储能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三峡(三亚)梅 (略) :
贵公司《关于申请审批〈三峡崖州100MW农光互补蔬菜大棚+储能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的函》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三峡崖州100MW农光互补蔬菜大棚+储能光伏项 (略) 崖州区梅东村, (略) 区直线距离约50公里,地面高程73米左右。项目总占地面积91.85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占地类型包括林地、草地和交通运输设施用地。
项目建设过程中挖填总量为19.7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9.88万立方米,填方总量9.88万立方米,无借方,无余方。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690.70万元。项目计划于2022年10月开工,预计2023年3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及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三)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1.85公顷,扰动地表面积为91.85公顷。
(四)同意根据项目主体工程功能分区、工程总体布局、施工布置及施工时序等分区划定原则,划分为升压站区、光伏场区、施工营地区、临时堆土区4个防治分区以及防治区采取的工程措施、植被措施、临时措施等防治措施布设。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09.93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30.48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279.46万元。独立费用63.77万元,基本预备费8.0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元。
(六)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七)工程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方位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苫盖及回覆等;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并恢复植被。
(八)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施工要坚持“先挡后填、先排水后开挖”的原则,认真落实项目区水保方案各项水土防治措施,特别是临时堆土场的防护工作,禁止施工期间乱弃土行为。
(三)项目要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监测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使用。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当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并向区农业农村局报备。
(略) 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日
抄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海南
海南
海南
海南
海南
海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