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高档动物饲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
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高档动物饲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航宾仿真花产业园建设项目(先行)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 (略) 年产45万吨高档动物饲料建设项目
单位:浙江 (略)
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洲大道与芳菲路交叉口北侧地块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日—**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7.3~7.6(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88mg/L、悬浮物40mg/L、氨氮23.6mg/L、总磷1.70mg/L、动植物油类3.95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鸡料排气筒A出口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22.5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0.25kg/h,鸡料排气筒B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29.3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0.12kg/h,猪料排气筒C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22.8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0.41kg/h,猪料排气筒D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25.9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1.5kg/h,猪料排气筒E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27.4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0.70kg/h,猪料排气筒F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30.7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0.18kg/h,预滤料排气筒G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26.5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2.6×10-2kg/h,预滤料排气筒H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30.9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2.2×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食堂废气排气筒I出口食堂油烟的最高排放浓度为1.20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燃烧排气筒J出口SO2、NOX、颗粒物的最高平均浓度值分别为<3mg/m3、28mg/m3、4.0mg/m3、<1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标准,NOX符合《 (略)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19-2020年工作方案》执行超低排放标准30mg/m3。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总悬浮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31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北侧厂界、西南侧厂界、东南侧厂界、东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
验收报告:链接:http://** 提取码:i3jq
专家意见:链接:http://**_U7lnJw?pwd=3k98 提取码:3k98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refu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航宾仿真花产业园建设项目(先行)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 (略) 年产45万吨高档动物饲料建设项目
单位:浙江 (略)
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洲大道与芳菲路交叉口北侧地块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日—**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7.3~7.6(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88mg/L、悬浮物40mg/L、氨氮23.6mg/L、总磷1.70mg/L、动植物油类3.95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鸡料排气筒A出口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22.5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0.25kg/h,鸡料排气筒B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29.3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0.12kg/h,猪料排气筒C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22.8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0.41kg/h,猪料排气筒D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25.9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1.5kg/h,猪料排气筒E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27.4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0.70kg/h,猪料排气筒F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30.7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0.18kg/h,预滤料排气筒G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26.5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2.6×10-2kg/h,预滤料排气筒H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30.9mg/m3,最高日均值排放速率2.2×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食堂废气排气筒I出口食堂油烟的最高排放浓度为1.20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燃烧排气筒J出口SO2、NOX、颗粒物的最高平均浓度值分别为<3mg/m3、28mg/m3、4.0mg/m3、<1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标准,NOX符合《 (略)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19-2020年工作方案》执行超低排放标准30mg/m3。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总悬浮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31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北侧厂界、西南侧厂界、东南侧厂界、东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
验收报告:链接:http://** 提取码:i3jq
专家意见:链接:http://**_U7lnJw?pwd=3k98 提取码:3k98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re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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