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镇市闾阳镇孙艳兴旺塑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决定的公告
关于北镇市闾阳镇孙艳兴旺塑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决定的公告
我分局于**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予以备案。现将作出的备案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 (略) 闾阳镇孙艳兴旺塑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备案
建设单位: (略) 闾阳镇孙艳兴旺塑料厂
备案编号:北环备[2022]03号
联系电话:0416-*
通讯地址: (略) 政府办公楼C座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
我分局于**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予以备案。现将作出的备案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 (略) 闾阳镇孙艳兴旺塑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备案
建设单位: (略) 闾阳镇孙艳兴旺塑料厂
备案编号:北环备[2022]03号
联系电话:0416-*
通讯地址: (略) 政府办公楼C座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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