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4BS生产线绿色制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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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4BS生产线绿色制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次信息公示

关于“1,4BS生产线绿色制造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武汉 (略) 委托武汉智 (略) 承担“1,4BS生产线绿色制造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1,4BS生产线绿色制造技改项目

  (2)项目概要

  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使其可以共线生产多种产品。

  二、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 (略)

  单位地址: (略) 新洲区阳逻街经济开发区阳发路36号

  邮  编:*

  联 系 人:刘勇

  联系电话:02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武汉智 (略)

  单位资质:国环评证*字第2608号

  单位地址: (略) 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邮  编:*

  联 系 人:*工

  联系电话:027-*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

  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主要工作内容

  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大气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污染防治措施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查阅报告书全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10日。

关于“1,4BS生产线绿色制造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武汉 (略) 委托武汉智 (略) 承担“1,4BS生产线绿色制造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1,4BS生产线绿色制造技改项目

  (2)项目概要

  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使其可以共线生产多种产品。

  二、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 (略)

  单位地址: (略) 新洲区阳逻街经济开发区阳发路36号

  邮  编:*

  联 系 人:刘勇

  联系电话:02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武汉智 (略)

  单位资质:国环评证*字第2608号

  单位地址: (略) 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邮  编:*

  联 系 人:*工

  联系电话:027-*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

  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主要工作内容

  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大气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污染防治措施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查阅报告书全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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