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河综合治理工程-已受理项目
天通河综合治理工程-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昌平区东小口镇
公示时间:**至**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拟建项 (略) 昌平区东小口镇,项目治理起点为太平庄北街暗涵终点,于东小口沟现状钢坝闸下游约45m处入东小口沟。拟建项目河道治理总长度为4.28km,工程内容包括河道工程、建筑物工程、道路工程和绿化工程。工程总投资:190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78万元,占总投资的1.2%。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昌平区水务局
联系人:赵月
联系电话:010-*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昌平区东小口镇
公示时间:**至**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拟建项 (略) 昌平区东小口镇,项目治理起点为太平庄北街暗涵终点,于东小口沟现状钢坝闸下游约45m处入东小口沟。拟建项目河道治理总长度为4.28km,工程内容包括河道工程、建筑物工程、道路工程和绿化工程。工程总投资:190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78万元,占总投资的1.2%。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昌平区水务局
联系人:赵月
联系电话:010-*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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