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4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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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4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年11月24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0936-*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 (略) 甘州区东北郊盛和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高台县年处理70000吨工业固废资源循环化利用建设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日

建设地点

(略) 高台县南华工业园区高台县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高台县 (略)

环评编制单位

甘肃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 (略) 高台县南华工业园区高台县 (略) 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99°45′16.227″、北纬39°16′23.442″。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计划年处理高炉瓦斯灰2.5万吨,石英砂0.5万吨,将现有3.3×52m的回转窑改造为3×60m的变径回转窑,配套其他附属设施;二期计划年处理高炉瓦斯灰3.2万吨,石英砂0.8万吨,购置并安装3.5×60m回转窑一座,配套其他附属设施。通过年处理70000吨工业固体废物,实现年产*吨环保建材砖、1750吨副产品氧化锌、4550吨四氧化三铁。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7.80万元,占总投资的4.2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泼洒降尘。运营期,淬渣池冷却水循环使用;脱硫装置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集中收集于雨水池,用于原料预拌及淬渣池冷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至厂区化粪池,最终排至南华镇污水处理厂。

(二)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落实洒水抑尘、物料遮盖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污染。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为回转窑废气、水泥筒仓废气、铁粉车间废气、制砖车间废气、食堂油烟、无组织废气。通过对窑尾、窑头设置密闭集气罩,回转窑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采用“SNCR炉内脱硝+重力沉降+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30mg/m3、150mg/m3、200mg/m3、1.0mg/m3限值;水泥筒仓废气经筒仓顶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从仓顶呼吸孔排放;铁粉车间球磨、磁选设备密闭,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30mg/m3限值;制砖车间破碎、搅拌、抛光设备密闭,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通过洒水抑尘、原料库封闭等措施,降低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三)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区防渗、雨污分流措施,重点做好回转窑安装区、原料库、铁粉车间、冷却室、淬渣池、尾渣库、危废暂存间、脱硫循环水池区域防渗措施。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计划,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3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位2个,每年监测一次,监测报告存档备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四)严格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生活垃圾运至园区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营运期,铁粉车间、制砖车间布袋收尘灰及废砖坯全部回用于制砖;冷却管和窑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氧化锌产品,包装入袋并暂存于成品库;沉降室含杂质较多的氧化锌粉集中收集并作为原料回用于回转窑;生活垃圾厂区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处置;淬渣池底泥、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5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置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脱硫石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经鉴定后若属于危险废物则按危废处置,否则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贮存后综合利用。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音、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项目名称

平川镇三三村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日

建设地点

(略) 临泽县平川镇三三村北漫滩千亩林果基地东侧

建设单位

临泽县三三牛多多养殖专业合作社

环评编制单位

甘肃创新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61898m2,建筑面积12303m2,绿地面积为1400m2。新建高标准肉牛养殖小区1处,主要养殖肉牛,年存栏量800头,出栏量1399头。建设高标准双列式牛舍14栋,单列式牛舍6栋;配套建设管理房12个、消毒室1个、消毒池15座、饲料间12个、饲草堆放区14个、青贮窖12个、堆粪场12个以及场区内道路。该养殖小区内,由12户养殖户入驻修建并运营,单户各自设置2m高围墙。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7.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水冲式厕所,化粪池定期清掏,清运至平川镇平川村污水处理站。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牛舍采用干清粪工艺,牛舍不进行冲洗。牛尿的60%进入垫料被吸收,30%进入沙土层,10%自然蒸发,无养殖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运至平川镇平川村污水处理站;雨水通过雨水排水管排出场区外。

2、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运营期,在封闭饲料间内,饲料原料粉碎粉尘采用12套设备自带布袋收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饲料搅拌过程采用湿式搅拌工艺,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选用益生菌配方饲料,牛舍采用风机通风换气,牛舍和堆粪场及时清理粪便并喷洒生物除臭剂,堆粪场顶部设挡雨棚,四周设围挡且高于粪堆50cm,在场界和场区内道路两侧设置防护绿化林带,减轻恶臭气体的影响,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l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病死牛及粪便在运输途中运输车辆应顶部遮盖,较远地区输送时应采用密闭罐车输送,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输送沿途的“弃、撒、跑、冒、漏、滴”,尽量避免穿越村庄等敏感路段减少运输恶臭对沿线环境的影响。从环境管理角度,建议养殖基地将12户12个饲料加工间及其设备集中设置于1个加工车间内,统一建设粉碎、搅拌设施,并配套建设规范的污染防治设施。同时,为加强环境管理,建议将12户12个堆粪场集中设置,规范建设恶臭防治设施,将堆粪场恶臭影响降到最低。

3.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用雨污分流,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做好堆粪场、病死牛暂存间、消毒池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加强粪便在堆存、运输和污染防治等全过程管控,降低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厂区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1个,每一年监测一次;设置土壤监测点位1个,每五年监测一次,监测报告存档备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4.严格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或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废土石方在场区内调配利用,多余的土方用于场地平整,没有弃土外运。营运期,畜禽医疗废物按照畜牧部门规定处置,病死牛尸体及胎盘按照畜牧部门管理要求及《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无害化处理;牛粪、废垫料采取干清粪工艺,清运至堆粪场堆肥无害化处理后外售临泽县益农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和临泽县永盛家庭农场,综合利用,堆粪场设置防溢流沟;废塑料薄膜和废饲料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饲料粉碎机自带布袋收集的饲料粉尘用于混合饲料。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音、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之内,对风机及排风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和隔音等措施,并对通风气系统进行消声处理。运营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限值。

2022年11月24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0936-*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 (略) 甘州区东北郊盛和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高台县年处理70000吨工业固废资源循环化利用建设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日

建设地点

(略) 高台县南华工业园区高台县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高台县 (略)

环评编制单位

甘肃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 (略) 高台县南华工业园区高台县 (略) 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99°45′16.227″、北纬39°16′23.442″。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计划年处理高炉瓦斯灰2.5万吨,石英砂0.5万吨,将现有3.3×52m的回转窑改造为3×60m的变径回转窑,配套其他附属设施;二期计划年处理高炉瓦斯灰3.2万吨,石英砂0.8万吨,购置并安装3.5×60m回转窑一座,配套其他附属设施。通过年处理70000吨工业固体废物,实现年产*吨环保建材砖、1750吨副产品氧化锌、4550吨四氧化三铁。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7.80万元,占总投资的4.2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泼洒降尘。运营期,淬渣池冷却水循环使用;脱硫装置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集中收集于雨水池,用于原料预拌及淬渣池冷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至厂区化粪池,最终排至南华镇污水处理厂。

(二)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落实洒水抑尘、物料遮盖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污染。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为回转窑废气、水泥筒仓废气、铁粉车间废气、制砖车间废气、食堂油烟、无组织废气。通过对窑尾、窑头设置密闭集气罩,回转窑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采用“SNCR炉内脱硝+重力沉降+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30mg/m3、150mg/m3、200mg/m3、1.0mg/m3限值;水泥筒仓废气经筒仓顶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从仓顶呼吸孔排放;铁粉车间球磨、磁选设备密闭,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30mg/m3限值;制砖车间破碎、搅拌、抛光设备密闭,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通过洒水抑尘、原料库封闭等措施,降低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三)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区防渗、雨污分流措施,重点做好回转窑安装区、原料库、铁粉车间、冷却室、淬渣池、尾渣库、危废暂存间、脱硫循环水池区域防渗措施。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计划,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3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位2个,每年监测一次,监测报告存档备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四)严格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生活垃圾运至园区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营运期,铁粉车间、制砖车间布袋收尘灰及废砖坯全部回用于制砖;冷却管和窑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氧化锌产品,包装入袋并暂存于成品库;沉降室含杂质较多的氧化锌粉集中收集并作为原料回用于回转窑;生活垃圾厂区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处置;淬渣池底泥、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5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置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脱硫石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经鉴定后若属于危险废物则按危废处置,否则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贮存后综合利用。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音、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项目名称

平川镇三三村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日

建设地点

(略) 临泽县平川镇三三村北漫滩千亩林果基地东侧

建设单位

临泽县三三牛多多养殖专业合作社

环评编制单位

甘肃创新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61898m2,建筑面积12303m2,绿地面积为1400m2。新建高标准肉牛养殖小区1处,主要养殖肉牛,年存栏量800头,出栏量1399头。建设高标准双列式牛舍14栋,单列式牛舍6栋;配套建设管理房12个、消毒室1个、消毒池15座、饲料间12个、饲草堆放区14个、青贮窖12个、堆粪场12个以及场区内道路。该养殖小区内,由12户养殖户入驻修建并运营,单户各自设置2m高围墙。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7.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水冲式厕所,化粪池定期清掏,清运至平川镇平川村污水处理站。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牛舍采用干清粪工艺,牛舍不进行冲洗。牛尿的60%进入垫料被吸收,30%进入沙土层,10%自然蒸发,无养殖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运至平川镇平川村污水处理站;雨水通过雨水排水管排出场区外。

2、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运营期,在封闭饲料间内,饲料原料粉碎粉尘采用12套设备自带布袋收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饲料搅拌过程采用湿式搅拌工艺,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选用益生菌配方饲料,牛舍采用风机通风换气,牛舍和堆粪场及时清理粪便并喷洒生物除臭剂,堆粪场顶部设挡雨棚,四周设围挡且高于粪堆50cm,在场界和场区内道路两侧设置防护绿化林带,减轻恶臭气体的影响,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l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病死牛及粪便在运输途中运输车辆应顶部遮盖,较远地区输送时应采用密闭罐车输送,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输送沿途的“弃、撒、跑、冒、漏、滴”,尽量避免穿越村庄等敏感路段减少运输恶臭对沿线环境的影响。从环境管理角度,建议养殖基地将12户12个饲料加工间及其设备集中设置于1个加工车间内,统一建设粉碎、搅拌设施,并配套建设规范的污染防治设施。同时,为加强环境管理,建议将12户12个堆粪场集中设置,规范建设恶臭防治设施,将堆粪场恶臭影响降到最低。

3.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用雨污分流,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做好堆粪场、病死牛暂存间、消毒池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加强粪便在堆存、运输和污染防治等全过程管控,降低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厂区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1个,每一年监测一次;设置土壤监测点位1个,每五年监测一次,监测报告存档备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4.严格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或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废土石方在场区内调配利用,多余的土方用于场地平整,没有弃土外运。营运期,畜禽医疗废物按照畜牧部门规定处置,病死牛尸体及胎盘按照畜牧部门管理要求及《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无害化处理;牛粪、废垫料采取干清粪工艺,清运至堆粪场堆肥无害化处理后外售临泽县益农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和临泽县永盛家庭农场,综合利用,堆粪场设置防溢流沟;废塑料薄膜和废饲料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饲料粉碎机自带布袋收集的饲料粉尘用于混合饲料。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音、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之内,对风机及排风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和隔音等措施,并对通风气系统进行消声处理。运营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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