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禾晶元(天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高质量钽酸锂铌酸锂复合衬底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关于青禾晶元(天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高质量钽酸锂铌酸锂复合衬底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青禾晶元(天津) (略) 高质量钽酸锂铌酸锂复合衬底材料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青禾晶元(天津) (略) 高质量钽酸锂铌酸锂复合衬底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高泰道4号联东U谷园区内10-1号、10-2号楼 |
建设单位 | 青禾晶元(天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环科力(北京)环境科技发展中心 |
项目概况 | 青禾晶元(天津) (略) 拟投资20220万元,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高泰道4号联东U谷园区内10-1号、10-2号楼,建设高质量钽酸锂铌酸锂复合衬底材料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212.4㎡,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工艺区、真空设备区、检测实验及研发区等区域,购置离子注入机、热处理炉、CMP机、清洗机、修复及检测设备等,进行钽酸锂衬底片和铌酸锂衬底片生产,建成后可实现年产衬底片2万片,其中钽酸锂衬底片和铌酸锂衬底片各1万片。该项目环保投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营运期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废水治理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收集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离子注入工序未分解的特种气体经设备配套的scrubber吸附式处理器处理后,与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化学机械抛光工序产生的酸碱废气一并汇入1套“减水喷淋”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P1排放。化学机械抛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P2排放。键合、修复、热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独立的排风系统收集,通过一根17m排气筒P3排放。 P1排气筒氯化氢、氟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氨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磷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应限值要求。P2排气筒非*烷总烃、TRVOC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工艺清洗废水、碱性喷淋净化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设备排浓水及生活污水一并进入企业所在建筑独立污水排口后经联东U谷厂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厂区污水总排口污染物pH值、COD、SS、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石油类、TOC的排放浓度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相应限值要求;BOD5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离子注入机、键合机、热处理炉、清洗机、空压机、水泵、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不合格产品、废空气过滤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厂家统一回收;清洗废液、废吸附材料、废化学试剂包装瓶、沾染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日至**日 |
**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青禾晶元(天津) (略) 高质量钽酸锂铌酸锂复合衬底材料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青禾晶元(天津) (略) 高质量钽酸锂铌酸锂复合衬底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高泰道4号联东U谷园区内10-1号、10-2号楼 |
建设单位 | 青禾晶元(天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环科力(北京)环境科技发展中心 |
项目概况 | 青禾晶元(天津) (略) 拟投资20220万元,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高泰道4号联东U谷园区内10-1号、10-2号楼,建设高质量钽酸锂铌酸锂复合衬底材料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212.4㎡,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工艺区、真空设备区、检测实验及研发区等区域,购置离子注入机、热处理炉、CMP机、清洗机、修复及检测设备等,进行钽酸锂衬底片和铌酸锂衬底片生产,建成后可实现年产衬底片2万片,其中钽酸锂衬底片和铌酸锂衬底片各1万片。该项目环保投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营运期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废水治理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收集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离子注入工序未分解的特种气体经设备配套的scrubber吸附式处理器处理后,与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化学机械抛光工序产生的酸碱废气一并汇入1套“减水喷淋”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P1排放。化学机械抛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P2排放。键合、修复、热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独立的排风系统收集,通过一根17m排气筒P3排放。 P1排气筒氯化氢、氟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氨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磷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应限值要求。P2排气筒非*烷总烃、TRVOC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工艺清洗废水、碱性喷淋净化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设备排浓水及生活污水一并进入企业所在建筑独立污水排口后经联东U谷厂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厂区污水总排口污染物pH值、COD、SS、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石油类、TOC的排放浓度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相应限值要求;BOD5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离子注入机、键合机、热处理炉、清洗机、空压机、水泵、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不合格产品、废空气过滤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厂家统一回收;清洗废液、废吸附材料、废化学试剂包装瓶、沾染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日至**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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