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宁县显文建材厂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威宁县显文建材厂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
项目名称:威宁县显文建材厂
建设单位:威宁县显文建材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泥土,拟采取湿润喷洒、封闭运输、专人清扫车轮泥土;针对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尾气,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对环境的影响较小。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环评要求在施工场地最低处修简易沉淀池,并配套车辆过水设施。施工期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及场地防尘,不外排;项目不设置旱厕,施工人员入厕借助周边旱厕,沤化物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其它生活污水(如洗手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另外项目挖深不大,基本不会对地下水形成影响。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强化施工计划的执行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声、设置临时声屏障等,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制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阶段的主要固废为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充分利用其中可再生部分;剩余部分及时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渣土场处置;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贮存管理,不得将危险废物乱堆乱放或置于露天堆放场所,其收集、贮存场所应有防渗措施,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或厂家回收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石粉生产车间破碎及磨粉过程中的粉尘;腻子粉生产车间投料及搅拌过程中的粉尘;石粉储罐筒仓顶呼吸孔及仓底粉尘;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堆场扬尘;砂石料及成品装卸、转载点的粉尘和运输车辆扬尘。本项目破碎及磨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本项目对腻子粉生产线待混仓和搅拌机区域进行封闭,并由集尘罩将含尘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项目石粉筒仓产生的粉尘经自带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从筒仓顶的排气孔中排出。建设单位在包装机下料口设置透明挡帘,帘口与地面相接,经挡帘密封后的包装工序含尘废气不外逸散,经自然沉降后落在地面,企业定期清理灰尘,并将收集到的粉尘返回生产。建设单位对运输道路、堆场、砂石料及成品装卸、转载点进行洒水防尘,对环境影响小。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场外雨水进入周边排水边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防尘;职工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清掏作为农肥施用于周边旱地。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给料机、破碎机、球磨机、搅拌机、包装机和输送机等设备,产生噪声的源强一般为80-95dB(A),经过建筑物的隔声及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洗车槽和初期雨水池沉渣、除尘器收尘灰以及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洗车槽和初期雨水池沉渣清掏后,自然晾干,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实现资源化利用。收尘灰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机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XMGK":"建设1条石粉生产线和1条腻子粉生产线;设置有石粉生产车间、腻子粉生产车间、石粉储罐、产品仓库、原料堆场、办公室以及其他配套辅助区域。项目建成后年产1.5万吨石粉、0.8万吨腻子粉。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威宁县显文建材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名称:威宁县显文建材厂
日期:**
项目名称:威宁县显文建材厂
建设单位:威宁县显文建材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泥土,拟采取湿润喷洒、封闭运输、专人清扫车轮泥土;针对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尾气,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对环境的影响较小。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环评要求在施工场地最低处修简易沉淀池,并配套车辆过水设施。施工期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及场地防尘,不外排;项目不设置旱厕,施工人员入厕借助周边旱厕,沤化物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其它生活污水(如洗手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另外项目挖深不大,基本不会对地下水形成影响。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强化施工计划的执行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声、设置临时声屏障等,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制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阶段的主要固废为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充分利用其中可再生部分;剩余部分及时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渣土场处置;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贮存管理,不得将危险废物乱堆乱放或置于露天堆放场所,其收集、贮存场所应有防渗措施,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或厂家回收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石粉生产车间破碎及磨粉过程中的粉尘;腻子粉生产车间投料及搅拌过程中的粉尘;石粉储罐筒仓顶呼吸孔及仓底粉尘;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堆场扬尘;砂石料及成品装卸、转载点的粉尘和运输车辆扬尘。本项目破碎及磨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本项目对腻子粉生产线待混仓和搅拌机区域进行封闭,并由集尘罩将含尘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项目石粉筒仓产生的粉尘经自带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从筒仓顶的排气孔中排出。建设单位在包装机下料口设置透明挡帘,帘口与地面相接,经挡帘密封后的包装工序含尘废气不外逸散,经自然沉降后落在地面,企业定期清理灰尘,并将收集到的粉尘返回生产。建设单位对运输道路、堆场、砂石料及成品装卸、转载点进行洒水防尘,对环境影响小。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场外雨水进入周边排水边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防尘;职工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清掏作为农肥施用于周边旱地。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给料机、破碎机、球磨机、搅拌机、包装机和输送机等设备,产生噪声的源强一般为80-95dB(A),经过建筑物的隔声及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洗车槽和初期雨水池沉渣、除尘器收尘灰以及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洗车槽和初期雨水池沉渣清掏后,自然晾干,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实现资源化利用。收尘灰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机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XMGK":"建设1条石粉生产线和1条腻子粉生产线;设置有石粉生产车间、腻子粉生产车间、石粉储罐、产品仓库、原料堆场、办公室以及其他配套辅助区域。项目建成后年产1.5万吨石粉、0.8万吨腻子粉。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威宁县显文建材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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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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