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大型垃圾中转站和花果畈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心城区大型垃圾中转站和花果畈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拟审批公示

中心城区大型垃圾中转站和花果畈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经审议,**日,我局拟批准《中心城区大型垃圾中转站和花果畈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

联系电话: 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心城区大型垃圾中转站和花果畈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岳阳楼区梅溪乡花果畈村花果畈垃圾处理场内

建设单位

(略) 管理事务中心( (略) 园林绿化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岳阳楼区梅溪乡花果畈村花果畈垃圾处理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新增浓缩液处理系统一套,处理规模150m3/d;(2)对原花果畈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处理规模200m3/d;(3)改造浓缩液输送及浓缩液处理后的出水管道共约1800m。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29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在建设及营运期管理中,应全面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专家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达到6个100%规范管理;施工工地周围按要求设置2.5m高的围挡等抑尘措施。营运期浓缩液处理系统混凝沉淀、MVR蒸发系统以及母液固化系统恶臭经负压收集后经化学酸碱洗涤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母液固化粉尘采用密闭措施;化验室采用通风橱通风措施。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恶臭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厂界无组织标准及表2有组织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禁止将施工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周边水体;合理选择施工工期,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区生活污水经场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芭蕉湖;营运期花果畈填埋场渗滤液等废水经水解生化+两级A/O+MBR+高级氧化+BAF深度脱氮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规模为200m3/d;垃圾中转站渗滤液等废水经渗滤液处理系统(400m3/d)处理后达标排放,浓缩液经预处理+DTRO+特种膜+MVR蒸发+母液固化浓缩液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规模为150m3/d)。项目花果畈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项目浓缩液处理设施出水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等防治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合理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送至垃圾中转站中转处理;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必须密封、覆盖,不得沿途撒漏;运载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禁止在处置场地以外倾倒工程渣土和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废弃的建筑材料送到指定地点处置;营运期新增污泥经现有污泥间暂存,定 (略) 垃圾焚烧厂处理;母液固化产物、结晶盐固化样暂存间暂存,拟运送至罗家坳飞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处理后,按照H/T300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质量浓度低于表1规定的限值,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固化后的母液及结晶盐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入场要求后 (略) 罗家坳飞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5、项目的建设必须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设立环保专职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 (略) 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中心城区大型垃圾中转站和花果畈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经审议,**日,我局拟批准《中心城区大型垃圾中转站和花果畈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

联系电话: 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心城区大型垃圾中转站和花果畈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岳阳楼区梅溪乡花果畈村花果畈垃圾处理场内

建设单位

(略) 管理事务中心( (略) 园林绿化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岳阳楼区梅溪乡花果畈村花果畈垃圾处理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新增浓缩液处理系统一套,处理规模150m3/d;(2)对原花果畈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处理规模200m3/d;(3)改造浓缩液输送及浓缩液处理后的出水管道共约1800m。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29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在建设及营运期管理中,应全面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专家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达到6个100%规范管理;施工工地周围按要求设置2.5m高的围挡等抑尘措施。营运期浓缩液处理系统混凝沉淀、MVR蒸发系统以及母液固化系统恶臭经负压收集后经化学酸碱洗涤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母液固化粉尘采用密闭措施;化验室采用通风橱通风措施。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恶臭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厂界无组织标准及表2有组织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禁止将施工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周边水体;合理选择施工工期,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区生活污水经场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芭蕉湖;营运期花果畈填埋场渗滤液等废水经水解生化+两级A/O+MBR+高级氧化+BAF深度脱氮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规模为200m3/d;垃圾中转站渗滤液等废水经渗滤液处理系统(400m3/d)处理后达标排放,浓缩液经预处理+DTRO+特种膜+MVR蒸发+母液固化浓缩液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规模为150m3/d)。项目花果畈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项目浓缩液处理设施出水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等防治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合理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送至垃圾中转站中转处理;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必须密封、覆盖,不得沿途撒漏;运载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禁止在处置场地以外倾倒工程渣土和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废弃的建筑材料送到指定地点处置;营运期新增污泥经现有污泥间暂存,定 (略) 垃圾焚烧厂处理;母液固化产物、结晶盐固化样暂存间暂存,拟运送至罗家坳飞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处理后,按照H/T300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质量浓度低于表1规定的限值,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固化后的母液及结晶盐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入场要求后 (略) 罗家坳飞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5、项目的建设必须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设立环保专职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 (略) 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