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呈祥东溪电力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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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呈祥东溪电力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 (略) 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文,为进 (略)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保障公众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环评‘阳光审批’,现将报告表及结论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春县 (略) 项目

(2)项目单位:永春县 (略)

(3)项目地点: (略) 永春县呈祥乡东溪村583号

(4)总投资:200万元

(5)建设性质:新建(补办)

(6)生产定员及工作制度:厂内职工人数2人,均在厂内食宿;每日两班,每班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5天

(7)工程规模:发电厂房占地面积约200m2,总装机容量650kW,年均发电量230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538h。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为引水式发电站,电站运行过程中不会对发电用水水质造成污染,尾水直接排入外山溪;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的施肥,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轮发电机组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浮渣及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5)生态环境

电站建成后运行,对河流的水质影响不大。电站坝址保障0.003m3/s的生态下泄流量指标,确保减水河段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项目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永春县东溪电站的建设不符合《 (略) 晋江流域(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下)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同时项目所在地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要求,即不符合“三线一单”;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因此项目选址不合理。项目的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同时考虑到电站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及生态保护措施,保证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的前提下,项目的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电站可暂时运行;待马跳水库建设完工后,项目终止运行,水资源汇入马跳水库。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不可行。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永春县 (略)

联系地址: (略) 永春县呈祥乡东溪村583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永春县 (略)

公告时间:**日


根据《 (略) 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文,为进 (略)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保障公众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环评‘阳光审批’,现将报告表及结论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春县 (略) 项目

(2)项目单位:永春县 (略)

(3)项目地点: (略) 永春县呈祥乡东溪村583号

(4)总投资:200万元

(5)建设性质:新建(补办)

(6)生产定员及工作制度:厂内职工人数2人,均在厂内食宿;每日两班,每班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5天

(7)工程规模:发电厂房占地面积约200m2,总装机容量650kW,年均发电量230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538h。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为引水式发电站,电站运行过程中不会对发电用水水质造成污染,尾水直接排入外山溪;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的施肥,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轮发电机组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浮渣及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5)生态环境

电站建成后运行,对河流的水质影响不大。电站坝址保障0.003m3/s的生态下泄流量指标,确保减水河段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项目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永春县东溪电站的建设不符合《 (略) 晋江流域(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下)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同时项目所在地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要求,即不符合“三线一单”;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因此项目选址不合理。项目的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同时考虑到电站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及生态保护措施,保证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的前提下,项目的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电站可暂时运行;待马跳水库建设完工后,项目终止运行,水资源汇入马跳水库。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不可行。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永春县 (略)

联系地址: (略) 永春县呈祥乡东溪村583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永春县 (略)

公告时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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