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港区发改〔2022〕168号
关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港区发改〔2022〕168号
报来《 (略) 港口区 (略) 关于申请 (略) 港口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健身、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规划建设,原则 (略) 港口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07-*-04-05-*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港口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 (略) 港口区滨海旅游示范带改造
主要建设内容为榄埠村人居环境改造、沙螺寮乡村融合发展提升、榄埠美食街、簕山古渔村二期及海岸生态提升工程、大船潭东南亚水路风情美食生活广场、簕山蓝色海岸生态提升,妈祖庙改造、山新海岛旅游综合度假区、山新汽车营地、港口区山新村滨海(乡村)特色民宿(三期)及沙滩浴场、滨海智慧旅游
2.企沙渔港经济区海产品加工聚集区及配套工程
总用地面积84.18亩,总建筑面积21291.4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海产品加工交易中心、海洋产品科技研发中心、冷链配套中心、企沙疍家文化特色街区及相关配套工程。
五、原则上同意工程总平面布置、节能、环保措施等建设方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4527.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8215.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07.05万元,预备费 1721.79万元,建设利息1283.40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18600万元,业主自筹5927.51万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
请据此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港口区纪委监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12388。收信地址:港口区龙山南路88号港口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公开方式:此件主动公开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日印发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港口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二期)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工程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工程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及设备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发改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的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五条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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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 (略) 港口区 (略) 关于申请 (略) 港口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健身、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规划建设,原则 (略) 港口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07-*-04-05-*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港口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 (略) 港口区滨海旅游示范带改造
主要建设内容为榄埠村人居环境改造、沙螺寮乡村融合发展提升、榄埠美食街、簕山古渔村二期及海岸生态提升工程、大船潭东南亚水路风情美食生活广场、簕山蓝色海岸生态提升,妈祖庙改造、山新海岛旅游综合度假区、山新汽车营地、港口区山新村滨海(乡村)特色民宿(三期)及沙滩浴场、滨海智慧旅游
2.企沙渔港经济区海产品加工聚集区及配套工程
总用地面积84.18亩,总建筑面积21291.4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海产品加工交易中心、海洋产品科技研发中心、冷链配套中心、企沙疍家文化特色街区及相关配套工程。
五、原则上同意工程总平面布置、节能、环保措施等建设方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4527.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8215.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07.05万元,预备费 1721.79万元,建设利息1283.40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18600万元,业主自筹5927.51万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
请据此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港口区纪委监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12388。收信地址:港口区龙山南路88号港口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公开方式:此件主动公开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日印发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港口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二期)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工程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工程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及设备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发改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的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五条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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