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口区企沙镇牛路桥头至山新沙岛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港区发改〔2022〕165号
关于港口区企沙镇牛路桥头至山新沙岛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港区发改〔2022〕165号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港口区企沙镇牛路桥头至山新沙岛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乡村公路交通条件,加快乡村振兴建设步伐,原则同意港口区企沙镇牛路桥头至山新沙岛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1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港口区企沙镇牛路村、山新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路线全长约6.17公里,红线宽7.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造、绿化、路灯以及其他安全设施。
五、原则同意本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
(一)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
(二)路基宽7.5米,路面宽7.0米;其中行车道宽度2×3.5米,土路肩2×0.25米;行车道采用向外倾斜2.0%的横坡。土路肩采用向外倾斜3.0%的横坡。
(三)路面结构设计基准期:沥青混凝土路面15年。
(四)设计洪水频率为五十年一遇。
六、请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方案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069.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67.11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253.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8.07万元,基本预备费170.8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多渠道筹措。
请据此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港口区纪委监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12388。收信地址:港口区龙山南路88号港口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公开方式:此件主动公开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日印发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港口区企沙镇牛路桥头至山新沙岛公路改建工程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重要材料及设备购置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069.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67.11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253.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8.07万元,基本预备费170.8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发改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的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五条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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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港口区企沙镇牛路桥头至山新沙岛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乡村公路交通条件,加快乡村振兴建设步伐,原则同意港口区企沙镇牛路桥头至山新沙岛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1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港口区企沙镇牛路村、山新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路线全长约6.17公里,红线宽7.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造、绿化、路灯以及其他安全设施。
五、原则同意本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
(一)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
(二)路基宽7.5米,路面宽7.0米;其中行车道宽度2×3.5米,土路肩2×0.25米;行车道采用向外倾斜2.0%的横坡。土路肩采用向外倾斜3.0%的横坡。
(三)路面结构设计基准期:沥青混凝土路面15年。
(四)设计洪水频率为五十年一遇。
六、请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方案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069.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67.11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253.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8.07万元,基本预备费170.8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多渠道筹措。
请据此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港口区纪委监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12388。收信地址:港口区龙山南路88号港口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公开方式:此件主动公开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日印发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港口区企沙镇牛路桥头至山新沙岛公路改建工程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重要材料及设备购置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069.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67.11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253.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8.07万元,基本预备费170.8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发改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的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五条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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