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无锡村田电子有限公司年产384亿个贴片陶瓷电容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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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无锡村田电子有限公司年产384亿个贴片陶瓷电容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管〔2007〕275号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年产384亿个贴片陶瓷电容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 (略) 环保局的预审意见(锡环管[2007]119号)、无锡新区环保局的预审意见(锡新管建发[2007]133号)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 (略) 、无锡新区环保局的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中规定的建设内容在拟定地点建设。
二、 (略) 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逐 (略) 环保局预审意见和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指标应按报告书所列达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新鲜水消耗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污水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并对所排废水种类予以标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含镍废水须单独处理后全部回用,实现零排放;冲洗废水、含锡废水(包括现有项目含锡废水)、洗涤塔排水经厂内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缩水等,一并接入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塔排水和蒸汽冷凝水作为清下水进入雨水管网,通过周泾浜支流最终进入伯渎港河。
3、项目由无锡协联热电厂提供蒸汽,不得建设锅炉等燃用煤或重油的供热(汽)设备。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防治措施并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量。项目共设4个33米高排气筒,脱泡工序含*苯废气经真空泵泵油吸附后,与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排气合并1根排气筒排放;薄膜成型工序产生的含*苯、*醇、异*醇等有机溶剂废气,进入热力燃烧器(以0#柴油为助燃剂)燃烧后排放;内、外电极烧结工序废气抽至燃烧室,鼓入空气燃烧后排放;电镀工序酸性废气经洗气塔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其余指标执行报告书推荐限值。
4、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震、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污泥、含镍废液等)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做好固废的台帐记录,外协处置应加强对运输过程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厂内固废暂存场所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6、报告书提出的50m卫生防护距离(以储罐区为中心)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该范围内已有的环境敏感目标须于本项目试生产前搬迁完毕。
7、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生产过程、化学品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同时在危险化学品库区和使用该类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周边设置物料泄漏应急截流沟,收集泄漏物料和事故废水。
8、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本项目不新增污水接管口,污水接管口须安装流量计和COD在线监测仪,并与当地环保局联网。
9、完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周围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进行监测。
10、在厂界四周建设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以减轻废气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初步核定为:
1、大气污染物(本项目/全公司):*苯≤4.74/6.48吨,*醇≤4.51/6.17吨,异*醇≤0.068/0.090吨,氯化氢≤0.75/1.12吨,硫酸雾≤0.055/0.083吨,硝酸雾≤0/0.17吨,*醇≤0/0.46吨。
2、水污染物(接管量,本项目/全公司):废水量≤8.98/33.7万吨;COD≤14.89/26.76吨,SS≤10.73/14.69吨,氨氮≤0.56/2.01吨,磷酸盐≤0.09/0.23吨,铅≤0/0.043吨,动植物油≤1.13/7.01吨。
3、固体废物:“零排放”。
四、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项目竣工试生产须报我厅。试生产期满(不超过3个月)向我厅申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五、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 (略) 、无锡新区环保局负责。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不定期抽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你公司在本项目环保验收前,每半年向我厅上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所处的阶段(土建、设备安装、调试等)、预计竣工时间、是否申请验收(监测)及其它等)。上述内 (略) 环保厅开发处邮箱(*@*ttp://**)。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苏环管〔2007〕275号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年产384亿个贴片陶瓷电容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 (略) 环保局的预审意见(锡环管[2007]119号)、无锡新区环保局的预审意见(锡新管建发[2007]133号)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 (略) 、无锡新区环保局的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中规定的建设内容在拟定地点建设。
二、 (略) 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逐 (略) 环保局预审意见和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指标应按报告书所列达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新鲜水消耗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污水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并对所排废水种类予以标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含镍废水须单独处理后全部回用,实现零排放;冲洗废水、含锡废水(包括现有项目含锡废水)、洗涤塔排水经厂内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缩水等,一并接入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塔排水和蒸汽冷凝水作为清下水进入雨水管网,通过周泾浜支流最终进入伯渎港河。
3、项目由无锡协联热电厂提供蒸汽,不得建设锅炉等燃用煤或重油的供热(汽)设备。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防治措施并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量。项目共设4个33米高排气筒,脱泡工序含*苯废气经真空泵泵油吸附后,与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排气合并1根排气筒排放;薄膜成型工序产生的含*苯、*醇、异*醇等有机溶剂废气,进入热力燃烧器(以0#柴油为助燃剂)燃烧后排放;内、外电极烧结工序废气抽至燃烧室,鼓入空气燃烧后排放;电镀工序酸性废气经洗气塔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其余指标执行报告书推荐限值。
4、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震、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污泥、含镍废液等)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做好固废的台帐记录,外协处置应加强对运输过程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厂内固废暂存场所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6、报告书提出的50m卫生防护距离(以储罐区为中心)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该范围内已有的环境敏感目标须于本项目试生产前搬迁完毕。
7、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生产过程、化学品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同时在危险化学品库区和使用该类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周边设置物料泄漏应急截流沟,收集泄漏物料和事故废水。
8、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本项目不新增污水接管口,污水接管口须安装流量计和COD在线监测仪,并与当地环保局联网。
9、完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周围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进行监测。
10、在厂界四周建设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以减轻废气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初步核定为:
1、大气污染物(本项目/全公司):*苯≤4.74/6.48吨,*醇≤4.51/6.17吨,异*醇≤0.068/0.090吨,氯化氢≤0.75/1.12吨,硫酸雾≤0.055/0.083吨,硝酸雾≤0/0.17吨,*醇≤0/0.46吨。
2、水污染物(接管量,本项目/全公司):废水量≤8.98/33.7万吨;COD≤14.89/26.76吨,SS≤10.73/14.69吨,氨氮≤0.56/2.01吨,磷酸盐≤0.09/0.23吨,铅≤0/0.043吨,动植物油≤1.13/7.01吨。
3、固体废物:“零排放”。
四、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项目竣工试生产须报我厅。试生产期满(不超过3个月)向我厅申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五、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 (略) 、无锡新区环保局负责。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不定期抽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你公司在本项目环保验收前,每半年向我厅上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所处的阶段(土建、设备安装、调试等)、预计竣工时间、是否申请验收(监测)及其它等)。上述内 (略) 环保厅开发处邮箱(*@*ttp://**)。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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