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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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管〔2007〕274号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报送的《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 (略) 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常环管[2007]97号)、武进区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 (略) 、武进区环保局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开发区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二、 (略) 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开发区在规划、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明确开发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开发区建设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照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开发区建成生态型的工业集中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2、优化区内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规划确定区内主要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光电精密机械等产业。引进项目必须严格执行《 (略) 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略)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1号公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略) 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及开发区产业定位的项目(包括印染、含电镀的机械电子项目等)入区建设。区内现有的三春酒业、万桦合成革等少数企业,不得扩大生产规模,并在条件成熟时予以搬迁。
入区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并配套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等应达到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3、合理规划开发区布局,优化功能分区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统筹考虑区内外布局,各功能区之间应设置一定宽度的防护隔离带。进一步优化总体布局及区内功能分区,特别应重视对区内外居住区、学校等敏感目标的保护。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项目之间、区内外不同功能区之间的相互影响,居住区等敏感目标周边不得建设有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的企业。邻近敏感目标的入区项目应优化选址方案,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确保不污染扰民。
保留开发区西北部现有水杉林,腾龙路以西、禾香路以北建立湿地景观维护区,滆湖以北1km为旅游休闲度假区。延政西路以南、创业南路以西地块为观光生态农业用地,该区域不再引进新的养殖企业,现有企业须采用循环经济模式并实现养殖废水零排放。
4、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
针对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加强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综合整治方案,2007年底前完成现有废气、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的整改工作,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应责令其停止生产或关闭。
加强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落实报告书中关于绿化隔离带、绿地生态系统、农田生态防护建设规划,建成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和污染监测指示功能的绿化系统。开发区与周边居住区之间应设置100米宽的生态缓冲绿化带。
5、完善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建设、完善区域内排水管网。开发区内不建污水处理厂,区内各企业生产废水须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入武进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开发区不实施集中供热,以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为燃料,不得使用煤和燃料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入区企业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开发区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危险废物处置 (略) 危废处置系统统一管理,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须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加强开发区环境监督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对区内外环境实施跟踪监控,以便及时调整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
7、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开发区紧邻滆湖,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在开发区基础设施和企业生产运营管理中须落实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环境安全。企业清下水、地面雨水应设切断闸,并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严禁污水超标排放。
8、开发区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开发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武进区总量指标内。其中水污染物总量指标纳入武进城区污水处理厂指标计划内,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实际情况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核批。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苏环管〔2007〕274号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报送的《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 (略) 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常环管[2007]97号)、武进区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 (略) 、武进区环保局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开发区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二、 (略) 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开发区在规划、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明确开发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开发区建设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照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开发区建成生态型的工业集中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2、优化区内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规划确定区内主要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光电精密机械等产业。引进项目必须严格执行《 (略) 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略)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1号公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略) 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及开发区产业定位的项目(包括印染、含电镀的机械电子项目等)入区建设。区内现有的三春酒业、万桦合成革等少数企业,不得扩大生产规模,并在条件成熟时予以搬迁。
入区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并配套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等应达到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3、合理规划开发区布局,优化功能分区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统筹考虑区内外布局,各功能区之间应设置一定宽度的防护隔离带。进一步优化总体布局及区内功能分区,特别应重视对区内外居住区、学校等敏感目标的保护。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项目之间、区内外不同功能区之间的相互影响,居住区等敏感目标周边不得建设有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的企业。邻近敏感目标的入区项目应优化选址方案,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确保不污染扰民。
保留开发区西北部现有水杉林,腾龙路以西、禾香路以北建立湿地景观维护区,滆湖以北1km为旅游休闲度假区。延政西路以南、创业南路以西地块为观光生态农业用地,该区域不再引进新的养殖企业,现有企业须采用循环经济模式并实现养殖废水零排放。
4、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
针对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加强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综合整治方案,2007年底前完成现有废气、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的整改工作,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应责令其停止生产或关闭。
加强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落实报告书中关于绿化隔离带、绿地生态系统、农田生态防护建设规划,建成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和污染监测指示功能的绿化系统。开发区与周边居住区之间应设置100米宽的生态缓冲绿化带。
5、完善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建设、完善区域内排水管网。开发区内不建污水处理厂,区内各企业生产废水须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入武进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开发区不实施集中供热,以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为燃料,不得使用煤和燃料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入区企业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开发区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危险废物处置 (略) 危废处置系统统一管理,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须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加强开发区环境监督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对区内外环境实施跟踪监控,以便及时调整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
7、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开发区紧邻滆湖,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在开发区基础设施和企业生产运营管理中须落实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环境安全。企业清下水、地面雨水应设切断闸,并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严禁污水超标排放。
8、开发区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开发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武进区总量指标内。其中水污染物总量指标纳入武进城区污水处理厂指标计划内,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实际情况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核批。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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