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软件园吉山基地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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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苏软件园吉山基地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管〔2007〕262号
江苏兴园软 (略) :
你公司报批的《江苏软件园吉山基地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 (略) 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宁环建〔2007〕107号)、江宁区环保局的预审意见(江宁环建字〔2007〕第18号)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 (略) 、江宁区环保局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江苏软件园吉山基地一期工程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基地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二、基地在规划、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明确基地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吉山基地建设必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推进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实践,重视提高区域环境质量,并按ISO14000标准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江苏软件园吉山基地建设成为生态园区。
2、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进入基地项目的约束条件
按照报告书中明确的产业定位,吉山基地主要引进和建设高科技研发、软件及IT研发、国际服务外包及相应的创业、教育培训、产业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服务设施、综合管理功能设施等,不得引进工业生产和实验性生产企业。引进企业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3、合理布局,完善基地规划
优化吉山基地内部的功能划分,整合居住用地,按承诺于2008年12月前完成区内2027人的搬迁安置工作。基地规划的居住用地应优先用于建设吉山基地内搬迁安置及新增人口配套住房,并加快公共设施、绿地等建设进度,避免项目间的相互影响。
4、加快基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规划建设基地排水管网,特别应尽快完成污水管网的铺设工作。原则同意近期吉山基地的污水,通过多个小型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统一收集排入云台山河;远期基地内污水应接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基地内主要使用电、瓶装液化气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得建设任何类型燃煤锅炉。单位食堂、餐馆等餐饮油烟须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排放。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须分类收集,送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
5、加强基地的生态环境建设
重视对邓家水库、风波坟水库的保护,基地建设不得占用水库水面。加强区内古树名木保护,严禁人为毁坏。
加强区域的生态保护与绿化工作,加快吉山基地周围生态隔离带和区内绿地系统建设,建成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的绿化系统。吉山基地周围应设置不小于100米的绿化防护隔离带,基地内道路、河流两侧建设15-50米林荫绿化带。
6、加强吉山基地环境监督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加强吉山基地的环境监督管理,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污水处理设施排口须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要求》(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设置。
7、吉山基地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吉山基地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江宁区污染物总量指标内平衡解决。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苏环管〔2007〕262号
江苏兴园软 (略) :
你公司报批的《江苏软件园吉山基地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 (略) 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宁环建〔2007〕107号)、江宁区环保局的预审意见(江宁环建字〔2007〕第18号)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 (略) 、江宁区环保局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江苏软件园吉山基地一期工程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基地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二、基地在规划、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明确基地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吉山基地建设必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推进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实践,重视提高区域环境质量,并按ISO14000标准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江苏软件园吉山基地建设成为生态园区。
2、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进入基地项目的约束条件
按照报告书中明确的产业定位,吉山基地主要引进和建设高科技研发、软件及IT研发、国际服务外包及相应的创业、教育培训、产业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服务设施、综合管理功能设施等,不得引进工业生产和实验性生产企业。引进企业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3、合理布局,完善基地规划
优化吉山基地内部的功能划分,整合居住用地,按承诺于2008年12月前完成区内2027人的搬迁安置工作。基地规划的居住用地应优先用于建设吉山基地内搬迁安置及新增人口配套住房,并加快公共设施、绿地等建设进度,避免项目间的相互影响。
4、加快基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规划建设基地排水管网,特别应尽快完成污水管网的铺设工作。原则同意近期吉山基地的污水,通过多个小型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统一收集排入云台山河;远期基地内污水应接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基地内主要使用电、瓶装液化气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得建设任何类型燃煤锅炉。单位食堂、餐馆等餐饮油烟须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排放。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须分类收集,送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
5、加强基地的生态环境建设
重视对邓家水库、风波坟水库的保护,基地建设不得占用水库水面。加强区内古树名木保护,严禁人为毁坏。
加强区域的生态保护与绿化工作,加快吉山基地周围生态隔离带和区内绿地系统建设,建成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的绿化系统。吉山基地周围应设置不小于100米的绿化防护隔离带,基地内道路、河流两侧建设15-50米林荫绿化带。
6、加强吉山基地环境监督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加强吉山基地的环境监督管理,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污水处理设施排口须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要求》(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设置。
7、吉山基地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吉山基地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江宁区污染物总量指标内平衡解决。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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