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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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管〔2007〕196号
(略) 常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
你委报批的《 (略) 常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 (略) 环保局的预审意见(苏环建[2007]217号)、 (略) 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常环计[2007]148号)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 (略) 、 (略) 环保局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常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鉴于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面 (略) 政府批复的范围,超出部分的开发建设还需得到有关政府及部门的正式批准。
二、 (略) 、 (略) 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园区在规划、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完善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明确园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园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园区建设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照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园区建成生态型的工业集中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提倡与推行节水措施,积极探索中水回用途径。
2、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园区紧邻虞山风景区,区内清水通道望虞河穿越,环境敏感。必须严格按规划的产业定位(精密机械、电气电子产业)引进项目,并严格执行《 (略) 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略) 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园区内禁止新建含重金属废水排放的企业,现有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得增加。鼓励和优先发展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代价低的项目,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和技术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
入区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并配套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等应达到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3、合理规划园区布局,优化功能分区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统筹考虑区内外布局,各功能区之间应设置一定宽度的防护隔离带。针对报告书提出的规划方案调整建议,进一步优化总体布局及区内功能分区,特别应重视对区内外居住区、学校等敏感目标的保护。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项目之间、区内外不同功能区之间的相互影响,居住区等敏感目标周边不得建设有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的企业,并设置足够宽度的空间防护隔离带。已入区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区等敏感保护目标须立即搬迁,同时应做好居民搬迁安置工作。
4、加快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快污水截流管网及供热、天然气管网等配套环保基础建设,为项目入区提供有利条件。区内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区内所有工业及生活废污水必须达接管要求后全部接入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如今后望虞河西岸走马塘排涝工程允许尾水排入该河道,园区可考虑在望虞河西岸建设污水处理厂,将园区西片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走马塘。同时应规划“中水”回用的基础设施及途径,清下水等应尽可能用作绿化、地面冲洗、道路喷洒等,以减少园区的用排水量。
园区东片区以天然气为能源,西片区以苏源热电集中供热为主,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辅。入区企业生产工艺废气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
园区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危险废物处置 (略) 危废处置系统统一管理,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须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
针对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园区管委会、虞山镇政 (略) 政府常政发[2007]13号文要求,加强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区域内污水截流管网建设进度,有效提高区内生活污水的接管率。推进现有工业污染源整治和生态化改造,加强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结合申张线整治工程对周边主要支流进行全面疏浚清淤,为园区开发建设腾出环境容量。
落实报告书中关于绿化隔离带、沿河沿路绿化带、生态防护林带、公共绿地等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建成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和污染监测指示功能的绿化系统。主要沿沿江高速公路两侧各设置100m宽防护绿地;沿204国道改线段两侧、锡虞公路两侧、外环北路两侧各设置50m宽防护绿地;沿张家港河两侧各设置30m宽防护绿地;望虞河两侧各设置100m宽防护绿地,沿保留河道两侧设置不小于10m宽防护绿地;沿220kV高压线设置35m宽防护绿地;沿110kV高压线设置25m宽防护绿地。园区西部宿舍区四周设30m绿化隔离带,园区南侧靠近大义镇区、虞山风景区和主城区附近设50m安全防护距离。
6、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园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制度,在园区基础设施和企业生产项目运营管理中须落实事故防范对策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和减轻事故危害,确保区域环境安全。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均须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污水收集池,严禁污水超标排放。
7、加强园区环境监督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园区应设立环保管理机构,统一对园区进行环境监督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对区内外环境实施跟踪监控,尤其要做好区内外村庄、学校、规划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空气质量以及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各项控制指标的监测,排放污水的重点企业排污口均须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系统联网。进区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8、园区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 (略) 总量指标内。其中水污染物总量指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指标计划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 (略) 指标计划内平衡,不另行核批。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实际情况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核批。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苏环管〔2007〕196号
(略) 常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
你委报批的《 (略) 常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 (略) 环保局的预审意见(苏环建[2007]217号)、 (略) 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常环计[2007]148号)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 (略) 、 (略) 环保局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常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鉴于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面 (略) 政府批复的范围,超出部分的开发建设还需得到有关政府及部门的正式批准。
二、 (略) 、 (略) 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园区在规划、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完善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明确园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园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园区建设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照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园区建成生态型的工业集中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提倡与推行节水措施,积极探索中水回用途径。
2、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园区紧邻虞山风景区,区内清水通道望虞河穿越,环境敏感。必须严格按规划的产业定位(精密机械、电气电子产业)引进项目,并严格执行《 (略) 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略) 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园区内禁止新建含重金属废水排放的企业,现有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得增加。鼓励和优先发展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代价低的项目,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和技术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
入区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并配套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等应达到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3、合理规划园区布局,优化功能分区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统筹考虑区内外布局,各功能区之间应设置一定宽度的防护隔离带。针对报告书提出的规划方案调整建议,进一步优化总体布局及区内功能分区,特别应重视对区内外居住区、学校等敏感目标的保护。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项目之间、区内外不同功能区之间的相互影响,居住区等敏感目标周边不得建设有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的企业,并设置足够宽度的空间防护隔离带。已入区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区等敏感保护目标须立即搬迁,同时应做好居民搬迁安置工作。
4、加快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快污水截流管网及供热、天然气管网等配套环保基础建设,为项目入区提供有利条件。区内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区内所有工业及生活废污水必须达接管要求后全部接入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如今后望虞河西岸走马塘排涝工程允许尾水排入该河道,园区可考虑在望虞河西岸建设污水处理厂,将园区西片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走马塘。同时应规划“中水”回用的基础设施及途径,清下水等应尽可能用作绿化、地面冲洗、道路喷洒等,以减少园区的用排水量。
园区东片区以天然气为能源,西片区以苏源热电集中供热为主,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辅。入区企业生产工艺废气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
园区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危险废物处置 (略) 危废处置系统统一管理,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须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
针对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园区管委会、虞山镇政 (略) 政府常政发[2007]13号文要求,加强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区域内污水截流管网建设进度,有效提高区内生活污水的接管率。推进现有工业污染源整治和生态化改造,加强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结合申张线整治工程对周边主要支流进行全面疏浚清淤,为园区开发建设腾出环境容量。
落实报告书中关于绿化隔离带、沿河沿路绿化带、生态防护林带、公共绿地等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建成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和污染监测指示功能的绿化系统。主要沿沿江高速公路两侧各设置100m宽防护绿地;沿204国道改线段两侧、锡虞公路两侧、外环北路两侧各设置50m宽防护绿地;沿张家港河两侧各设置30m宽防护绿地;望虞河两侧各设置100m宽防护绿地,沿保留河道两侧设置不小于10m宽防护绿地;沿220kV高压线设置35m宽防护绿地;沿110kV高压线设置25m宽防护绿地。园区西部宿舍区四周设30m绿化隔离带,园区南侧靠近大义镇区、虞山风景区和主城区附近设50m安全防护距离。
6、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园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制度,在园区基础设施和企业生产项目运营管理中须落实事故防范对策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和减轻事故危害,确保区域环境安全。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均须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污水收集池,严禁污水超标排放。
7、加强园区环境监督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园区应设立环保管理机构,统一对园区进行环境监督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对区内外环境实施跟踪监控,尤其要做好区内外村庄、学校、规划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空气质量以及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各项控制指标的监测,排放污水的重点企业排污口均须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系统联网。进区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8、园区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 (略) 总量指标内。其中水污染物总量指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指标计划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 (略) 指标计划内平衡,不另行核批。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实际情况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核批。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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