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阳亿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洛阳亿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 (略) 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洛阳 (略) 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 传真:0379---*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89号伊川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洛阳 (略) 转型升级项目 | 洛阳 (略) | 伊川县彭婆镇曹沟村 | 河南 (略) |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彭婆镇曹沟村,不新增占地,系租用 (略) 原有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拆除现有破碎车间和仓库,建设一座全封闭破碎车间和全封闭镁碳砖成型车间,提升不定型耐火材料生产设备自动化水平,新建预制件生产线和镁碳砖生产线,调整产品方案,升级现有环保设施;主要生产设备:调整不定型耐火材料生产设备,破碎及球磨、搅拌设备入地,新增提升机、成品仓、包装机、自动配料系统、电烘干机,新增预制件生产单元设备和镁碳砖生产单元设备等;主要原辅材料:镁矿石、硅砂、葡萄糖、硼酸、酚醛树脂、硅石、铝石、耐火水泥、硅微粉、蒙砂、石墨、炭黑、氧化铝粉等;生产规模:年产干式料15000吨、浇注料15000吨、引流砂5000吨、预制件5000吨、镁碳砖20000吨;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环保投资94万元; | 一、废气。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1)原料、产品应全部入库,不得露天堆放;(2)项目破碎设备应全部地下安装,并在生产车间内合理布置干雾抑尘装置;①干式料、浇注料生产线进料、破碎、筛分、输送、配料、搅拌及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各自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②引流砂生产线配料、搅拌、烘干及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③预制件生产线进料、破碎、输送、包装、配料及搅拌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各自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④镁碳砖生产线配料及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镁碳砖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醛、酚类),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镁碳砖干燥窑安装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以上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3)严格按照《 (略) 2019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19〕49号)及《 (略) 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8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1)项目应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优先综合利用;(2)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3)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三、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日实施)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危险废物设置专用容器储存,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控、监测要求,定期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 (略) 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洛阳 (略) 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 传真:0379---*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89号伊川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洛阳 (略) 转型升级项目 | 洛阳 (略) | 伊川县彭婆镇曹沟村 | 河南 (略) |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彭婆镇曹沟村,不新增占地,系租用 (略) 原有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拆除现有破碎车间和仓库,建设一座全封闭破碎车间和全封闭镁碳砖成型车间,提升不定型耐火材料生产设备自动化水平,新建预制件生产线和镁碳砖生产线,调整产品方案,升级现有环保设施;主要生产设备:调整不定型耐火材料生产设备,破碎及球磨、搅拌设备入地,新增提升机、成品仓、包装机、自动配料系统、电烘干机,新增预制件生产单元设备和镁碳砖生产单元设备等;主要原辅材料:镁矿石、硅砂、葡萄糖、硼酸、酚醛树脂、硅石、铝石、耐火水泥、硅微粉、蒙砂、石墨、炭黑、氧化铝粉等;生产规模:年产干式料15000吨、浇注料15000吨、引流砂5000吨、预制件5000吨、镁碳砖20000吨;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环保投资94万元; | 一、废气。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1)原料、产品应全部入库,不得露天堆放;(2)项目破碎设备应全部地下安装,并在生产车间内合理布置干雾抑尘装置;①干式料、浇注料生产线进料、破碎、筛分、输送、配料、搅拌及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各自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②引流砂生产线配料、搅拌、烘干及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③预制件生产线进料、破碎、输送、包装、配料及搅拌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各自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④镁碳砖生产线配料及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镁碳砖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醛、酚类),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镁碳砖干燥窑安装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以上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3)严格按照《 (略) 2019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19〕49号)及《 (略) 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8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1)项目应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优先综合利用;(2)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3)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三、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日实施)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危险废物设置专用容器储存,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控、监测要求,定期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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