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瑞派鑫旺财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葫芦岛市连山区瑞派鑫旺财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 (略) 连山区瑞派鑫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29-*
传真:0429-*
项目名称: (略) 连山区瑞派鑫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连山区山河半岛第2幢H号
建设单位: (略) 连山区瑞派鑫 (略)
环评单位:辽宁中科尚 (略)
项目名称: (略) 连山区瑞派鑫 (略)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 “123、 (略) ”
建设单位: (略) 连山区瑞派鑫 (略)
企业法人:齐颖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人民币3万元
建筑面积170.54平方米,共计两层,接诊动物主要以猫类和犬类为主,医院诊疗动物1500只/年,住院动物100只/年;主要设置洗澡区、寄养室、危废暂存间、外科病房、手术室、内科病房等。
3、环保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 | / | / | / | |
地表水环境 | DW001 | 医疗废水 | COD、NH3-N、SS、pH、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 | 通过小型医疗废水处理设备经二氧化氯片消毒处理后与动物洗澡废水、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小区共用化粪池, (略) 政管网 (略) 老城区污水处理厂 | 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浓度限值;氨氮执行《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浓度限值 |
动物洗澡废水、生活污水 | 进入小区共用化粪池停留后, (略) 政管网 (略) 老城区污水处理厂 | ||||
声环境 | 动物日常偶发噪声、设备运行 | 噪声 | 选用隔声门窗,运营状态下门窗保持关闭,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设置于设备间内,建筑隔声,合理布局 | 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北侧、医院北侧居民楼、本项目3-11层、兴达居委会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参考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
美容过程 | 动物毛发 | ||||
就诊全过程 | 动物毛发、猫砂 | ||||
宠物生活 | 动物粪便 | 置于马桶中冲走,对留观期间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宠物产生的动物粪便,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 / | ||
感染性废物 | 废棉球、废棉签、废纱布、一次性手套等 | 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日修订)及《 (略) 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日)相关要求 | ||
化学性废物 | 废化学试剂、实验室废液等 | ||||
损伤性废物 | 一次性注射器等 | ||||
药物性废物 | 过期药品 | ||||
病理性废物 | 病死宠物尸体、手术中产生的动物组织、器官等 | 统一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中冰柜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进行处理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划定为重点防渗区,设置防渗树脂涂层;化验室、卫生间、洗澡区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O8222 (略) 服务,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版),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 (略) (略) 连山区山河半岛第2 幢 H 号房,本项目东侧为兰禾农场生态农产品经销部,南侧为天华街,西侧为魏明·张野时尚美界,北侧为本项目小区内部道路。最近敏感目标为厂区东侧 20m处的兴达居委会和本项目楼上居民,本项目对其主要产生噪声影响,经预测可以达标,对其影响较小,选址无明显制约因素。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厂址周围没有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且评价区域内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租用两层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土地用途合理,综上所述,通过相应的环境治理措施后,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6、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同时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保护部门现行管理要求。项目建成后,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下降;只要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落实报告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 (略) 连山区瑞派鑫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29-*
传真:0429-*
项目名称: (略) 连山区瑞派鑫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连山区山河半岛第2幢H号
建设单位: (略) 连山区瑞派鑫 (略)
环评单位:辽宁中科尚 (略)
项目名称: (略) 连山区瑞派鑫 (略)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 “123、 (略) ”
建设单位: (略) 连山区瑞派鑫 (略)
企业法人:齐颖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人民币3万元
建筑面积170.54平方米,共计两层,接诊动物主要以猫类和犬类为主,医院诊疗动物1500只/年,住院动物100只/年;主要设置洗澡区、寄养室、危废暂存间、外科病房、手术室、内科病房等。
3、环保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 | / | / | / | |
地表水环境 | DW001 | 医疗废水 | COD、NH3-N、SS、pH、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 | 通过小型医疗废水处理设备经二氧化氯片消毒处理后与动物洗澡废水、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小区共用化粪池, (略) 政管网 (略) 老城区污水处理厂 | 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浓度限值;氨氮执行《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浓度限值 |
动物洗澡废水、生活污水 | 进入小区共用化粪池停留后, (略) 政管网 (略) 老城区污水处理厂 | ||||
声环境 | 动物日常偶发噪声、设备运行 | 噪声 | 选用隔声门窗,运营状态下门窗保持关闭,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设置于设备间内,建筑隔声,合理布局 | 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北侧、医院北侧居民楼、本项目3-11层、兴达居委会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参考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
美容过程 | 动物毛发 | ||||
就诊全过程 | 动物毛发、猫砂 | ||||
宠物生活 | 动物粪便 | 置于马桶中冲走,对留观期间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宠物产生的动物粪便,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 / | ||
感染性废物 | 废棉球、废棉签、废纱布、一次性手套等 | 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日修订)及《 (略) 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日)相关要求 | ||
化学性废物 | 废化学试剂、实验室废液等 | ||||
损伤性废物 | 一次性注射器等 | ||||
药物性废物 | 过期药品 | ||||
病理性废物 | 病死宠物尸体、手术中产生的动物组织、器官等 | 统一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中冰柜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进行处理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划定为重点防渗区,设置防渗树脂涂层;化验室、卫生间、洗澡区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O8222 (略) 服务,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版),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 (略) (略) 连山区山河半岛第2 幢 H 号房,本项目东侧为兰禾农场生态农产品经销部,南侧为天华街,西侧为魏明·张野时尚美界,北侧为本项目小区内部道路。最近敏感目标为厂区东侧 20m处的兴达居委会和本项目楼上居民,本项目对其主要产生噪声影响,经预测可以达标,对其影响较小,选址无明显制约因素。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厂址周围没有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且评价区域内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租用两层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土地用途合理,综上所述,通过相应的环境治理措施后,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6、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同时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保护部门现行管理要求。项目建成后,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下降;只要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落实报告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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