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鑫华金属制品厂钢屯分厂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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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鑫华金属制品厂钢屯分厂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查, (略) 鑫华金属制品厂钢屯分厂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29-*

  传真:0429-*

  项目名称: (略) 鑫华金属制品厂钢屯分厂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连山区钢屯镇下兰家沟村

  建设单位: (略) 鑫华金属制品厂钢屯分厂

  环评单位:辽宁 (略)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鑫华金属制品厂钢屯分厂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项目

  行业类别: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3

  建设单位: (略) 鑫华金属制品厂钢屯分厂

  企业法人:刘岩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连山区钢屯镇下兰家沟村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人民币15万元

  2、项目组成与规模

  占地面积6660平方米,设置1条机制砂生产线设备及其他设备。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生产机制砂10万吨/年。

  3、环保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颗粒物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喷雾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厂界

颗粒物

洒水抑尘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表 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

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

NH3-N

声环境

设备运行产噪

Leq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废抹布及含油手套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压滤机泥饼、不合格产品外售制砖,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 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均不外排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措施

厂区内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

生态保护

本项目不涉及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设专人负责环保安全管理事项,负责日常的检查监督以及出现事故时的应急处理。并经常对危废间及盛装容器进行维护、维修,发现问题立即停产检修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项目已取得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证明,连发改备[2021]40号,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管理要求。

  5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 (略) (略) 连山区钢屯镇下兰沟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0 度 37 分 15.722 秒,北纬40 度 53 分 22.434秒,项目用地性质属于采矿用地,项目选址位于山间谷地,南、西、北三面夹山,东侧一面筑坝。沟内无民房、工业建构筑物,原钢屯1号库(本项目原料依托尾矿库)位于项目西侧,本项目厂房(原钢屯浮选厂废弃厂房)距坝脚90m、仁兰线公路(距坝脚295m)、仁赵兰河(距坝脚320m)、 (略) (距坝脚1.1km)、下兰家沟村(距坝脚1.2km)、赵家屯村(距坝脚1.7km),项目周边没有其他敏感设施;同时选址利于项目的建设和运输,项目选址可行。

  6、综合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相关要求,加强环境管理,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查, (略) 鑫华金属制品厂钢屯分厂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29-*

  传真:0429-*

  项目名称: (略) 鑫华金属制品厂钢屯分厂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连山区钢屯镇下兰家沟村

  建设单位: (略) 鑫华金属制品厂钢屯分厂

  环评单位:辽宁 (略)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鑫华金属制品厂钢屯分厂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项目

  行业类别: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3

  建设单位: (略) 鑫华金属制品厂钢屯分厂

  企业法人:刘岩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连山区钢屯镇下兰家沟村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人民币15万元

  2、项目组成与规模

  占地面积6660平方米,设置1条机制砂生产线设备及其他设备。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生产机制砂10万吨/年。

  3、环保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颗粒物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喷雾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厂界

颗粒物

洒水抑尘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表 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

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

NH3-N

声环境

设备运行产噪

Leq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废抹布及含油手套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压滤机泥饼、不合格产品外售制砖,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 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均不外排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措施

厂区内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

生态保护

本项目不涉及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设专人负责环保安全管理事项,负责日常的检查监督以及出现事故时的应急处理。并经常对危废间及盛装容器进行维护、维修,发现问题立即停产检修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项目已取得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证明,连发改备[2021]40号,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管理要求。

  5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 (略) (略) 连山区钢屯镇下兰沟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0 度 37 分 15.722 秒,北纬40 度 53 分 22.434秒,项目用地性质属于采矿用地,项目选址位于山间谷地,南、西、北三面夹山,东侧一面筑坝。沟内无民房、工业建构筑物,原钢屯1号库(本项目原料依托尾矿库)位于项目西侧,本项目厂房(原钢屯浮选厂废弃厂房)距坝脚90m、仁兰线公路(距坝脚295m)、仁赵兰河(距坝脚320m)、 (略) (距坝脚1.1km)、下兰家沟村(距坝脚1.2km)、赵家屯村(距坝脚1.7km),项目周边没有其他敏感设施;同时选址利于项目的建设和运输,项目选址可行。

  6、综合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相关要求,加强环境管理,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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