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布局规划】金乡县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5年)-11370828004432863E/2022-05126
【幼儿园布局规划】金乡县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5年)-11370828004432863E/2022-05126
为进一步扩充我县优质教育资源,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办园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以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满意教育为目标,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擦亮金乡教育品牌,建设教育强县”的总体定位,以优化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校规划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我县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享受更公平更高质量教育需求的矛盾,为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硬件支持。
二、工作原则
(一)县级统筹,协同推进。在县政府统筹协调下,县委编办、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等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并提供资金、土地、政策等支持。
(二)科学规划,分年推进。结合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应对人口波动变化,促进班额标准化,解决大校额,加快推进农村学校撤校并点,推动县域教育设施布局规划落地。从实际出发,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组织实施。
(三)整合资金,加大投入。以县投入为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及专项债券支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四)坚持标准,满足基本。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学校建设标准,满足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有关建设要求,符合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关于校额、生均指标等要求,确保建设一所达标一所。
三、目标任务
利用2022年8月—2025年8月三个学年度的时间,通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大幅扩充教育资源,缩小城乡、校际办学差距。到2025年全县学前教育公办率达到80%以上,普惠率达到95%以上,大幅缓解“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达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标准。义务教育确保到2022年底全面补齐优质均衡资源配置7项指标短板,到2025年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认定标准。到2025年所有中等职 (略) 规范标准,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在农村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模式建设幼儿园,每个镇街至少建 (略) 规范化标准的中心幼儿园。农村闲置的中小学校舍优先办成公办园。提升农村公办幼儿园服务水平,提高其招生能力。严格执行居住区配建幼儿园标准,建设移交配套园优先办成公办园。通过新建、改扩建、住宅小区配建移交、闲置校舍改建等形式,新改扩建提升幼儿园建设项目5处,增加学位1950个。
(二)增加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应对入学高峰,对照优质均衡县创建标准,通过新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全面化解超标准班额、大校额,补齐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短板。按照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新开发的居住区教育设施同步设计、同步规划、同步投入使用。农村小规模学校需要撤并的,坚持实事求是和先建后撤的原则,妥善解决寄宿学生住宿、就餐和上下学交通等问题。新改扩建普通中小学校项目8处,其中初中1处、九年一贯制学校3处、小学2处、办学条件提升项目2个,可新增学位11100个。
(三)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按照职普协调发展的要求,建设职业中专和普通高中。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委《“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县高中标准化建设, 全面化解大班额,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改善学校食宿卫生等生活条件,创造良好育人环境。所有中等职 (略) 规范标准,至少建成一所高水平中职学校。新改扩建普通高中1所、职业学校2所,新增学位8600个。(具体建设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四、主要举措
(一)拓宽建设主体范围。除传统使用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主导建设外,积极创新形式,委托高水平代建单位,对学校建设项目进行代建,实施“交钥匙”工程。在设置新建住宅小区土地招拍挂条件中,教育主管部门应提出规划、建设、产权、移交等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要求,与招拍挂方案一并公示。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督促各参建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规范标准,按照项目时限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
(二)优化教育规划布局。根据城镇化发展和人口变动等情况,结合县域实际,科学优化教育设施布局。城镇应随居住区建设配套建设学校,增加学位供给,化解城镇中小学大班额。农村学校可适当集中,在做好校车、助学公交、配餐等工作的前提下,适当撤并一部分小规模学校,提高资金、编制利用效率。每3000—5000人口居住区要设置1所6个班以上规模的幼儿园,规模不足3000人口的居住区,规划部门应进行区域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农村幼儿园要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建设,每个镇街至少办好1所中心幼儿园。按照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和职普协调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高中阶段学校。新建城区住宅小区或者其他居住项目应按规划条件设置相应学校,未按照规划条件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最后批次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老城区教育设施应配套未配套或配建不足的,要按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确保足够学位供给。不能落实新增人口学位的不得新开发建设。教体部门要通过集团化办学、强校带弱校、教师交流等方式引导人口向学位富余的区域疏解。(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
(三)保障项目建设资金。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用好自身财力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积极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建设项目。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企业和个人以提供免费服务、捐赠等形式支持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各镇街)
(四)落实新增项目用地。各单位要优先保障三年行动计划所涉项目用地,在调整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时,要优先保证教育设施布局规划中布点学校用地,将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依法依规纳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所需用地计划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使用中优先安排, (略) 重点项目,积 (略) 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各镇街要主动协调,确保项目实行“净地”交付使用,满足施工条件。要加快推进新建学校确权登记发证,切实为新建学校提供产权保障。撤并的农村学校旧校址复垦获得指标优先解决教育用地指标。(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各镇街)
(五)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开通三年行动计划所涉项目报建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和联合审批,简化程序,特事特办,提高效率。实行审批和勘验标准化,推行全程网办和全阶段电子化,同步开展主动服务、个性化或一对一上门服务,扎实开展竣工验收“一件事”服务,促进“一件事”便民惠企成效最大化。实行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并联审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的重大问题。县相关职能部门带头实行联审联批工作机制,落实并试行项目审批核准“前期辅导”“容缺受理”“联合评审”机制。(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镇街)
(六)落实建设税费优惠。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予以减免;凡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适当予以减收或免收。自行制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企业和个人以提供免费服务、捐赠等形式支持学校建设, 捐赠企业和个人依法享受有关税收方面的优惠。各有关单位应加大对三年行动计划所涉工程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各镇街)
(七)提升教育装备水平。实施中小学教育装备配备优质均衡工程。全面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小学校最新学科教育装备配置标准和综合实验室、创新型实验室装备配备标准,更新补充配置教学仪器设备,进一步优化教育装备结构,2025年实现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现代化。推进智慧教育。落实《 (略) 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促进“互联网+教育”应用。推进“三个课堂”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和乡村振兴,到2023年底实现“三个课堂”全覆盖。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实现教育、教学、管理的智慧化、智能化,到2025年实现“智慧校园”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
(八)保障师资力量配备。县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教体、 财政部门,对确需单独设置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核定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公办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教体部门要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征得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适时在编制总额内进行动态调整,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提高编制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管理,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落实县管校聘制度。各有关部门根据下一年度生源数和教职工空编空岗等情况统筹测算,合理安排中小学年度用编计划,保证新建学校顺利开办。(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年度实施计划,由县教育优质均衡指挥部负责推动落实,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落实好相应工作职责。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县教育优质均衡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在政府投资计划、区域协同发展等方面优先发展教育;全力争取教育 (略) 市相关资金支持。县财政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县项目资金筹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筹指导核准学校建设项目规划用地、保障教育用地指标、指导学校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县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管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筹指导做好供地、设计方案审批、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房产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部门职责,积极配合、支持和服务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及时完成项目建设有关审批或督查、审计等工作。
(三)强化机制保障。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分专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构建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同时,把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确保工作目标如期高质量完成。
附件:金乡县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汇总表
附件1
金乡县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汇总表
(2022年—2025年)
学段分类 | 处数 | 规划投资 (万元) | 规划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新增学位数(个) | 规划新增班数(个) |
合计 | 16 | * | * | 21650 | 474 |
幼儿园小计 | 5 | 7730 | 25477 | 1950 | 65 |
中小学小计 | 8 | 66407 | * | 11100 | 237 |
高中段学校小计 | 3 | * | * | 8600 | 172 |
为进一步扩充我县优质教育资源,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办园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以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满意教育为目标,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擦亮金乡教育品牌,建设教育强县”的总体定位,以优化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校规划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我县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享受更公平更高质量教育需求的矛盾,为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硬件支持。
二、工作原则
(一)县级统筹,协同推进。在县政府统筹协调下,县委编办、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等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并提供资金、土地、政策等支持。
(二)科学规划,分年推进。结合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应对人口波动变化,促进班额标准化,解决大校额,加快推进农村学校撤校并点,推动县域教育设施布局规划落地。从实际出发,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组织实施。
(三)整合资金,加大投入。以县投入为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及专项债券支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四)坚持标准,满足基本。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学校建设标准,满足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有关建设要求,符合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关于校额、生均指标等要求,确保建设一所达标一所。
三、目标任务
利用2022年8月—2025年8月三个学年度的时间,通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大幅扩充教育资源,缩小城乡、校际办学差距。到2025年全县学前教育公办率达到80%以上,普惠率达到95%以上,大幅缓解“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达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标准。义务教育确保到2022年底全面补齐优质均衡资源配置7项指标短板,到2025年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认定标准。到2025年所有中等职 (略) 规范标准,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在农村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模式建设幼儿园,每个镇街至少建 (略) 规范化标准的中心幼儿园。农村闲置的中小学校舍优先办成公办园。提升农村公办幼儿园服务水平,提高其招生能力。严格执行居住区配建幼儿园标准,建设移交配套园优先办成公办园。通过新建、改扩建、住宅小区配建移交、闲置校舍改建等形式,新改扩建提升幼儿园建设项目5处,增加学位1950个。
(二)增加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应对入学高峰,对照优质均衡县创建标准,通过新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全面化解超标准班额、大校额,补齐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短板。按照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新开发的居住区教育设施同步设计、同步规划、同步投入使用。农村小规模学校需要撤并的,坚持实事求是和先建后撤的原则,妥善解决寄宿学生住宿、就餐和上下学交通等问题。新改扩建普通中小学校项目8处,其中初中1处、九年一贯制学校3处、小学2处、办学条件提升项目2个,可新增学位11100个。
(三)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按照职普协调发展的要求,建设职业中专和普通高中。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委《“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县高中标准化建设, 全面化解大班额,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改善学校食宿卫生等生活条件,创造良好育人环境。所有中等职 (略) 规范标准,至少建成一所高水平中职学校。新改扩建普通高中1所、职业学校2所,新增学位8600个。(具体建设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四、主要举措
(一)拓宽建设主体范围。除传统使用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主导建设外,积极创新形式,委托高水平代建单位,对学校建设项目进行代建,实施“交钥匙”工程。在设置新建住宅小区土地招拍挂条件中,教育主管部门应提出规划、建设、产权、移交等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要求,与招拍挂方案一并公示。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督促各参建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规范标准,按照项目时限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
(二)优化教育规划布局。根据城镇化发展和人口变动等情况,结合县域实际,科学优化教育设施布局。城镇应随居住区建设配套建设学校,增加学位供给,化解城镇中小学大班额。农村学校可适当集中,在做好校车、助学公交、配餐等工作的前提下,适当撤并一部分小规模学校,提高资金、编制利用效率。每3000—5000人口居住区要设置1所6个班以上规模的幼儿园,规模不足3000人口的居住区,规划部门应进行区域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农村幼儿园要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建设,每个镇街至少办好1所中心幼儿园。按照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和职普协调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高中阶段学校。新建城区住宅小区或者其他居住项目应按规划条件设置相应学校,未按照规划条件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最后批次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老城区教育设施应配套未配套或配建不足的,要按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确保足够学位供给。不能落实新增人口学位的不得新开发建设。教体部门要通过集团化办学、强校带弱校、教师交流等方式引导人口向学位富余的区域疏解。(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
(三)保障项目建设资金。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用好自身财力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积极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建设项目。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企业和个人以提供免费服务、捐赠等形式支持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各镇街)
(四)落实新增项目用地。各单位要优先保障三年行动计划所涉项目用地,在调整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时,要优先保证教育设施布局规划中布点学校用地,将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依法依规纳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所需用地计划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使用中优先安排, (略) 重点项目,积 (略) 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各镇街要主动协调,确保项目实行“净地”交付使用,满足施工条件。要加快推进新建学校确权登记发证,切实为新建学校提供产权保障。撤并的农村学校旧校址复垦获得指标优先解决教育用地指标。(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各镇街)
(五)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开通三年行动计划所涉项目报建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和联合审批,简化程序,特事特办,提高效率。实行审批和勘验标准化,推行全程网办和全阶段电子化,同步开展主动服务、个性化或一对一上门服务,扎实开展竣工验收“一件事”服务,促进“一件事”便民惠企成效最大化。实行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并联审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的重大问题。县相关职能部门带头实行联审联批工作机制,落实并试行项目审批核准“前期辅导”“容缺受理”“联合评审”机制。(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镇街)
(六)落实建设税费优惠。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予以减免;凡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适当予以减收或免收。自行制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企业和个人以提供免费服务、捐赠等形式支持学校建设, 捐赠企业和个人依法享受有关税收方面的优惠。各有关单位应加大对三年行动计划所涉工程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各镇街)
(七)提升教育装备水平。实施中小学教育装备配备优质均衡工程。全面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小学校最新学科教育装备配置标准和综合实验室、创新型实验室装备配备标准,更新补充配置教学仪器设备,进一步优化教育装备结构,2025年实现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现代化。推进智慧教育。落实《 (略) 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促进“互联网+教育”应用。推进“三个课堂”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和乡村振兴,到2023年底实现“三个课堂”全覆盖。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实现教育、教学、管理的智慧化、智能化,到2025年实现“智慧校园”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
(八)保障师资力量配备。县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教体、 财政部门,对确需单独设置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核定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公办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教体部门要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征得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适时在编制总额内进行动态调整,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提高编制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管理,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落实县管校聘制度。各有关部门根据下一年度生源数和教职工空编空岗等情况统筹测算,合理安排中小学年度用编计划,保证新建学校顺利开办。(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年度实施计划,由县教育优质均衡指挥部负责推动落实,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落实好相应工作职责。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县教育优质均衡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在政府投资计划、区域协同发展等方面优先发展教育;全力争取教育 (略) 市相关资金支持。县财政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县项目资金筹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筹指导核准学校建设项目规划用地、保障教育用地指标、指导学校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县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管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筹指导做好供地、设计方案审批、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房产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部门职责,积极配合、支持和服务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及时完成项目建设有关审批或督查、审计等工作。
(三)强化机制保障。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分专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构建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同时,把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确保工作目标如期高质量完成。
附件:金乡县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汇总表
附件1
金乡县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汇总表
(2022年—2025年)
学段分类 | 处数 | 规划投资 (万元) | 规划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新增学位数(个) | 规划新增班数(个) |
合计 | 16 | * | * | 21650 | 474 |
幼儿园小计 | 5 | 7730 | 25477 | 1950 | 65 |
中小学小计 | 8 | 66407 | * | 11100 | 237 |
高中段学校小计 | 3 | * | * | 8600 | 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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