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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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昆明高新区西区海源北路998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39′18.76″,北纬25°4′25.984″。

建设单位: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998号(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C座6层)建设,建筑面积7942.86㎡。项目设置实验室及办公区,实验室包括动物实验室、病理实验室、细胞实验室等。建成后主要开展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及检验检测,包括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等。项目总投资6535.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25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酸性废气、生物安全柜等。挥发性有机物及酸性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实验动物饲养臭气收集后经1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2根20m高排气筒(DA002-DA01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44-93)排放限值。生物安全柜废气经超高效过滤器HEPA处理后排至实验室内部由紫外光辅助消毒装置杀毒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YY0569-2005生物安全柜》中对A2型Ⅱ级生物安全柜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异味、未有效收集的废气等,厂界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界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44-93)表1二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限值,

2.地表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物实验室废水、器皿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生物实验室废水、喷淋塔废液、实验器皿前两道清洗废水作危废委托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动物饲养废水收集灭活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20m3/d)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风管设软连接、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东侧、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南侧、西侧满足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医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医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废培养基、实验服、帽子等灭菌灭活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根据属性鉴别结果分类处置;纯水机设备更换的废滤膜由厂家回收;废包装品等能回收回收,不能回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醇、*腈、硫酸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存放、专人保管,配备消防器材,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所有接触微生物制品经高温高压灭活处理,严格规范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日至**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日至**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附件: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昆明高新区西区海源北路998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39′18.76″,北纬25°4′25.984″。

建设单位: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998号(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C座6层)建设,建筑面积7942.86㎡。项目设置实验室及办公区,实验室包括动物实验室、病理实验室、细胞实验室等。建成后主要开展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及检验检测,包括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等。项目总投资6535.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25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酸性废气、生物安全柜等。挥发性有机物及酸性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实验动物饲养臭气收集后经1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2根20m高排气筒(DA002-DA01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44-93)排放限值。生物安全柜废气经超高效过滤器HEPA处理后排至实验室内部由紫外光辅助消毒装置杀毒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YY0569-2005生物安全柜》中对A2型Ⅱ级生物安全柜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异味、未有效收集的废气等,厂界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界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44-93)表1二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限值,

2.地表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物实验室废水、器皿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生物实验室废水、喷淋塔废液、实验器皿前两道清洗废水作危废委托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动物饲养废水收集灭活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20m3/d)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风管设软连接、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东侧、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南侧、西侧满足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医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医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废培养基、实验服、帽子等灭菌灭活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根据属性鉴别结果分类处置;纯水机设备更换的废滤膜由厂家回收;废包装品等能回收回收,不能回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醇、*腈、硫酸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存放、专人保管,配备消防器材,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所有接触微生物制品经高温高压灭活处理,严格规范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日至**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日至**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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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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