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英德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项目(英德...
清远市英德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项目(英德...
《 (略) 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项目(英德上车-围仔下接地极导流中心))》(编号:*;项目名称: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项目(英德上车-围仔下接地极导流中心)于** (略) 自然资源局批准。根据《 (略) 办公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审批表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使用原因
为保障线路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粤港澳大湾区电网电力系统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落实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项目(英德上车-围仔下接地极导流中心)的用地需求。我市 (略) 预留建设用地规模,根据《 (略) 办公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相关规定,需要局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实际布局的合理调整。
二、预留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预留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共安排使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0770公顷,共有2个落实地块, (略) 大湾镇。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建设用地 (略) 落实城乡建设用地0.0770公顷,预留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大湾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0770公顷, (略)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0770公顷。
四、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 (略) 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日
五、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及公告栏张贴。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 (略) 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项目(英德上车-围仔下接地极导流中心))》(编号:*;项目名称: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项目(英德上车-围仔下接地极导流中心)于** (略) 自然资源局批准。根据《 (略) 办公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审批表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使用原因
为保障线路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粤港澳大湾区电网电力系统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落实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项目(英德上车-围仔下接地极导流中心)的用地需求。我市 (略) 预留建设用地规模,根据《 (略) 办公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相关规定,需要局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实际布局的合理调整。
二、预留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预留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共安排使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0770公顷,共有2个落实地块, (略) 大湾镇。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建设用地 (略) 落实城乡建设用地0.0770公顷,预留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大湾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0770公顷, (略)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0770公顷。
四、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 (略) 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日
五、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及公告栏张贴。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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