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销号群众环境信访案件查处情况公示(第1批)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销号群众环境信访案件查处情况公示(第1批)
(**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LN* | 1. (略) 台安县黄沙坨镇鲶鱼泡一组在2019年10月发生非洲猪瘟,死了1400多头猪,村民在10月19日凌晨2点把死猪埋到一组土地里面,距离自来水水井不到1200米,2019年11月末出现冒血水的情况,2019年11月份向环保局和黄沙镇政府反馈过,但是说其造谣,无中生有,把图片发给黄沙镇政府,政府表示情况属实,承诺给解决, 但是一直未给解决,且埋死猪的地方距离水井不到100米,担心污染水源;2.全村的垃圾埋在距离自来水井80米左右,污染生活用水;3.2019年10月,村六组占地20亩建设搅拌站,加工产生时扬尘扰民。水、生活垃圾仍持续污染水源地。 | 台安县 | 第一个问题台安县黄沙坨镇政府在台安县防控非洲猪瘟指挥部的全程监督、指导之下对台安县华首原种猪场1402头高风险生猪(活猪)进行扑杀、掩埋和无害化处理,非信访反映的“死猪”。距生猪无害化处理掩埋点不足100米处的水井为2011年打的抗旱井,非饮用水源井,该井至今未使用。掩埋点距最近自来水水源井1130米,符合要求,根据历年鲶鱼泡村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饮用水符合饮用标准。**日、**日,黄沙坨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两次到掩埋点实地察看,均未发现掩埋点出现冒血水现象。2019年11月份,台安县环境保护局和黄沙坨镇政府均未接到过有关此问题的反映。第二个问题黄沙坨镇鲶鱼泡村自来水站南侧约80米处有一自然形成的荒坑,荒坑东南侧确有生活垃圾,根据2018年、2019年和2020年鲶鱼泡村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饮用水符合饮用标准。第三个问题信访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为台安辽南双 (略) ,2019年10月开始建设, 2020年暑期调试生产一个月后停产,无环保审批手续。 | 部分属实 | 1.台安县黄沙坨镇鲶鱼泡村村委会已将荒坑内的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黄沙坨镇垃圾场,并在荒坑周围建设围挡,设立禁倒垃圾标识牌,未在出现村民随意倾倒垃圾现象;2、对台安辽南双 (略) 无环保审批手续问题,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该企业环保审批手续已补办完成,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 | 无 |
2 | D2LN* | 1. (略) 台安县至达牛镇大姜村政府方向公路边上有三家无名养鸡场,养殖上万只鸡,养牛户不低于30户,养猪户约50户左右,粪便堆在公路两侧,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 | 台安县 | 台安县达牛镇大姜村至达牛镇政府公路两侧各类规模化养殖场及养殖户共计103家,其中规模化肉鸡养殖场2家、蛋鸡养殖户1家,生猪养殖户56家(1家位于公路西侧),肉牛养殖户44家(6家位于公路两侧);台安县达牛镇盛朋养殖场位于台安县达牛镇达牛村2组,是一家从事肉鸡饲养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规模为年出栏60万只肉鸡,养殖粪便日产日清,外售利用,建有临时储粪场,无环保审批手续;台安县达牛镇佳兴养殖场位于达牛镇大堑村5组,是一家从事肉鸡饲养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规模为年出栏29万只肉鸡,有环保手续,养殖粪便日产日清,外售利用,建有临时储粪场;高守静养殖专业户位于达牛镇大堑村4组,是一家蛋鸡饲养户,养殖规模为年存栏0.8万只蛋鸡,不属于规模养殖场,无须办理环保手续,检查发现该养殖户西侧沟内有存在养殖粪便,是该养殖户于2021年2月份排放至西侧沟内的;位于公路两侧的6家肉牛养殖户和1家生猪养殖户确实将养殖粪便堆放于公路两侧,根据2021年大姜村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饮用水符合标准。 | 基本属实 | 1.台安县黄沙坨镇鲶鱼泡村村委会已将荒坑内的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黄沙坨镇垃圾场,并在荒坑周围建设围挡,设立禁倒垃圾标识牌,未在出现村民随意倾倒垃圾现象;2、对台安辽南双 (略) 无环保审批手续问题,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该企业环保审批手续已补办完成,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 | 无 |
3 | D2LN* | 1. (略) 台安县黄沙坨镇鲶鱼泡一组在2019年10月发生非洲猪瘟,死了1400多头猪,村民在10月19日凌晨2点把死猪埋到一组土地里面,距离自来水水井不到1200米,2019年11月末出现冒血水的情况,2019年11月份向环保局和黄沙镇政府反馈过,但是说其造谣,无中生有,把图片发给黄沙镇政府,政府表示情况属实,承诺给解决, 但是一直未给解决,且埋死猪的地方距离水井不到100米,担心污染水源;2.全村的垃圾埋在距离自来水井80米左右,污染生活用水;3.2019年10月,村六组占地20亩建设搅拌站,加工生产时扬尘扰民。 | 台安县 | 第一个问题台安县黄沙坨镇政府在台安县防控非洲猪瘟指挥部的全程监督、指导之下对台安县华首原种猪场1402头高风险生猪(活猪)进行扑杀、掩埋和无害化处理,非信访反映的“死猪”。距生猪无害化处理掩埋点不足100米处的水井为2011年打的抗旱井,非饮用水源井,该井至今未使用。掩埋点距最近自来水水源井1130米,符合要求,根据历年鲶鱼泡村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饮用水符合饮用标准。**日、**日,黄沙坨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两次到掩埋点实地察看,均未发现掩埋点出现冒血水现象。2019年11月份,台安县环境保护局和黄沙坨镇政府均未接到过有关此问题的反映。第二个问题黄沙坨镇鲶鱼泡村自来水站南侧约80米处有一自然形成的荒坑,荒坑东南侧确有生活垃圾,根据2018年、2019年和2020年鲶鱼泡村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饮用水符合饮用标准。第三个问题信访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为台安辽南双 (略) ,2019年10月开始建设, 2020年暑期调试生产一个月后停产,无环保审批手续。 | 部分属实 | 1、黄沙坨镇鲶鱼泡村村委会已将荒坑内的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黄沙坨镇垃圾场,黄沙坨镇已在荒坑周围建设围挡,设立禁倒垃圾标识牌,未在出现村民随意倾倒垃圾现象;2、台安辽南双 (略) 场区内有两个没有覆盖的砂石料堆,于**日,清理完毕。无环保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仟元整。3.台安辽南双 (略) 罚款已缴纳,环保审批手续已补办完成。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 | 无 |
4 | D2LN* | 2020年3月至4月末, (略) 台安县桑林镇才家村 (略) 将排污管道埋到地下,并将带有异味的污水排到举报人的沟渠和农田里,被污染面积达七、八亩。曾向台安镇环保部门反映,但一直未处理。 | 台安县 | 依据《辽宁 (略) 台安二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产生的沼液通过还田管网输送至周边农田进行施肥。该公司于**日与桑林镇才家村签订了《沼液综合利用协议》,于2020年10月开始在才家村地下铺设沼液还田管道,于2020年11月完成沼液还田管网铺设。2021年3月,由才家村村委会组织进行沼液还田施肥,共还田施肥1350亩。**日, (略) 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执法人员到沼液还田现场勘查时,还田现场确有异味存在,但未发现有沼液排放到沟渠中。广电计量检测(沈阳)有限公司**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沼液还田地块土壤各项污染物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土壤达标。 | 基本属实 | 台安县加强对该企业监管,确保规范运营,达标排放。 | 无 |
5 | D2LN* | 1. (略) 台安县新开河镇政府将新开河镇生活垃圾堆放在新开河镇鱼场西侧排水沟附近,垃圾异味扰民。2. (略) 台安县新开河镇古家村东侧,堆存大量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异味扰民。 | 台安县 | 第一个问题新开河镇鱼场西侧排水沟附近确有一处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有异味,附近无居民。镇城建部门负责将垃圾转运至台安县垃圾填埋场,每两周转运一次。截至信访投诉时,有部分垃圾未实施转运。第二个问题新开河镇谷家村东侧确有垃圾堆放,大多是周边大棚户随意堆放的柴草、秸秆、大棚草苫子等生产垃圾,仅有少量生活垃圾,无异味。 | 部分属实 | 1、台安县已将新开河镇鱼场西侧排水沟附近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台安县垃圾填埋场,地貌已恢复,异味扰民问题已得到解决。2、台安县已将新开河镇谷家村东侧的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全部清运完毕,地貌已恢复,并栽植辽宁杨300株。 | 无 |
6 | D2LN* | 2018年镇政府将1403头死猪掩埋在台安县黄河陀镇鲶鱼村的农田保护区里,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一直未解决。。 | 台安县 | 该生猪无害化处理掩埋点占地约165平方米,属于基本农田,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深埋选址要求。 | 基本属实 | 台安县将加强动物疫情防控,坚持按规范处置病死、病害动物尸体,确保无害化。 | 无 |
7 | D2LN* | 台安县台安经济开发区迎宾路8号的 (略) 将加工废水排入工厂南侧的河沟里,导致饮用河水的牛羊死亡。该企业作业期间会产生类似硫化氢的臭味,气味严重扰民。 | 台安县 | 该公司生产和生活废水均排入自建的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 (略)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未 (略) 南侧河水死亡的现象。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排放达标,但确实有异味。 | 部分属实 | 台安县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管理,监督企业规范运营,安全生产、达标排放。 | 无 |
8 | D2LN* | (略) 台安县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园内的 (略) 生产过程中异味扰民,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到沟内。 | 台安县 | 该公司生产和生活废水均排入自建的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 (略)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达标。 | 不属实 | 台安县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管理,监督企业规范运营,安全生产、达标排放。 | 无 |
9 | X2LN* | **月,台安县康绿源有机肥厂将沈阳鼎恒 (略) 未经处理的15万吨污泥的堆放到林地中,严重污染林地土壤,破坏生态环境。 | 台安县 | 2020年11月至12月,沈阳鼎恒污泥 (略) 将约1.5万吨经再次处理的污泥尾产物,作为土壤改良剂供给台安县康绿源生物有机肥厂,台安县康绿源生物有机肥厂将其中约0.4万吨施用于桑林镇西平村3块商品林地中(90.23公顷),剩余约1.1万吨堆存于刘洪斌木材加工厂内。**日,台安县康绿源生物有机 (略) 浑南区云寂怡景园艺花卉中心签订转让协议,将堆存于木材厂内的污泥尾产物(由于水分蒸发剩余约1万吨)转让给该中心,截至**日,已外运至该中心约0.9万吨。反映“**月,台安县康绿源有机肥厂将沈阳鼎恒 (略) 未经处理的15万吨污泥的堆放到林地中”问题,部分属实。**日, (略) 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委托 (略) 对现场污泥尾产物进行抽样检测,并于**日出具了《检测报告》(GFT*、GFT*),检测结果显示,其各项指标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林地用泥质》(CJ/T362-2011)要求。 | 部分属实 | 台安县将加强企业监管,确保污泥合法合规处置。 | 无 |
10 | D2LN* | 1.台安县黄沙坨镇鲶鱼村一组内所有自然形成的大坑内,均被堆放了大量生活垃圾,导致地下水被污染。2.**日,黄沙坨镇政府把黄沙坨镇的华首猪场1403头病死猪,埋在鲶鱼村一组农田保护区内,导致填埋处的土地往外冒血水,土地被污染,农田的排水沟也被堵死,无法使用,2018年曾向中央督察组反映,但华沙坨镇政府却称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3.鲶鱼村六组的农田内建了一家搅拌站,夜间生产时产生的扬尘污染严重;鲶鱼村三组的农田内建了一家养鸡场,占地50多亩,养殖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在养鸡房附近的坑内,导致地下水被污染,且夏季滋生蚊蝇。 | 台安县 |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堆放生活垃圾的自然坑确实存在,位于黄沙坨镇鲶鱼泡村一组。第二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一是掩埋和无害化处理时间是**日,而不是信访反映的“**日”;二是黄沙坨镇政府在台安县防控非洲猪瘟指挥部的全程监督、指导之下对台安县华首原种猪场1402头高风险生猪(活猪)进行扑杀、掩埋和无害化处理,并不是信访反映的“病死猪”;三是根据2018年、2019年和2020年鲶鱼泡村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饮用水符合饮用标准;四是**日、**日,黄沙坨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两次到掩埋点实地察看,均未发现掩埋点出现冒血水现象。五是经现场勘查,未发现有农田排水沟被堵死现象。第三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信访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为台安辽南双 (略) ,2020年暑期调试生产一个月后停产至今,未占用农田,无环保审批手续。二是信访反映的台安黄沙坨泰和养殖场建设使用的是设施农业用地。三是养殖产生的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排入污水储存池,最终溢流入污水储存池西北侧的土坑中。四是根据2018年、2019年和2020年鲶鱼泡村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饮用水符合饮用标准。 | 部分属实 | 1、生活垃圾已于4月23日全部清运至黄沙坨镇垃圾场,共清理脏土及垃圾15吨。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饮用水符合饮用标准。黄沙坨镇已在荒坑周围建设围挡,设立禁倒垃圾标识牌,未在出现村民随意倾倒垃圾现象;2、台安辽南双 (略) 无环保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一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是处以罚款。3、该养殖场自行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涉嫌环境违法, (略) 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拟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一是责令停止使用;二是处以罚款。该养殖场立行立改,于对土坑进行清理完毕。4.台安辽南双 (略) 罚款已缴纳,环保审批手续已补办完成。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 | 无 |
11 | D2LN* | 1.2018年,台安县黄沙坨镇政府将夏薄村华首猪场1403头病死猪填埋在鲶鱼村一组基本农田内,污染土壤,且填埋处有血水冒出。2.鲶鱼村村支书李*明在三组村挖了两个大坑,用于填埋生活垃圾。3.鲶鱼村六组的农田保护区内有一家搅拌站,生产时扬尘污染严重。4.鲶鱼村三组有一家养鸡场,异味严重扰民。 | 台安县 |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一是2018年10月台安县发生非洲猪瘟疫情,黄沙坨镇政府在台安县防控非洲猪瘟指挥部的全程监督、指导之下对台安县华首原种猪场1402头高风险生猪(活猪)进行扑杀、掩埋和无害化处理,并不是信访反映的“1403头病死猪”;二是该生猪无害化处理掩埋点占地约165平方米,属于基本农田,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深埋选址要求。三是**日、**日,黄沙坨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两次到掩埋点实地察看,均未发现掩埋点出现冒血水现象。第二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黄沙坨镇鲶鱼泡村三组的两个坑是自然形成的,不是鲶鱼泡村为了填埋垃圾而挖的,两个坑仅一道之隔,周边居民长期将生活垃圾倾倒于此,坑内确有生活垃圾。第三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一是鲶鱼泡村确有一家搅拌站场,位于鲶鱼泡村和平路南,场内有两个已覆盖的砂石料堆,于**日清理完毕;二是该公司有土地使用证(台安国用[2016]00053号),未占用农田,反映在农田内建设问题不属实。三是该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第四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一是信访反映的养鸡场确实存在,但该养殖场位于鲶鱼泡村六组,不在信访反映鲶鱼村三组;二是场内北侧建有一座临时储粪场,有防渗、防外溢、防雨措施,养殖粪便日产日清,厂界外无明显异味;三是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该养殖场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 部分属实 | 1、黄沙坨镇鲶鱼泡村村委会已将荒坑内的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黄沙坨镇垃圾场,黄沙坨镇已在荒坑周围建设围挡,设立禁倒垃圾标识牌,未在出现村民随意倾倒垃圾现象;2、台安辽南双 (略) 无环保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一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是处以罚款。 3.台安辽南双 (略) 罚款已缴纳,环保审批手续已补办完成。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 | 无 |
12 | D2LN* | 台安县台中区2组台安县污水处理厂,噪声扰民,污水直排到河沟,异味扰民。 | 台安县 | 该厂正常运行,厂区总排口排水正常,无其他排水口,未发现“污水直排到河沟”问题;总排口在线监测数据达标,现场无明显异味,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该厂废水、厂界噪声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达标。 | 不属实 | 台安县加强该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确保规范运行,达标排放。 | 无 |
13 | D2LN* | 台安县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不足200米,异味和机器噪音扰民,且污水处理厂滋生蚊蝇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台安县 | 台安县污水处理厂距最近居民180米,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均达标,夏季会有少量蚊蝇滋生。 | 部分属实 | 台安县污水处理厂将加强卫生管理,尽量减少蚊蝇滋生。 | 无 |
14 | D2LN* | 台安县新台镇西桓村台盘路北台安县经济开发区南侧 (略) 排放硫化氢,恶臭异味扰民,举报人曾于2017年向中央环保督察举报过,至今未解决。 | 台安县 | 辽宁 (略) 作业期间有硫化氢气体排放,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排放达标。 | 部分属实 | 目前该企业已全面停产,台安县将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管理,确保规范运营,达标排放。 | 无 |
15 | D2LN* | 台安县光明街76-55号西南侧污水处理厂恶臭异味扰民。 | 台安县 | 现场无明显异味,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达标,。 | 不属实 | 台安县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规范运营,达标排放。 | 无 |
16 | D2LN* | 2018年镇政府将1403头死猪埋在台安县黄河陀镇鲶鱼村一组农田保护区里。举报人2018年曾向督察组反映,但至今未解决。 | 台安县 | **日至19日,黄沙坨镇政府在台安县防控非洲猪瘟指挥部的全程监督、指导之下对台安县华首原种猪场1402头高风险生猪(活猪)进行扑杀、掩埋和无害化处理,并不是信访反映的“1403头死猪”。该生猪无害化处理掩埋点位于距离华首原种猪场3公里之外的黄沙坨镇鲶鱼泡村1组,属于基本农田,符合农业部**日下发的《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深埋选址要求。 | 部分属实 | 台安县将加强动物疫情防控,坚持按规范处置病死、病害动物尸体,确保无害化。 | 无 |
17 | D2LN* | 台安县工业园区源宇化工厂排放刺鼻性异味扰民。 | 台安县 | 源宇化工厂装置区和储罐区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安装了尾气吸收装置,现场有轻微异味,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氨气、硫化氢、非*烷总烃、苯并(a)芘和臭气浓度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源宇化工厂加强尾气吸收装置的运行维护,确保尾气吸收装置运行效率,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 | 无 |
18 | D2LN* | 1.台安县经济开发区8 (略) ,排放硫化氢有毒有害气体,用管子向河道偷排污水,雨天厂区污水横流。2. (略) ,异味扰民,煤气发生炉无审批手续。 | 台安县 | 第一个问题辽宁 (略) 生产装置区和污水处理站有硫化氢气体排放,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排放达标。该厂区污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台安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不存在向河道偷排污水的现象;该公司将初期雨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期雨水通过雨水管线排入雨水监控池,经检测达标后外排,不存在雨天厂区污水横流现象。 (略) 装置区和储罐区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安装了尾气吸收装置,现场有轻微异味,检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氨气、硫化氢、非*烷总烃、苯并(a)芘和臭气浓度均达标。 (略) 煤气发生炉建设项目于**日通过环评审批(鞍行审批复环〔2019〕26号),2019年5月通过环保验收。 | 部分属实 | 目前辽宁 (略) 已全面停产; (略) 加强尾气吸收装置的运行维护,确保尾气吸收装置运行效率,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 | 无 |
19 | X2LN* | 台安县高力 (略) 院内黑加工厂,无任何手续,噪音扰民,废水直排外环境。 | 台安县 | 台安县高力 (略) 院内加工厂为辽宁 (略) ,该公司有《营业执照》,年产10000吨鸡血蛋白粉项目于**日通过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未办理环保手续。该公司生产设备全部置于封闭厂房内,安装了减振垫,采取了降噪措施,企业未生产。该公司6次生产调试共产生废水约2吨,全部储存于厂房北侧容积约10立方米的一个铁质废水收集罐内,现场未发现有污水外排口和外排迹象。 | 部分属实 | 该公司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处罚款。该企业罚款已缴纳,环保审批手续已完成,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 | 无 |
20 | X2LN* | 台安县西佛镇双 (略) 在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停产后,仍然正常生产,燃煤锅炉无污染防治设施,烟尘污染严重,污水处理设施闲置不用,屠宰废水直排辽河,年排污量约50万吨。 | 台安县 | 台 (略) 位于台安县西佛镇双庙子村,主要从事肉鸭屠宰分割,该公司年屠宰1100万只肉鸭项目于**日通过环评审批(台环审字〔2012〕B58号),**日通过环保验收(台环验字〔2014〕1号)。**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 (略) 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提交过停产备案相关材料。**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有2台锅炉,均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湿法脱硫等治理设施。其中4吨燃煤锅炉正常使用,配套治理设施正常运行;2吨燃煤锅炉未使用,未办理环保手续。**日,辽宁 (略) 对台 (略) 锅炉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经现查阅环评报告,该公司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能力为1400t/d,生产及生活污水均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1要求后,排入厂区西侧排水沟,经鲍家沟、胜利干渠排入小柳河,最终进入辽河,年废水排放量共计约27万吨。 | 基本属实 | 该公司的2吨燃煤锅炉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处罚款。台 (略) 罚款已缴纳,锅炉已去功能化。 | 无 |
21 | D2LN* | 台安县菜库污水处理厂离居民区仅500米,异味扰民,污染地下水。 | 台安县 | 台安县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100米内无居民,距最近居民180米,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现场无明显异味,检测结果显示,有组织和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达标。台安县污水处理厂所有池体皆为钢筋混凝土池体,内部有防渗处理,所有池体竣工前均做闭水试验,符合国家标准后投入使用,不存在污染地下水问题。 | 不属实 | 台安县加强该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确保规范运行,达标排放。 | 无 |
22 | D2LN* | 台安县达牛镇郑三村七组养殖户将牛粪和猪粪倾倒在村内河沟及路边污染地下水,异味扰民。 | 台安县 | 台安县达牛镇郑三村七组有3家养殖户将养殖粪便堆放在道路两侧(1家养猪户、2家养牛户),其中养猪户还将养殖粪污排入路边的土坑中,现场确有异味。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向沟内倾倒养殖粪便现象。**日,达牛镇政府委托辽宁 (略) 对郑三村地下水进行了采样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XJK*),检测结果显示,该村地下水符合饮用标准。 | 部分属实 | 道路两侧的养殖粪便及路边土坑清理完毕,确保不再出现养殖粪便乱堆乱放现象。 | 无 |
23 | D2LN* | 台安县黄沙镇经营者姜*涛违反产业政策,开办地槽钢厂。台安县其它地槽钢厂均已被依法关停,但有部门一直未对姜*涛的地槽钢厂进行处理,放任其违法生产。 | 台安县 | 信访反映的钢厂是台安县万兴达铸件厂,位于黄沙坨镇工业园区,法人代表为姜福忱,姜福涛为实际经营者,信访反映的“地槽钢”实为“地条钢”。2017年5月,台安县万兴达铸件厂完成“地条钢”生产设备的拆除,2017年8月,台安县原生产“地条钢”企业均依法取缔,并通过国家检查组检查验收。台安县万兴达铸件厂后转型使用经信局的备案手续生产铸件,又于**日通过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备案(台发改备〔2020〕38号)生产高强耐腐蚀角钢,经专家评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不属实 | 台安县将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地条钢”企业死灰复燃。 | 无 |
24 | X2LN* | 1.台安县120家修理厂的危废机油,未依法进行转移、处置。2.台安 (略) 、卫生所的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混排。3.台安县河道垃圾问题突出,农村厕所改造项目存在造假,厕所无法正常使用。 | 台安县 | 1.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台安县共有汽车维修单位125家,除6家专业从事喷漆、钣金维修不产生废机油外,其余119家产生废机油的汽车维修单位均与台 (略) 和台安润丰 (略) 签定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收集合同》,两家公司定期上门回收废机油,并按规定进行转移处置网上申报。2021年以来,两家公司共回收废机油约66吨, (略) 的储存罐内,暂未转移。第二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台安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人员对县域内322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医疗机构均按要求规范收集、合法处置,没有发现有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混排现象。全县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由台安虹光医疗 (略) (危废经营许可证号:TAYF001)定期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全部送至垃圾转运站。第三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日,黄沙坨、高力房、韭菜台、桑林和富家5个镇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运,共清运垃圾约11立方米。目前,7处河道内垃圾已全部清运至台安县垃圾填埋场。2018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项目、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项目、2019年农村户厕改造项目、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户厕建设工程已经完成;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项目已经完成、2020年农村户厕改造项目正在建设和整改之中,所有项目已经全部实施,不存在项目造假。2021年2、3月,台安县委托第三方对2018年以来建设的涉及农村户厕改造项目进行了排查,存在部分用户不能正常使用情况。 | 部分属实 | 1.**日,黄沙坨、高力房、韭菜台、桑林和富家5个镇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运,共清运垃圾约11立方米。道内垃圾已全部清运至台安县垃圾填埋场。2.台安县户厕整改已全部完成。 | 无 |
25 | D2LN* | 台安县 (略) 在没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情况下,每个月将酸洗残油产生的几百吨残渣私自处理。 | 台安县 | 台安县将加强该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 不属实 | 台安县将加强该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中央生态环境保 (略) 台安县工作协调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 2日至2022年12月 11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 (略) 台安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412-*
邮寄地址:台安县繁荣北街47号( (略) 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
(**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LN* | 1. (略) 台安县黄沙坨镇鲶鱼泡一组在2019年10月发生非洲猪瘟,死了1400多头猪,村民在10月19日凌晨2点把死猪埋到一组土地里面,距离自来水水井不到1200米,2019年11月末出现冒血水的情况,2019年11月份向环保局和黄沙镇政府反馈过,但是说其造谣,无中生有,把图片发给黄沙镇政府,政府表示情况属实,承诺给解决, 但是一直未给解决,且埋死猪的地方距离水井不到100米,担心污染水源;2.全村的垃圾埋在距离自来水井80米左右,污染生活用水;3.2019年10月,村六组占地20亩建设搅拌站,加工产生时扬尘扰民。水、生活垃圾仍持续污染水源地。 | 台安县 | 第一个问题台安县黄沙坨镇政府在台安县防控非洲猪瘟指挥部的全程监督、指导之下对台安县华首原种猪场1402头高风险生猪(活猪)进行扑杀、掩埋和无害化处理,非信访反映的“死猪”。距生猪无害化处理掩埋点不足100米处的水井为2011年打的抗旱井,非饮用水源井,该井至今未使用。掩埋点距最近自来水水源井1130米,符合要求,根据历年鲶鱼泡村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饮用水符合饮用标准。**日、**日,黄沙坨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两次到掩埋点实地察看,均未发现掩埋点出现冒血水现象。2019年11月份,台安县环境保护局和黄沙坨镇政府均未接到过有关此问题的反映。第二个问题黄沙坨镇鲶鱼泡村自来水站南侧约80米处有一自然形成的荒坑,荒坑东南侧确有生活垃圾,根据2018年、2019年和2020年鲶鱼泡村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饮用水符合饮用标准。第三个问题信访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为台安辽南双 (略) ,2019年10月开始建设, 2020年暑期调试生产一个月后停产,无环保审批手续。 | 部分属实 | 1.台安县黄沙坨镇鲶鱼泡村村委会已将荒坑内的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黄沙坨镇垃圾场,并在荒坑周围建设围挡,设立禁倒垃圾标识牌,未在出现村民随意倾倒垃圾现象;2、对台安辽南双 (略) 无环保审批手续问题,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该企业环保审批手续已补办完成,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 | 无 |
2 | D2LN* | 1. (略) 台安县至达牛镇大姜村政府方向公路边上有三家无名养鸡场,养殖上万只鸡,养牛户不低于30户,养猪户约50户左右,粪便堆在公路两侧,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 | 台安县 | 台安县达牛镇大姜村至达牛镇政府公路两侧各类规模化养殖场及养殖户共计103家,其中规模化肉鸡养殖场2家、蛋鸡养殖户1家,生猪养殖户56家(1家位于公路西侧),肉牛养殖户44家(6家位于公路两侧);台安县达牛镇盛朋养殖场位于台安县达牛镇达牛村2组,是一家从事肉鸡饲养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规模为年出栏60万只肉鸡,养殖粪便日产日清,外售利用,建有临时储粪场,无环保审批手续;台安县达牛镇佳兴养殖场位于达牛镇大堑村5组,是一家从事肉鸡饲养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规模为年出栏29万只肉鸡,有环保手续,养殖粪便日产日清,外售利用,建有临时储粪场;高守静养殖专业户位于达牛镇大堑村4组,是一家蛋鸡饲养户,养殖规模为年存栏0.8万只蛋鸡,不属于规模养殖场,无须办理环保手续,检查发现该养殖户西侧沟内有存在养殖粪便,是该养殖户于2021年2月份排放至西侧沟内的;位于公路两侧的6家肉牛养殖户和1家生猪养殖户确实将养殖粪便堆放于公路两侧,根据2021年大姜村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饮用水符合标准。 | 基本属实 | 1.台安县黄沙坨镇鲶鱼泡村村委会已将荒坑内的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黄沙坨镇垃圾场,并在荒坑周围建设围挡,设立禁倒垃圾标识牌,未在出现村民随意倾倒垃圾现象;2、对台安辽南双 (略) 无环保审批手续问题,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该企业环保审批手续已补办完成,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 | 无 |
3 | D2LN* | 1. (略) 台安县黄沙坨镇鲶鱼泡一组在2019年10月发生非洲猪瘟,死了1400多头猪,村民在10月19日凌晨2点把死猪埋到一组土地里面,距离自来水水井不到1200米,2019年11月末出现冒血水的情况,2019年11月份向环保局和黄沙镇政府反馈过,但是说其造谣,无中生有,把图片发给黄沙镇政府,政府表示情况属实,承诺给解决, 但是一直未给解决,且埋死猪的地方距离水井不到100米,担心污染水源;2.全村的垃圾埋在距离自来水井80米左右,污染生活用水;3.2019年10月,村六组占地20亩建设搅拌站,加工生产时扬尘扰民。 | 台安县 | 第一个问题台安县黄沙坨镇政府在台安县防控非洲猪瘟指挥部的全程监督、指导之下对台安县华首原种猪场1402头高风险生猪(活猪)进行扑杀、掩埋和无害化处理,非信访反映的“死猪”。距生猪无害化处理掩埋点不足100米处的水井为2011年打的抗旱井,非饮用水源井,该井至今未使用。掩埋点距最近自来水水源井1130米,符合要求,根据历年鲶鱼泡村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饮用水符合饮用标准。**日、**日,黄沙坨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两次到掩埋点实地察看,均未发现掩埋点出现冒血水现象。2019年11月份,台安县环境保护局和黄沙坨镇政府均未接到过有关此问题的反映。第二个问题黄沙坨镇鲶鱼泡村自来水站南侧约80米处有一自然形成的荒坑,荒坑东南侧确有生活垃圾,根据2018年、2019年和2020年鲶鱼泡村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饮用水符合饮用标准。第三个问题信访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为台安辽南双 (略) ,2019年10月开始建设, 2020年暑期调试生产一个月后停产,无环保审批手续。 | 部分属实 | 1、黄沙坨镇鲶鱼泡村村委会已将荒坑内的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黄沙坨镇垃圾场,黄沙坨镇已在荒坑周围建设围挡,设立禁倒垃圾标识牌,未在出现村民随意倾倒垃圾现象;2、台安辽南双 (略) 场区内有两个没有覆盖的砂石料堆,于**日,清理完毕。无环保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仟元整。3.台安辽南双 (略) 罚款已缴纳,环保审批手续已补办完成。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 | 无 |
4 | D2LN* | 2020年3月至4月末, (略) 台安县桑林镇才家村 (略) 将排污管道埋到地下,并将带有异味的污水排到举报人的沟渠和农田里,被污染面积达七、八亩。曾向台安镇环保部门反映,但一直未处理。 | 台安县 | 依据《辽宁 (略) 台安二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产生的沼液通过还田管网输送至周边农田进行施肥。该公司于**日与桑林镇才家村签订了《沼液综合利用协议》,于2020年10月开始在才家村地下铺设沼液还田管道,于2020年11月完成沼液还田管网铺设。2021年3月,由才家村村委会组织进行沼液还田施肥,共还田施肥1350亩。**日, (略) 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执法人员到沼液还田现场勘查时,还田现场确有异味存在,但未发现有沼液排放到沟渠中。广电计量检测(沈阳)有限公司**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沼液还田地块土壤各项污染物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土壤达标。 | 基本属实 | 台安县加强对该企业监管,确保规范运营,达标排放。 | 无 |
5 | D2LN* | 1. (略) 台安县新开河镇政府将新开河镇生活垃圾堆放在新开河镇鱼场西侧排水沟附近,垃圾异味扰民。2. (略) 台安县新开河镇古家村东侧,堆存大量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异味扰民。 | 台安县 | 第一个问题新开河镇鱼场西侧排水沟附近确有一处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有异味,附近无居民。镇城建部门负责将垃圾转运至台安县垃圾填埋场,每两周转运一次。截至信访投诉时,有部分垃圾未实施转运。第二个问题新开河镇谷家村东侧确有垃圾堆放,大多是周边大棚户随意堆放的柴草、秸秆、大棚草苫子等生产垃圾,仅有少量生活垃圾,无异味。 | 部分属实 | 1、台安县已将新开河镇鱼场西侧排水沟附近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台安县垃圾填埋场,地貌已恢复,异味扰民问题已得到解决。2、台安县已将新开河镇谷家村东侧的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全部清运完毕,地貌已恢复,并栽植辽宁杨300株。 | 无 |
6 | D2LN* | 2018年镇政府将1403头死猪掩埋在台安县黄河陀镇鲶鱼村的农田保护区里,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一直未解决。。 | 台安县 | 该生猪无害化处理掩埋点占地约165平方米,属于基本农田,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深埋选址要求。 | 基本属实 | 台安县将加强动物疫情防控,坚持按规范处置病死、病害动物尸体,确保无害化。 | 无 |
7 | D2LN* | 台安县台安经济开发区迎宾路8号的 (略) 将加工废水排入工厂南侧的河沟里,导致饮用河水的牛羊死亡。该企业作业期间会产生类似硫化氢的臭味,气味严重扰民。 | 台安县 | 该公司生产和生活废水均排入自建的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 (略)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未 (略) 南侧河水死亡的现象。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排放达标,但确实有异味。 | 部分属实 | 台安县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管理,监督企业规范运营,安全生产、达标排放。 | 无 |
8 | D2LN* | (略) 台安县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园内的 (略) 生产过程中异味扰民,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到沟内。 | 台安县 | 该公司生产和生活废水均排入自建的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 (略)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达标。 | 不属实 | 台安县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管理,监督企业规范运营,安全生产、达标排放。 | 无 |
9 | X2LN* | **月,台安县康绿源有机肥厂将沈阳鼎恒 (略) 未经处理的15万吨污泥的堆放到林地中,严重污染林地土壤,破坏生态环境。 | 台安县 | 2020年11月至12月,沈阳鼎恒污泥 (略) 将约1.5万吨经再次处理的污泥尾产物,作为土壤改良剂供给台安县康绿源生物有机肥厂,台安县康绿源生物有机肥厂将其中约0.4万吨施用于桑林镇西平村3块商品林地中(90.23公顷),剩余约1.1万吨堆存于刘洪斌木材加工厂内。**日,台安县康绿源生物有机 (略) 浑南区云寂怡景园艺花卉中心签订转让协议,将堆存于木材厂内的污泥尾产物(由于水分蒸发剩余约1万吨)转让给该中心,截至**日,已外运至该中心约0.9万吨。反映“**月,台安县康绿源有机肥厂将沈阳鼎恒 (略) 未经处理的15万吨污泥的堆放到林地中”问题,部分属实。**日, (略) 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委托 (略) 对现场污泥尾产物进行抽样检测,并于**日出具了《检测报告》(GFT*、GFT*),检测结果显示,其各项指标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林地用泥质》(CJ/T362-2011)要求。 | 部分属实 | 台安县将加强企业监管,确保污泥合法合规处置。 | 无 |
10 | D2LN* | 1.台安县黄沙坨镇鲶鱼村一组内所有自然形成的大坑内,均被堆放了大量生活垃圾,导致地下水被污染。2.**日,黄沙坨镇政府把黄沙坨镇的华首猪场1403头病死猪,埋在鲶鱼村一组农田保护区内,导致填埋处的土地往外冒血水,土地被污染,农田的排水沟也被堵死,无法使用,2018年曾向中央督察组反映,但华沙坨镇政府却称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3.鲶鱼村六组的农田内建了一家搅拌站,夜间生产时产生的扬尘污染严重;鲶鱼村三组的农田内建了一家养鸡场,占地50多亩,养殖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在养鸡房附近的坑内,导致地下水被污染,且夏季滋生蚊蝇。 | 台安县 |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堆放生活垃圾的自然坑确实存在,位于黄沙坨镇鲶鱼泡村一组。第二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一是掩埋和无害化处理时间是**日,而不是信访反映的“**日”;二是黄沙坨镇政府在台安县防控非洲猪瘟指挥部的全程监督、指导之下对台安县华首原种猪场1402头高风险生猪(活猪)进行扑杀、掩埋和无害化处理,并不是信访反映的“病死猪”;三是根据2018年、2019年和2020年鲶鱼泡村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饮用水符合饮用标准;四是**日、**日,黄沙坨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两次到掩埋点实地察看,均未发现掩埋点出现冒血水现象。五是经现场勘查,未发现有农田排水沟被堵死现象。第三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信访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为台安辽南双 (略) ,2020年暑期调试生产一个月后停产至今,未占用农田,无环保审批手续。二是信访反映的台安黄沙坨泰和养殖场建设使用的是设施农业用地。三是养殖产生的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排入污水储存池,最终溢流入污水储存池西北侧的土坑中。四是根据2018年、2019年和2020年鲶鱼泡村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饮用水符合饮用标准。 | 部分属实 | 1、生活垃圾已于4月23日全部清运至黄沙坨镇垃圾场,共清理脏土及垃圾15吨。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饮用水符合饮用标准。黄沙坨镇已在荒坑周围建设围挡,设立禁倒垃圾标识牌,未在出现村民随意倾倒垃圾现象;2、台安辽南双 (略) 无环保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一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是处以罚款。3、该养殖场自行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涉嫌环境违法, (略) 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拟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一是责令停止使用;二是处以罚款。该养殖场立行立改,于对土坑进行清理完毕。4.台安辽南双 (略) 罚款已缴纳,环保审批手续已补办完成。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 | 无 |
11 | D2LN* | 1.2018年,台安县黄沙坨镇政府将夏薄村华首猪场1403头病死猪填埋在鲶鱼村一组基本农田内,污染土壤,且填埋处有血水冒出。2.鲶鱼村村支书李*明在三组村挖了两个大坑,用于填埋生活垃圾。3.鲶鱼村六组的农田保护区内有一家搅拌站,生产时扬尘污染严重。4.鲶鱼村三组有一家养鸡场,异味严重扰民。 | 台安县 |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一是2018年10月台安县发生非洲猪瘟疫情,黄沙坨镇政府在台安县防控非洲猪瘟指挥部的全程监督、指导之下对台安县华首原种猪场1402头高风险生猪(活猪)进行扑杀、掩埋和无害化处理,并不是信访反映的“1403头病死猪”;二是该生猪无害化处理掩埋点占地约165平方米,属于基本农田,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深埋选址要求。三是**日、**日,黄沙坨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两次到掩埋点实地察看,均未发现掩埋点出现冒血水现象。第二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黄沙坨镇鲶鱼泡村三组的两个坑是自然形成的,不是鲶鱼泡村为了填埋垃圾而挖的,两个坑仅一道之隔,周边居民长期将生活垃圾倾倒于此,坑内确有生活垃圾。第三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一是鲶鱼泡村确有一家搅拌站场,位于鲶鱼泡村和平路南,场内有两个已覆盖的砂石料堆,于**日清理完毕;二是该公司有土地使用证(台安国用[2016]00053号),未占用农田,反映在农田内建设问题不属实。三是该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第四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一是信访反映的养鸡场确实存在,但该养殖场位于鲶鱼泡村六组,不在信访反映鲶鱼村三组;二是场内北侧建有一座临时储粪场,有防渗、防外溢、防雨措施,养殖粪便日产日清,厂界外无明显异味;三是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该养殖场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 部分属实 | 1、黄沙坨镇鲶鱼泡村村委会已将荒坑内的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黄沙坨镇垃圾场,黄沙坨镇已在荒坑周围建设围挡,设立禁倒垃圾标识牌,未在出现村民随意倾倒垃圾现象;2、台安辽南双 (略) 无环保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一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是处以罚款。 3.台安辽南双 (略) 罚款已缴纳,环保审批手续已补办完成。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 | 无 |
12 | D2LN* | 台安县台中区2组台安县污水处理厂,噪声扰民,污水直排到河沟,异味扰民。 | 台安县 | 该厂正常运行,厂区总排口排水正常,无其他排水口,未发现“污水直排到河沟”问题;总排口在线监测数据达标,现场无明显异味,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该厂废水、厂界噪声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达标。 | 不属实 | 台安县加强该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确保规范运行,达标排放。 | 无 |
13 | D2LN* | 台安县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不足200米,异味和机器噪音扰民,且污水处理厂滋生蚊蝇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台安县 | 台安县污水处理厂距最近居民180米,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均达标,夏季会有少量蚊蝇滋生。 | 部分属实 | 台安县污水处理厂将加强卫生管理,尽量减少蚊蝇滋生。 | 无 |
14 | D2LN* | 台安县新台镇西桓村台盘路北台安县经济开发区南侧 (略) 排放硫化氢,恶臭异味扰民,举报人曾于2017年向中央环保督察举报过,至今未解决。 | 台安县 | 辽宁 (略) 作业期间有硫化氢气体排放,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排放达标。 | 部分属实 | 目前该企业已全面停产,台安县将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管理,确保规范运营,达标排放。 | 无 |
15 | D2LN* | 台安县光明街76-55号西南侧污水处理厂恶臭异味扰民。 | 台安县 | 现场无明显异味,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达标,。 | 不属实 | 台安县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规范运营,达标排放。 | 无 |
16 | D2LN* | 2018年镇政府将1403头死猪埋在台安县黄河陀镇鲶鱼村一组农田保护区里。举报人2018年曾向督察组反映,但至今未解决。 | 台安县 | **日至19日,黄沙坨镇政府在台安县防控非洲猪瘟指挥部的全程监督、指导之下对台安县华首原种猪场1402头高风险生猪(活猪)进行扑杀、掩埋和无害化处理,并不是信访反映的“1403头死猪”。该生猪无害化处理掩埋点位于距离华首原种猪场3公里之外的黄沙坨镇鲶鱼泡村1组,属于基本农田,符合农业部**日下发的《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深埋选址要求。 | 部分属实 | 台安县将加强动物疫情防控,坚持按规范处置病死、病害动物尸体,确保无害化。 | 无 |
17 | D2LN* | 台安县工业园区源宇化工厂排放刺鼻性异味扰民。 | 台安县 | 源宇化工厂装置区和储罐区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安装了尾气吸收装置,现场有轻微异味,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氨气、硫化氢、非*烷总烃、苯并(a)芘和臭气浓度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源宇化工厂加强尾气吸收装置的运行维护,确保尾气吸收装置运行效率,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 | 无 |
18 | D2LN* | 1.台安县经济开发区8 (略) ,排放硫化氢有毒有害气体,用管子向河道偷排污水,雨天厂区污水横流。2. (略) ,异味扰民,煤气发生炉无审批手续。 | 台安县 | 第一个问题辽宁 (略) 生产装置区和污水处理站有硫化氢气体排放,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排放达标。该厂区污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台安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不存在向河道偷排污水的现象;该公司将初期雨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期雨水通过雨水管线排入雨水监控池,经检测达标后外排,不存在雨天厂区污水横流现象。 (略) 装置区和储罐区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安装了尾气吸收装置,现场有轻微异味,检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氨气、硫化氢、非*烷总烃、苯并(a)芘和臭气浓度均达标。 (略) 煤气发生炉建设项目于**日通过环评审批(鞍行审批复环〔2019〕26号),2019年5月通过环保验收。 | 部分属实 | 目前辽宁 (略) 已全面停产; (略) 加强尾气吸收装置的运行维护,确保尾气吸收装置运行效率,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 | 无 |
19 | X2LN* | 台安县高力 (略) 院内黑加工厂,无任何手续,噪音扰民,废水直排外环境。 | 台安县 | 台安县高力 (略) 院内加工厂为辽宁 (略) ,该公司有《营业执照》,年产10000吨鸡血蛋白粉项目于**日通过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未办理环保手续。该公司生产设备全部置于封闭厂房内,安装了减振垫,采取了降噪措施,企业未生产。该公司6次生产调试共产生废水约2吨,全部储存于厂房北侧容积约10立方米的一个铁质废水收集罐内,现场未发现有污水外排口和外排迹象。 | 部分属实 | 该公司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处罚款。该企业罚款已缴纳,环保审批手续已完成,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 | 无 |
20 | X2LN* | 台安县西佛镇双 (略) 在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停产后,仍然正常生产,燃煤锅炉无污染防治设施,烟尘污染严重,污水处理设施闲置不用,屠宰废水直排辽河,年排污量约50万吨。 | 台安县 | 台 (略) 位于台安县西佛镇双庙子村,主要从事肉鸭屠宰分割,该公司年屠宰1100万只肉鸭项目于**日通过环评审批(台环审字〔2012〕B58号),**日通过环保验收(台环验字〔2014〕1号)。**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 (略) 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提交过停产备案相关材料。**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有2台锅炉,均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湿法脱硫等治理设施。其中4吨燃煤锅炉正常使用,配套治理设施正常运行;2吨燃煤锅炉未使用,未办理环保手续。**日,辽宁 (略) 对台 (略) 锅炉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经现查阅环评报告,该公司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能力为1400t/d,生产及生活污水均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1要求后,排入厂区西侧排水沟,经鲍家沟、胜利干渠排入小柳河,最终进入辽河,年废水排放量共计约27万吨。 | 基本属实 | 该公司的2吨燃煤锅炉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处罚款。台 (略) 罚款已缴纳,锅炉已去功能化。 | 无 |
21 | D2LN* | 台安县菜库污水处理厂离居民区仅500米,异味扰民,污染地下水。 | 台安县 | 台安县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100米内无居民,距最近居民180米,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现场无明显异味,检测结果显示,有组织和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达标。台安县污水处理厂所有池体皆为钢筋混凝土池体,内部有防渗处理,所有池体竣工前均做闭水试验,符合国家标准后投入使用,不存在污染地下水问题。 | 不属实 | 台安县加强该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确保规范运行,达标排放。 | 无 |
22 | D2LN* | 台安县达牛镇郑三村七组养殖户将牛粪和猪粪倾倒在村内河沟及路边污染地下水,异味扰民。 | 台安县 | 台安县达牛镇郑三村七组有3家养殖户将养殖粪便堆放在道路两侧(1家养猪户、2家养牛户),其中养猪户还将养殖粪污排入路边的土坑中,现场确有异味。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向沟内倾倒养殖粪便现象。**日,达牛镇政府委托辽宁 (略) 对郑三村地下水进行了采样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XJK*),检测结果显示,该村地下水符合饮用标准。 | 部分属实 | 道路两侧的养殖粪便及路边土坑清理完毕,确保不再出现养殖粪便乱堆乱放现象。 | 无 |
23 | D2LN* | 台安县黄沙镇经营者姜*涛违反产业政策,开办地槽钢厂。台安县其它地槽钢厂均已被依法关停,但有部门一直未对姜*涛的地槽钢厂进行处理,放任其违法生产。 | 台安县 | 信访反映的钢厂是台安县万兴达铸件厂,位于黄沙坨镇工业园区,法人代表为姜福忱,姜福涛为实际经营者,信访反映的“地槽钢”实为“地条钢”。2017年5月,台安县万兴达铸件厂完成“地条钢”生产设备的拆除,2017年8月,台安县原生产“地条钢”企业均依法取缔,并通过国家检查组检查验收。台安县万兴达铸件厂后转型使用经信局的备案手续生产铸件,又于**日通过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备案(台发改备〔2020〕38号)生产高强耐腐蚀角钢,经专家评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不属实 | 台安县将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地条钢”企业死灰复燃。 | 无 |
24 | X2LN* | 1.台安县120家修理厂的危废机油,未依法进行转移、处置。2.台安 (略) 、卫生所的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混排。3.台安县河道垃圾问题突出,农村厕所改造项目存在造假,厕所无法正常使用。 | 台安县 | 1.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台安县共有汽车维修单位125家,除6家专业从事喷漆、钣金维修不产生废机油外,其余119家产生废机油的汽车维修单位均与台 (略) 和台安润丰 (略) 签定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收集合同》,两家公司定期上门回收废机油,并按规定进行转移处置网上申报。2021年以来,两家公司共回收废机油约66吨, (略) 的储存罐内,暂未转移。第二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台安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人员对县域内322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医疗机构均按要求规范收集、合法处置,没有发现有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混排现象。全县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由台安虹光医疗 (略) (危废经营许可证号:TAYF001)定期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全部送至垃圾转运站。第三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日,黄沙坨、高力房、韭菜台、桑林和富家5个镇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运,共清运垃圾约11立方米。目前,7处河道内垃圾已全部清运至台安县垃圾填埋场。2018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项目、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项目、2019年农村户厕改造项目、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户厕建设工程已经完成;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项目已经完成、2020年农村户厕改造项目正在建设和整改之中,所有项目已经全部实施,不存在项目造假。2021年2、3月,台安县委托第三方对2018年以来建设的涉及农村户厕改造项目进行了排查,存在部分用户不能正常使用情况。 | 部分属实 | 1.**日,黄沙坨、高力房、韭菜台、桑林和富家5个镇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运,共清运垃圾约11立方米。道内垃圾已全部清运至台安县垃圾填埋场。2.台安县户厕整改已全部完成。 | 无 |
25 | D2LN* | 台安县 (略) 在没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情况下,每个月将酸洗残油产生的几百吨残渣私自处理。 | 台安县 | 台安县将加强该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 不属实 | 台安县将加强该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中央生态环境保 (略) 台安县工作协调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 2日至2022年12月 11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 (略) 台安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412-*
邮寄地址:台安县繁荣北街47号( (略) 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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