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
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 | 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湖北五 (略) |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迁建)P改扩建 技改(划√) | ||||
生产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 主要产品:生物质颗粒燃料 设计生产能力: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年产3000吨 实际生产能力: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年产3000吨 | ||||
环评时间 | 2020年 11月 | ||||
现场监测时间 | **号和**号—**号和**号 | ||||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黄冈 (略) | ||
投资总概算 | 5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8万 | 比例 | 16% |
实际总投资 | 15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20万 | 比例 | 13.3% |
验收监测依据 |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办环评函[2018]第9号);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2017.10); 4、《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 5、《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黄冈 (略) 2020.11); 6、《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0.11.16)。 | ||||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 | ||||
总量控制指标 | 本项目申请总量指标:COD: 0.0046t/a,氨氮: 0.0005t/a;粉尘:0.0114t/a。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浠水县散花工业园速易宝科技工业园西北 建设单位:湖北五 (略) 湖北五 (略) 总投资50 (略) (略) 浠水县散花工业园速易宝科技工业园西北建设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3000吨项目,占地面积为26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公司于**号和**号—**号和**号委托湖北 (略) 对项目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公司根据监测结果及厂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 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 (略) (略) 浠水县散花工业园速易宝科技工业园西北。占地面积2600㎡,项目主要租赁湖北 (略) 1号1F生产厂房进行生物质颗粒燃料的加工生产,不新建建筑,均依托原有主体工程。加工厂房钢混结构,长宽高分别为70m×36x9m。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项目工程内容及组成见下表。 表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产品为生物质颗粒燃料,具体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2项目产品规模一览表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下表。 表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4、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所需设备清单详见表下表。 表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三、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本项 (略) (略) 浠水县散花工业园速易宝科技工业园西北,租赁湖北 (略) 1号厂房车间,根据现场勘察,湖北五 (略) 厂界东北侧53m处为琪士科技,西南侧距离200米处为G70高速公路(道路红线宽15m),东北侧47m处紧邻滨江大道(道路红线宽20m)。西北侧10m (略) ,东南侧10m (略) 。 周围环境情况见下表,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围环境情况见附图2.
依托湖北 (略) 用电系统依托, (略) 电力管网电缆线路接入,配电方案采用动力配电和照明配电分开进行。 2、给排水工程 (1)给水工程 给水:本项目水源来自产业园供水管网。为办公生活用水,项目年用水量为108m3。 ①生活用水 办公生活用水定额依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修订版),项目设有宿舍,项目职工总人数为8人,项目不提供食宿,员工每天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年工作日以270天计,则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为0.4m3/d(108m3/a·人)。废水量按用水量85%计算,则生活废水为0.34m3/d(91.8m3/a)。 因此,拟建项目年新鲜用水量为108m3/a。 项目水平衡表见下表,水平衡图见下图。 表5项目给排水情况(单位:m3/a)
图1项目水量平衡图 (2)排水工程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年产生量为91.8m3。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内设有雨水管,厂区雨水通过雨水沟渠经雨水总排口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 (略) 政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茅山港。 (3) 供电系统 依托湖北 (略) 用电系统依托, (略) 电力管网电缆线路接入,配电方案采用动力配电和照明配电分开进行。 (4) 供冷及供暖 项目生产车间无供暖需求,生活供暖采用分体空调。
五、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8人,一般工作人员在当地招收农村富余劳动力解决,每年生产270天,实行两班制,每班8小时,其中白班固定5人,晚班固定3人,厂区不提供食宿。 | ||||||||||||||||||||||||||||||||||||||||||||||||||||||||||||||||||||||||||||||||||||||||||||||||||||||||||||||||||||||||||||||||||||||||||||
运营期工程分析 1.主要工艺流程环节图: 图2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
(1)清理;项目原料主要为废弃木料边角料、木材、锯末、刨花等,项目原料经收集,经过筛选后,可送至破碎车间进行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清理出来的杂质主要是塑料、泥沙之类,为一般固体废物,项目将此类固体废物外运堆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2)破碎:收集来清理后需要粉碎的为木料边角料、木材、锯末、刨花输经破碎机、粉碎机进行粉碎处理。 (3)烘干:原料破碎完成后,通过管道输送至烘干机,通过电热丝电加热至160℃左右进行烘干。 (4)造粒:烘干后的为木料边角料、木材、锯末、刨花经管道送入连续式均质机中混合均匀,均质后为木料边角料、木材、锯末、刨花进入造粒机进行造粒,造粒机温度控制在110-120℃,利用原料中含有的剩余水分,将为原料制成颗粒,造粒过程采用电能作为动力源挤出造粒。 (5)包装:项目物料冷却后产品经计量后,入袋包装,送入成品库。 该项目烘干、固化过程中使用天然气燃烧加热空气间接加热工件。 二、项目变动情况 1、原环评要求:项目投资总概算金额5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金额8万元。 变动情况:项目实际投资金额15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金额20万元。 |
一、主要污染源、环保措施和排放去向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本项目的原料包括主要为木料边角料、木材、锯末、刨花,物料的破碎、均质造粒等过程会产生粉尘。破碎粉尘:产生于车间破碎区域,在破碎工序产尘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后通过管道统一进布袋除尘器沉降处理,最后通过加工车间顶部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均质造粒粉尘:产生于车间制粒区域,在均质、制粒生产线各产尘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后通过管道统一进布袋除尘器沉降处理,最后通过加工车间顶部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 (略) 政管网;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 (略) 政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茅山港。 3.噪声 项目昼夜间生产,根据监测结果,采取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员工生活垃圾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固体废物外运堆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表 6主要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表7环保设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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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料收集、实地踏勘论证的方法,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为依据,对项目污染源及其环保设施进行监测、检查和验收。 (一)无组织废气排放源及其环保设施监测 详见下表。 表8无组织废气排放源监测内容
(三) 有组织废气排放源及其环保设施监测 详见下表。 表9有组织废气排放源监测内容
详见下表。 表10噪声监测内容
(五) 验收监测的质控措施 1、监测分析方法 各监测因子的监测分析方法见下表。 表11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本次检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T 397-2007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 2、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监测技术规范,采用全程序空白、平行样、有证标准样品等措施实施质量控制,本次实验室分析质控数据均合格; 3、本次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4、本次所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5、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 |
本验收监测期间(**日、9月17日)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的工况进行监督,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条件要求。具体生产负荷见附件3。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厂区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厂界噪声。 表12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表13声级计校准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3、无组织排放废气 表15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7、有组织排放废气 表16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8、噪声 1.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在厂界四周外1m处设4个噪声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4。 监测频次:昼夜各1次×2天 监测因子:厂界噪声 2.噪声监测结果 表17噪声监测结果
**日和**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四个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厂界东、西、南、北侧:55-58.0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厂界东、西、南、北侧:44-45.0dB(A)),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1、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表18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 ||||
序号 | 主要环评批复 | 实际建设情况 | 落实 情况 | 结论 |
1 | 该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粉碎、造粒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工艺粉尘必须在各工序产尘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后通过管道统一进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顶部15m排气筒高空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60mg/m3)。 | 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本项目的原料包括主要为木料边角料、木材、锯末、刨花,物料的破碎、均质造粒等过程会产生粉尘。破碎粉尘:产生于车间破碎区域,本环评要求在破碎工序产尘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后通过管道统一进布袋除尘器沉降处理,最后通过加工车间顶部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均质造粒粉尘:产生于车间制粒区域,在均质、制粒生产线各产尘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后通过管道统一进布袋除尘器沉降处理,最后通过加工车间顶部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 | 已落实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气中烟尘的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2 | 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初期雨水经雨水管 (略) 政管网;项目员工生活污水在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用,不外排;在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 (略) 政管网;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 (略) 政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茅山港。 | 已落实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纳标准要求。 |
3 | 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削片机、粉碎机、烘干机、制粒机等设备噪声。项目应采取将设备置于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震,搞好厂区绿化等措施,设备噪声经衰减后,各边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 已落实 | 验收监测期间,东、西、南、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
4 | 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用于生产。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与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员工生活垃圾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固体废物外运堆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已基本落实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 |
5 |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COD:0.0046t/a;NH3-N:0.0005t/a;颗粒物:0.0114t/a。 | 已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 已落实 | 已申请总量,满足环保要求 |
2、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 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环保设施齐全,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本项目的原料包括主要为木料边角料、木材、锯末、刨花,物料的破碎、均质造粒等过程会产生粉尘。破碎粉尘:产生于车间破碎区域,在破碎工序产尘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后通过管道统一进布袋除尘器沉降处理,最后通过加工车间顶部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均质造粒粉尘:产生于车间制粒区域,在均质、制粒生产线各产尘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后通过管道统一进布袋除尘器沉降处理,最后通过加工车间顶部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 (略) 政管网;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 (略) 政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茅山港。项目不仅制定与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相关的规章制度,还安排专人对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能保证项目运行期间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员工生活垃圾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固体废物外运堆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项目昼夜间生产,根据监测结果,采取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检查: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员工生活垃圾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固体废物外运堆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5、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 项目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厂区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执行。经调查,项目四周100米范围内均无学校、居民楼、医院、机关、科研单位、食品企业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并未建敏感目标。 6、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 项目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厂区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执行。 7、绿化措施及恢复情况: 在生产、办公等区域周围开辟了草坪,绿化带上种树,通过绿化达到净化、美化环境的效果。 |
1、验收监测结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该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监测期间,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本项目的原料包括主要为木料边角料、木材、锯末、刨花,物料的破碎、均质造粒等过程会产生粉尘。生产废气中烟尘的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纳标准要求。 (4)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1#~▲4#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5~58.0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4~45.0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3类标准限值要求。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员工生活垃圾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固体废物外运堆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 2、存在问题及建议 针对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及需进一步落实的措施见下表。 表19项目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及需进一步落实的措施一览表
根据现场验收检查和监测结果,《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未超出环境影响评价时确定的生产规模和工艺线路,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时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该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4、日常环境管理要求 (1)现场的日常环境管理 ①设专人进行环保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并记录设施运行情况; ②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设备保养,维修,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定期清理循污水处理站污泥,严禁生产废水外排。 ③危险废物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处置。 (2)日常环境监测 项目在运行期应实行环境监测,以验证环境影响的实际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定期监测 (略) 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计划如下表: 表20日常监测方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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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项目 | 项目名称 | 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浠水县散花工业园速易宝科技工业园西北 | |||||||||||||||||||
建设单位 | 湖北五 (略) | 邮政编码 | * | 联系电话 | * | ||||||||||||||||||
行业类别 | C2542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21年1月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21年3月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年产3000吨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年产3000吨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8 | 比例 | 16%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20 | 比例 | 13.3%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环评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批准文号 | 浠环涵[2020]79号 | 批准时间 | **日 | 环评单位 | 黄冈 (略) |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北 (略) |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
废水治理(万元) | 0 | 废气治理(万元) | 噪声治理(万元) | 固废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万元)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4320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化学需氧量 | 0.0046t/a | ||||||||||||||||||||||
氨氮 | 0.0005t/a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
烟 尘 | |||||||||||||||||||||||
氮氧化物 | |||||||||||||||||||||||
工业粉尘 | 0.0114t/a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 非*烷总烃 | ||||||||||||||||||||||
建设项目名称 | 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湖北五 (略) |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迁建)P改扩建 技改(划√) | ||||
生产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 主要产品:生物质颗粒燃料 设计生产能力: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年产3000吨 实际生产能力: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年产3000吨 | ||||
环评时间 | 2020年 11月 | ||||
现场监测时间 | **号和**号—**号和**号 | ||||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黄冈 (略) | ||
投资总概算 | 5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8万 | 比例 | 16% |
实际总投资 | 15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20万 | 比例 | 13.3% |
验收监测依据 |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办环评函[2018]第9号);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2017.10); 4、《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 5、《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黄冈 (略) 2020.11); 6、《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0.11.16)。 | ||||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 | ||||
总量控制指标 | 本项目申请总量指标:COD: 0.0046t/a,氨氮: 0.0005t/a;粉尘:0.0114t/a。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浠水县散花工业园速易宝科技工业园西北 建设单位:湖北五 (略) 湖北五 (略) 总投资50 (略) (略) 浠水县散花工业园速易宝科技工业园西北建设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3000吨项目,占地面积为26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公司于**号和**号—**号和**号委托湖北 (略) 对项目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公司根据监测结果及厂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 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 (略) (略) 浠水县散花工业园速易宝科技工业园西北。占地面积2600㎡,项目主要租赁湖北 (略) 1号1F生产厂房进行生物质颗粒燃料的加工生产,不新建建筑,均依托原有主体工程。加工厂房钢混结构,长宽高分别为70m×36x9m。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项目工程内容及组成见下表。 表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产品为生物质颗粒燃料,具体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2项目产品规模一览表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下表。 表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4、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所需设备清单详见表下表。 表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三、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本项 (略) (略) 浠水县散花工业园速易宝科技工业园西北,租赁湖北 (略) 1号厂房车间,根据现场勘察,湖北五 (略) 厂界东北侧53m处为琪士科技,西南侧距离200米处为G70高速公路(道路红线宽15m),东北侧47m处紧邻滨江大道(道路红线宽20m)。西北侧10m (略) ,东南侧10m (略) 。 周围环境情况见下表,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围环境情况见附图2.
依托湖北 (略) 用电系统依托, (略) 电力管网电缆线路接入,配电方案采用动力配电和照明配电分开进行。 2、给排水工程 (1)给水工程 给水:本项目水源来自产业园供水管网。为办公生活用水,项目年用水量为108m3。 ①生活用水 办公生活用水定额依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修订版),项目设有宿舍,项目职工总人数为8人,项目不提供食宿,员工每天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年工作日以270天计,则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为0.4m3/d(108m3/a·人)。废水量按用水量85%计算,则生活废水为0.34m3/d(91.8m3/a)。 因此,拟建项目年新鲜用水量为108m3/a。 项目水平衡表见下表,水平衡图见下图。 表5项目给排水情况(单位:m3/a)
图1项目水量平衡图 (2)排水工程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年产生量为91.8m3。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内设有雨水管,厂区雨水通过雨水沟渠经雨水总排口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 (略) 政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茅山港。 (3) 供电系统 依托湖北 (略) 用电系统依托, (略) 电力管网电缆线路接入,配电方案采用动力配电和照明配电分开进行。 (4) 供冷及供暖 项目生产车间无供暖需求,生活供暖采用分体空调。
五、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8人,一般工作人员在当地招收农村富余劳动力解决,每年生产270天,实行两班制,每班8小时,其中白班固定5人,晚班固定3人,厂区不提供食宿。 | ||||||||||||||||||||||||||||||||||||||||||||||||||||||||||||||||||||||||||||||||||||||||||||||||||||||||||||||||||||||||||||||||||||||||||||
运营期工程分析 1.主要工艺流程环节图: 图2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
(1)清理;项目原料主要为废弃木料边角料、木材、锯末、刨花等,项目原料经收集,经过筛选后,可送至破碎车间进行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清理出来的杂质主要是塑料、泥沙之类,为一般固体废物,项目将此类固体废物外运堆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2)破碎:收集来清理后需要粉碎的为木料边角料、木材、锯末、刨花输经破碎机、粉碎机进行粉碎处理。 (3)烘干:原料破碎完成后,通过管道输送至烘干机,通过电热丝电加热至160℃左右进行烘干。 (4)造粒:烘干后的为木料边角料、木材、锯末、刨花经管道送入连续式均质机中混合均匀,均质后为木料边角料、木材、锯末、刨花进入造粒机进行造粒,造粒机温度控制在110-120℃,利用原料中含有的剩余水分,将为原料制成颗粒,造粒过程采用电能作为动力源挤出造粒。 (5)包装:项目物料冷却后产品经计量后,入袋包装,送入成品库。 该项目烘干、固化过程中使用天然气燃烧加热空气间接加热工件。 二、项目变动情况 1、原环评要求:项目投资总概算金额5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金额8万元。 变动情况:项目实际投资金额15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金额20万元。 |
一、主要污染源、环保措施和排放去向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本项目的原料包括主要为木料边角料、木材、锯末、刨花,物料的破碎、均质造粒等过程会产生粉尘。破碎粉尘:产生于车间破碎区域,在破碎工序产尘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后通过管道统一进布袋除尘器沉降处理,最后通过加工车间顶部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均质造粒粉尘:产生于车间制粒区域,在均质、制粒生产线各产尘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后通过管道统一进布袋除尘器沉降处理,最后通过加工车间顶部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 (略) 政管网;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 (略) 政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茅山港。 3.噪声 项目昼夜间生产,根据监测结果,采取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员工生活垃圾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固体废物外运堆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表 6主要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表7环保设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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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料收集、实地踏勘论证的方法,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为依据,对项目污染源及其环保设施进行监测、检查和验收。 (一)无组织废气排放源及其环保设施监测 详见下表。 表8无组织废气排放源监测内容
(三) 有组织废气排放源及其环保设施监测 详见下表。 表9有组织废气排放源监测内容
详见下表。 表10噪声监测内容
(五) 验收监测的质控措施 1、监测分析方法 各监测因子的监测分析方法见下表。 表11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本次检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T 397-2007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 2、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监测技术规范,采用全程序空白、平行样、有证标准样品等措施实施质量控制,本次实验室分析质控数据均合格; 3、本次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4、本次所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5、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 |
本验收监测期间(**日、9月17日)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的工况进行监督,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条件要求。具体生产负荷见附件3。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厂区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厂界噪声。 表12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表13声级计校准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3、无组织排放废气 表15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7、有组织排放废气 表16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8、噪声 1.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在厂界四周外1m处设4个噪声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4。 监测频次:昼夜各1次×2天 监测因子:厂界噪声 2.噪声监测结果 表17噪声监测结果
**日和**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四个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厂界东、西、南、北侧:55-58.0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厂界东、西、南、北侧:44-45.0dB(A)),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1、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表18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 ||||
序号 | 主要环评批复 | 实际建设情况 | 落实 情况 | 结论 |
1 | 该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粉碎、造粒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工艺粉尘必须在各工序产尘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后通过管道统一进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顶部15m排气筒高空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60mg/m3)。 | 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本项目的原料包括主要为木料边角料、木材、锯末、刨花,物料的破碎、均质造粒等过程会产生粉尘。破碎粉尘:产生于车间破碎区域,本环评要求在破碎工序产尘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后通过管道统一进布袋除尘器沉降处理,最后通过加工车间顶部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均质造粒粉尘:产生于车间制粒区域,在均质、制粒生产线各产尘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后通过管道统一进布袋除尘器沉降处理,最后通过加工车间顶部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 | 已落实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气中烟尘的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2 | 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初期雨水经雨水管 (略) 政管网;项目员工生活污水在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用,不外排;在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 (略) 政管网;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 (略) 政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茅山港。 | 已落实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纳标准要求。 |
3 | 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削片机、粉碎机、烘干机、制粒机等设备噪声。项目应采取将设备置于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震,搞好厂区绿化等措施,设备噪声经衰减后,各边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 已落实 | 验收监测期间,东、西、南、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
4 | 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用于生产。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与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员工生活垃圾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固体废物外运堆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已基本落实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 |
5 |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COD:0.0046t/a;NH3-N:0.0005t/a;颗粒物:0.0114t/a。 | 已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 已落实 | 已申请总量,满足环保要求 |
2、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 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环保设施齐全,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本项目的原料包括主要为木料边角料、木材、锯末、刨花,物料的破碎、均质造粒等过程会产生粉尘。破碎粉尘:产生于车间破碎区域,在破碎工序产尘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后通过管道统一进布袋除尘器沉降处理,最后通过加工车间顶部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均质造粒粉尘:产生于车间制粒区域,在均质、制粒生产线各产尘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后通过管道统一进布袋除尘器沉降处理,最后通过加工车间顶部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 (略) 政管网;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 (略) 政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茅山港。项目不仅制定与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相关的规章制度,还安排专人对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能保证项目运行期间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员工生活垃圾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固体废物外运堆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项目昼夜间生产,根据监测结果,采取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检查: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员工生活垃圾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固体废物外运堆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5、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 项目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厂区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执行。经调查,项目四周100米范围内均无学校、居民楼、医院、机关、科研单位、食品企业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并未建敏感目标。 6、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 项目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厂区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执行。 7、绿化措施及恢复情况: 在生产、办公等区域周围开辟了草坪,绿化带上种树,通过绿化达到净化、美化环境的效果。 |
1、验收监测结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该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监测期间,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本项目的原料包括主要为木料边角料、木材、锯末、刨花,物料的破碎、均质造粒等过程会产生粉尘。生产废气中烟尘的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纳标准要求。 (4)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1#~▲4#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5~58.0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4~45.0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3类标准限值要求。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员工生活垃圾等。清理工序产生的杂质固体废物外运堆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 2、存在问题及建议 针对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及需进一步落实的措施见下表。 表19项目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及需进一步落实的措施一览表
根据现场验收检查和监测结果,《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未超出环境影响评价时确定的生产规模和工艺线路,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时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该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4、日常环境管理要求 (1)现场的日常环境管理 ①设专人进行环保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并记录设施运行情况; ②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设备保养,维修,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定期清理循污水处理站污泥,严禁生产废水外排。 ③危险废物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处置。 (2)日常环境监测 项目在运行期应实行环境监测,以验证环境影响的实际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定期监测 (略) 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计划如下表: 表20日常监测方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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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项目 | 项目名称 | 湖北五州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浠水县散花工业园速易宝科技工业园西北 | |||||||||||||||||||
建设单位 | 湖北五 (略) | 邮政编码 | * | 联系电话 | * | ||||||||||||||||||
行业类别 | C2542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21年1月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21年3月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年产3000吨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年产3000吨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8 | 比例 | 16%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20 | 比例 | 13.3%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环评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批准文号 | 浠环涵[2020]79号 | 批准时间 | **日 | 环评单位 | 黄冈 (略) |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北 (略) |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
废水治理(万元) | 0 | 废气治理(万元) | 噪声治理(万元) | 固废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万元)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4320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化学需氧量 | 0.0046t/a | ||||||||||||||||||||||
氨氮 | 0.0005t/a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
烟 尘 | |||||||||||||||||||||||
氮氧化物 | |||||||||||||||||||||||
工业粉尘 | 0.0114t/a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 非*烷总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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