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公司北区焦炉大修改造工程(9#焦炉)竣工调试前信息公开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公司北区焦炉大修改造工程(9#焦炉)竣工调试前信息公开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 (略) 煤焦化公司北区焦炉大修改造工程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如下:公开日期**日至2022月12月9日。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精神,打造“三好”马钢, (略) 工厂,马钢公司对焦炉实施升级改造,改善焦炉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和环境绩效。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北区焦炉大修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马 (略) 煤焦化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万元;
建设地点: (略) 北区炼焦二分厂厂内
项目包括分为:建设 2 座 50 孔、炭化室高 7 米的焦炉,年产全焦约 100 万吨,采用同步建设异步投产,配套一套最大处理能力为 68100 Nm3/h的煤气净化装置。新焦炉配套采用 2×140 t/h 干熄焦,实现全干熄焦,干熄焦锅炉采用高温高压,同步建设发电、循环水系统、上升管余热回收系统及变电所等辅助生产设施。环保方面按超低排放要求,配置机、焦侧、干熄焦除尘地面站,同步建设焦炉烟道气脱硫脱硝装置等。
二、试生产信息
(略) 北区焦炉大修改造工程2021年6月开工建设,10#焦炉2022年9月建设完毕,9#焦炉于2022年11月建设完毕,拟于12月3日全线进行热负荷试车、试生产;计划调试3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调试需延期12个月。
生产期间实行三班两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12小时,年运转时间为365天,年操作时间为8760小时。
现已完成建设准备进入调试的部分有:
1、新建一座50 孔、炭化室高 7 米的焦炉年产全焦约50万吨。位 (略) 厂区内,建设地北侧为焦炉煤气柜,西侧和 (略) 相邻,东侧与马钢第四轧钢总厂热轧车间接壤。
2、新建焦炉配套的干熄焦1×140t/h 以及同步建设的干熄焦除尘地面站。干熄焦锅炉采用高温高压,同步建设发电、循环水系统、上升管余热回收系统及变电所等辅助生产设施。
3、新建焦炉配套的管道工程。1)新建焦炉配套的DN1400高炉煤气管道,2)新建焦炉配套的焦炉煤气DN1200管道,3)新建焦炉配套的氮气管道,4)新建焦炉配套的蒸汽管道,5)新建压缩空气管道;6)新建焦炉配套的生产水管道,7)新建焦炉配套的除盐水管道,8)新建焦炉配套的生产水管道,9)新建焦炉配套的中水管道。
4、新建焦炉配套的四大机车;
5、新建焦炉配套的煤气净化装置最大处理能力为 68100 Nm3/h。主要由鼓冷系统 (包括煤气初冷单元、电捕焦油单元、焦油氨水分离单元和煤气鼓风机单元)、中冷洗萘单元、氨回收系统(包括磷酸洗氨单元和蒸氨单元)、粗苯回收系统(包括 终冷洗苯单元和粗苯蒸馏单元)、脱硫系统(包括脱硫单元及硫回收单元)和油库系统(包括油库单元)组成,配套建设焦化废水处理站。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炼焦工序生产废水、反渗透产生的浓水、煤气净化工序净环水系统、煤气净化工序蒸氨废水、酚氰废水、生产排水和生活排水。炼焦工序生产废水进入煤焦回用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中再生水用于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指标要求,送循环水系统做补充水回用。反渗透产生的浓水、煤气净化工序净环水系统排水和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的炼焦工序生活污水均满足国家要求排放标准, (略) 北区焦化废水深度综合利用工程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煤气净化工序蒸氨废水、酚氰废水、生产排水和生活排水经焦化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出水达到国家国家要求排放标准,送北区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本工程其他废(污)水分别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本项 (略) 内部调剂,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再进入现有的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对排放的生产废水采取清污分流的原则,尽可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以减少污水的外排量。
2、废气
本项目配套建设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以及地面除尘站,废气排放满足国家相应排放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增压风机、循环泵等设备在运行时产生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器、隔声罩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后,确保公司厂界噪声满足国家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除尘系 (略) 高炉喷煤系统综合利用;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 (略) 高炉喷煤系统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干化后的焦油渣(含焦化废水处理站油渣)和经干化后的蒸氨残渣均送炼焦配煤系统综合利用;粗苯再生残渣送焦油系统循环利用;焦化废水站生 (略) 烧结系统作配料综合利用;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在密闭容器储存以及硫回收工序产生废催化剂,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技改项目固体废物能够全部实现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于**日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编码为 2012-*-07-02-*),于2021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马环审[2021]88号),目前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等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
五、企业承诺
1、我公司对所有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对市民的咨询、质询和投诉及时受理和解决。
3、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格管理,组织生产运行。
六、投诉和反馈
1、市环保局信访科,电话:*;
2、企业联系人:安旭彩,电话:*。
附件: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公司北区焦炉大修改造工程(9#焦炉)竣工调试前信息公开.pdf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 (略) 煤焦化公司北区焦炉大修改造工程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如下:公开日期**日至2022月12月9日。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精神,打造“三好”马钢, (略) 工厂,马钢公司对焦炉实施升级改造,改善焦炉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和环境绩效。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北区焦炉大修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马 (略) 煤焦化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万元;
建设地点: (略) 北区炼焦二分厂厂内
项目包括分为:建设 2 座 50 孔、炭化室高 7 米的焦炉,年产全焦约 100 万吨,采用同步建设异步投产,配套一套最大处理能力为 68100 Nm3/h的煤气净化装置。新焦炉配套采用 2×140 t/h 干熄焦,实现全干熄焦,干熄焦锅炉采用高温高压,同步建设发电、循环水系统、上升管余热回收系统及变电所等辅助生产设施。环保方面按超低排放要求,配置机、焦侧、干熄焦除尘地面站,同步建设焦炉烟道气脱硫脱硝装置等。
二、试生产信息
(略) 北区焦炉大修改造工程2021年6月开工建设,10#焦炉2022年9月建设完毕,9#焦炉于2022年11月建设完毕,拟于12月3日全线进行热负荷试车、试生产;计划调试3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调试需延期12个月。
生产期间实行三班两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12小时,年运转时间为365天,年操作时间为8760小时。
现已完成建设准备进入调试的部分有:
1、新建一座50 孔、炭化室高 7 米的焦炉年产全焦约50万吨。位 (略) 厂区内,建设地北侧为焦炉煤气柜,西侧和 (略) 相邻,东侧与马钢第四轧钢总厂热轧车间接壤。
2、新建焦炉配套的干熄焦1×140t/h 以及同步建设的干熄焦除尘地面站。干熄焦锅炉采用高温高压,同步建设发电、循环水系统、上升管余热回收系统及变电所等辅助生产设施。
3、新建焦炉配套的管道工程。1)新建焦炉配套的DN1400高炉煤气管道,2)新建焦炉配套的焦炉煤气DN1200管道,3)新建焦炉配套的氮气管道,4)新建焦炉配套的蒸汽管道,5)新建压缩空气管道;6)新建焦炉配套的生产水管道,7)新建焦炉配套的除盐水管道,8)新建焦炉配套的生产水管道,9)新建焦炉配套的中水管道。
4、新建焦炉配套的四大机车;
5、新建焦炉配套的煤气净化装置最大处理能力为 68100 Nm3/h。主要由鼓冷系统 (包括煤气初冷单元、电捕焦油单元、焦油氨水分离单元和煤气鼓风机单元)、中冷洗萘单元、氨回收系统(包括磷酸洗氨单元和蒸氨单元)、粗苯回收系统(包括 终冷洗苯单元和粗苯蒸馏单元)、脱硫系统(包括脱硫单元及硫回收单元)和油库系统(包括油库单元)组成,配套建设焦化废水处理站。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炼焦工序生产废水、反渗透产生的浓水、煤气净化工序净环水系统、煤气净化工序蒸氨废水、酚氰废水、生产排水和生活排水。炼焦工序生产废水进入煤焦回用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中再生水用于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指标要求,送循环水系统做补充水回用。反渗透产生的浓水、煤气净化工序净环水系统排水和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的炼焦工序生活污水均满足国家要求排放标准, (略) 北区焦化废水深度综合利用工程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煤气净化工序蒸氨废水、酚氰废水、生产排水和生活排水经焦化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出水达到国家国家要求排放标准,送北区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本工程其他废(污)水分别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本项 (略) 内部调剂,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再进入现有的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对排放的生产废水采取清污分流的原则,尽可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以减少污水的外排量。
2、废气
本项目配套建设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以及地面除尘站,废气排放满足国家相应排放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增压风机、循环泵等设备在运行时产生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器、隔声罩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后,确保公司厂界噪声满足国家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除尘系 (略) 高炉喷煤系统综合利用;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 (略) 高炉喷煤系统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干化后的焦油渣(含焦化废水处理站油渣)和经干化后的蒸氨残渣均送炼焦配煤系统综合利用;粗苯再生残渣送焦油系统循环利用;焦化废水站生 (略) 烧结系统作配料综合利用;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在密闭容器储存以及硫回收工序产生废催化剂,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技改项目固体废物能够全部实现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于**日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编码为 2012-*-07-02-*),于2021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马环审[2021]88号),目前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等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
五、企业承诺
1、我公司对所有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对市民的咨询、质询和投诉及时受理和解决。
3、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格管理,组织生产运行。
六、投诉和反馈
1、市环保局信访科,电话:*;
2、企业联系人:安旭彩,电话:*。
附件: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公司北区焦炉大修改造工程(9#焦炉)竣工调试前信息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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