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瀑河马杖子村至航研制冷大桥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南五十家子镇马杖子村承朝高速大桥至航研制冷大桥段南侧4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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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瀑河马杖子村至航研制冷大桥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南五十家子镇马杖子村承朝高速大桥至航研制冷大桥段南侧400米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略) 瀑河马杖子村至航研制冷大桥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略) 平泉县南五十家子镇马杖子村承朝高速大桥至航研制冷大桥段南侧400米*
(略) 水务局岳树民
3064.273064.27
**
改建
本工程治理河流总长度3.123km,治理内容包括生态清淤、溢流堰和生态浅滩湿地及水生植物修复。生态清淤3.123km;在治理河段内建5座溢流堰,河道两侧防洪堤顶建混凝土防护栏6.246km;在主河道两侧建生态浅滩湿地*m2,其中右岸建浅滩湿地64240m2,左岸建设浅滩湿地66460m2;在河槽内两侧种植挺水植物12500m2,溢流堰上游种植沉水植物5000m2。
废气其他措施:
项目建设阶段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主要产生于土地开挖、填方、平整等过程;物料的装卸、搬运、堆存和使用,以及运输车辆的出入等。扬尘无组织排放浓度为4-6mg/m3,为减少扬尘产生量,建设单位积极采取:(1)施工场地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2)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地面整洁;(3)施工场地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4)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不在现场搅拌;(5)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装卸、搬运时应当采取防尘措施;(6)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应减速慢行,运输建筑垃圾及土方时应采用蓬布遮盖;(7)建施工单位加强监管。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实现工程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外的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13/ 2934—2019)表1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项目河道清淤等工程施工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扰动水体,改变瀑河水质,但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待施工期结束后,瀑河河流将恢复平稳,施工过程基本不会改变水质,河道清理结束后,河流水质将得到改善,待工程完成后,水域水量充沛,水质逐渐清洁,原有的鱼类资源及其生息环境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对评价范围鱼类种类、数量的影响较小,不会导致水生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①一方面,本工程的建设不会明显降低地表水体自净能力、不会造成上、下游河段的地表水质恶化,有利于改善下游河段的地表水质;②另一方面,本项目的清淤、防护与绿化等工程的建设,有利于区域地表水质改善。在本项目流域治理措施实施的前提下,瀑河流域污染源可逐步得到治理、区域地表水质逐步得到改善。
固废环保措施:
建设阶段建设单位拟将河道及两侧清理的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河道清理的底砂、河道及两侧清理的砂石料全部用于护岸等工程回填使用,表土单独收集用于施工期临时占地及绿化区绿化使用;施工废水沉淀池底泥定期人工清掏用于项目临时占地的覆土绿化;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随河道及两侧清理的垃圾一起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建设阶段河道清理的底砂、河道及两侧清理的垃圾及开挖的土石方、施工废水沉淀池底泥、生活垃圾均能妥善处置,严禁向瀑河及附近其他水体倾倒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临时堆放点尽量远离河道。
噪声有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阶段产生的噪声包括设备噪声和运输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规范设备操作、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安排时间(晚22:00-早06:00禁止施工)、加强施工管理、车辆经过村庄减速慢行、车辆禁鸣等降噪措施,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达标排放。
生态影响有环保措施:
工程建设过程对河道的扰动,将使区域内的生物量有一定的减少,待工程完成后,水域水量充沛,水质逐渐清洁,原有的鱼类资源及其生息环境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评价范围鱼类种类、数量的影响不大。项目建设完成后,部分岸线较建设前明确,部分岸线、河道及滩地将不再遭受侵占,进入地表水的污染物减少,且本工程建设完成后瀑河河道水体流动更稳定,水生植物能直接吸收水体中的TN、TP,减少水体底部的扰动,固定河床、控制内源污染,大面积水生植物区域可以抑制藻类的生长。挺水植物分种在河道两侧滩肩地,沉水植物种植在河床中间,可以通过植物根系吸收降解部分支流污染物,有利于瀑河地表水体水质改善,项目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略) 瀑河马杖子村至航研制冷大桥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略) 平泉县南五十家子镇马杖子村承朝高速大桥至航研制冷大桥段南侧400米*
(略) 水务局岳树民
3064.2730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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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
本工程治理河流总长度3.123km,治理内容包括生态清淤、溢流堰和生态浅滩湿地及水生植物修复。生态清淤3.123km;在治理河段内建5座溢流堰,河道两侧防洪堤顶建混凝土防护栏6.246km;在主河道两侧建生态浅滩湿地*m2,其中右岸建浅滩湿地64240m2,左岸建设浅滩湿地66460m2;在河槽内两侧种植挺水植物12500m2,溢流堰上游种植沉水植物5000m2。
废气其他措施:
项目建设阶段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主要产生于土地开挖、填方、平整等过程;物料的装卸、搬运、堆存和使用,以及运输车辆的出入等。扬尘无组织排放浓度为4-6mg/m3,为减少扬尘产生量,建设单位积极采取:(1)施工场地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2)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地面整洁;(3)施工场地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4)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不在现场搅拌;(5)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装卸、搬运时应当采取防尘措施;(6)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应减速慢行,运输建筑垃圾及土方时应采用蓬布遮盖;(7)建施工单位加强监管。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实现工程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外的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13/ 2934—2019)表1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项目河道清淤等工程施工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扰动水体,改变瀑河水质,但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待施工期结束后,瀑河河流将恢复平稳,施工过程基本不会改变水质,河道清理结束后,河流水质将得到改善,待工程完成后,水域水量充沛,水质逐渐清洁,原有的鱼类资源及其生息环境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对评价范围鱼类种类、数量的影响较小,不会导致水生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①一方面,本工程的建设不会明显降低地表水体自净能力、不会造成上、下游河段的地表水质恶化,有利于改善下游河段的地表水质;②另一方面,本项目的清淤、防护与绿化等工程的建设,有利于区域地表水质改善。在本项目流域治理措施实施的前提下,瀑河流域污染源可逐步得到治理、区域地表水质逐步得到改善。
固废环保措施:
建设阶段建设单位拟将河道及两侧清理的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河道清理的底砂、河道及两侧清理的砂石料全部用于护岸等工程回填使用,表土单独收集用于施工期临时占地及绿化区绿化使用;施工废水沉淀池底泥定期人工清掏用于项目临时占地的覆土绿化;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随河道及两侧清理的垃圾一起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建设阶段河道清理的底砂、河道及两侧清理的垃圾及开挖的土石方、施工废水沉淀池底泥、生活垃圾均能妥善处置,严禁向瀑河及附近其他水体倾倒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临时堆放点尽量远离河道。
噪声有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阶段产生的噪声包括设备噪声和运输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规范设备操作、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安排时间(晚22:00-早06:00禁止施工)、加强施工管理、车辆经过村庄减速慢行、车辆禁鸣等降噪措施,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达标排放。
生态影响有环保措施:
工程建设过程对河道的扰动,将使区域内的生物量有一定的减少,待工程完成后,水域水量充沛,水质逐渐清洁,原有的鱼类资源及其生息环境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评价范围鱼类种类、数量的影响不大。项目建设完成后,部分岸线较建设前明确,部分岸线、河道及滩地将不再遭受侵占,进入地表水的污染物减少,且本工程建设完成后瀑河河道水体流动更稳定,水生植物能直接吸收水体中的TN、TP,减少水体底部的扰动,固定河床、控制内源污染,大面积水生植物区域可以抑制藻类的生长。挺水植物分种在河道两侧滩肩地,沉水植物种植在河床中间,可以通过植物根系吸收降解部分支流污染物,有利于瀑河地表水体水质改善,项目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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