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2022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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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2022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桂政土批函(11)〔2022〕50号

(略) 人民政府:

你市关 (略) 2022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手续的申请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略) 2022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涉及的农用地转用、未利用地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平桂区鹅塘镇栗木村民委员会,沙田镇道石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7.0091公顷(水田1.0161公顷、旱地1.9908公顷、果园0.1291公顷、乔木林地0.3139公顷、竹林地0.0023公顷、灌木林地0.7861公顷、其他草地0.2209公顷、农村道路0.1341公顷、坑塘水面0.6044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0119公顷、农村宅基地0.0070公顷、公园与绿地1.0035公顷、交通服务站用地0.0784公顷、裸岩石砾地0.7106公顷)征收为国有, (略) 2022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3.0069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涉及占用林地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七、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日


桂政土批函(11)〔2022〕50号

(略) 人民政府:

你市关 (略) 2022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手续的申请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略) 2022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涉及的农用地转用、未利用地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平桂区鹅塘镇栗木村民委员会,沙田镇道石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7.0091公顷(水田1.0161公顷、旱地1.9908公顷、果园0.1291公顷、乔木林地0.3139公顷、竹林地0.0023公顷、灌木林地0.7861公顷、其他草地0.2209公顷、农村道路0.1341公顷、坑塘水面0.6044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0119公顷、农村宅基地0.0070公顷、公园与绿地1.0035公顷、交通服务站用地0.0784公顷、裸岩石砾地0.7106公顷)征收为国有, (略) 2022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3.0069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涉及占用林地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七、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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