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南部新城轨道3号线后村站配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翔安南部新城轨道3号线后村站配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略) 生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厦门轨道 (略) 于2022年9月委托华侨大学开展翔安南部新城轨道3号线后村站配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翔安南部新城轨道3号线后村站配套项目
地块地址: (略) 翔安区金海街道,翔安东路与石厝路交叉口南侧
建设单位:厦门轨道 (略)
地块面积:27795.430平方米
原土地类型:农用地
规划土地类型:综合类用地(含住宅及公共服务)
二、调查目的与内容
通过对地块相关的历史和现状资料进行调查分析,开展土壤现场筛测,识别和判断该地块可能的污染源及污染情况,评估该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及公共服务用是否存在风险,为地块利用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次开展第一阶段调查,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识别地块及周围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
三、调查结果
地块原为农用地,规划建设为翔安南部新城轨道3号线后村站配套项目,该地块地下工程建设内容为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用地性质属于“交通设施用地(轨道交通用地)”,现已完成整体工程建设;地上部分工程内容为TOD项目,涉及居住、保障性住房、商业、老年日料中心,用地性质涉及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参照一类用地相关标准执行。
地块现状已完成地下室工程的建设,地块整体扰动较大,原土基本已开挖外运,地下室顶板完成后上覆土为地块基坑原土,无外来回填土。本地块2018年以前一直为农田,主要种植有胡萝卜、地瓜、水稻、时蔬等作物;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输送;不涉及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堆存;不曾使用污水灌溉,不曾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地块内不存在地下储罐、储槽和管线等。地块农田使用农家肥,未使用高毒性农药,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调查评估地块内现状及历史无明显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对地块造成影响。
地块相邻地块的用地历史和现状基本为农田、村庄、道路,相邻地块不存在污染潜在污染源。周边基本无企业,地块内及周边地块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或环保投诉。调查评估地块周边无明显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对地块造成影响。
现状土壤筛测结果显示,土壤中As、Cd、Cu、Pb、Hg、Ni、V等含量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Cr、Zn、M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003/T67-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PID筛测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表明地块土壤未受明显污染,土壤质量可以接受。
四、结论
本次调查开展了翔安南部新城轨道3号线后村站配套项目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结合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评估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污染源的可能性较小;根据现场快筛结果,本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可能性较低,判断本地块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接受。根据相关文件与导则规定,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工作,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基于建设用地风险管控的要求,评估该地块污染风险较低,地块可以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住宅用地)开发。
五、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厦门轨道 (略)
联系方式:蔡工,*
编制单位:华侨大学
联系方式: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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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略) 生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厦门轨道 (略) 于2022年9月委托华侨大学开展翔安南部新城轨道3号线后村站配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翔安南部新城轨道3号线后村站配套项目
地块地址: (略) 翔安区金海街道,翔安东路与石厝路交叉口南侧
建设单位:厦门轨道 (略)
地块面积:27795.430平方米
原土地类型:农用地
规划土地类型:综合类用地(含住宅及公共服务)
二、调查目的与内容
通过对地块相关的历史和现状资料进行调查分析,开展土壤现场筛测,识别和判断该地块可能的污染源及污染情况,评估该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及公共服务用是否存在风险,为地块利用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次开展第一阶段调查,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识别地块及周围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
三、调查结果
地块原为农用地,规划建设为翔安南部新城轨道3号线后村站配套项目,该地块地下工程建设内容为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用地性质属于“交通设施用地(轨道交通用地)”,现已完成整体工程建设;地上部分工程内容为TOD项目,涉及居住、保障性住房、商业、老年日料中心,用地性质涉及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参照一类用地相关标准执行。
地块现状已完成地下室工程的建设,地块整体扰动较大,原土基本已开挖外运,地下室顶板完成后上覆土为地块基坑原土,无外来回填土。本地块2018年以前一直为农田,主要种植有胡萝卜、地瓜、水稻、时蔬等作物;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输送;不涉及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堆存;不曾使用污水灌溉,不曾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地块内不存在地下储罐、储槽和管线等。地块农田使用农家肥,未使用高毒性农药,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调查评估地块内现状及历史无明显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对地块造成影响。
地块相邻地块的用地历史和现状基本为农田、村庄、道路,相邻地块不存在污染潜在污染源。周边基本无企业,地块内及周边地块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或环保投诉。调查评估地块周边无明显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对地块造成影响。
现状土壤筛测结果显示,土壤中As、Cd、Cu、Pb、Hg、Ni、V等含量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Cr、Zn、M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003/T67-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PID筛测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表明地块土壤未受明显污染,土壤质量可以接受。
四、结论
本次调查开展了翔安南部新城轨道3号线后村站配套项目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结合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评估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污染源的可能性较小;根据现场快筛结果,本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可能性较低,判断本地块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接受。根据相关文件与导则规定,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工作,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基于建设用地风险管控的要求,评估该地块污染风险较低,地块可以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住宅用地)开发。
五、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厦门轨道 (略)
联系方式:蔡工,*
编制单位:华侨大学
联系方式: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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