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兰卫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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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兰卫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把东莞兰卫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兰卫医 (略) (扩建)

建设单位:东莞兰卫医 (略)

地点: (略) 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路19号产业化中心7栋3楼(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53′02.221″,东经113°55′04.660″)

建设内容:项目扩建后,新增1000万元,建筑面积增加1884m2,占地面积不变,新增新冠核酸检测样本的检测工作,年检测新冠核酸样本1000万份。

公示时间:**日至**日(20工作日)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兰卫扩建验收意见.pdf123.8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验收报告-兰卫.pdf1.5 MB, 下载次数1
,东莞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把东莞兰卫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兰卫医 (略) (扩建)

建设单位:东莞兰卫医 (略)

地点: (略) 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路19号产业化中心7栋3楼(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53′02.221″,东经113°55′04.660″)

建设内容:项目扩建后,新增1000万元,建筑面积增加1884m2,占地面积不变,新增新冠核酸检测样本的检测工作,年检测新冠核酸样本1000万份。

公示时间:**日至**日(20工作日)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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