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芝兰河、撒老坞河、杨柳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禄劝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芝兰河、撒老坞河、杨柳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实施的“禄劝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芝兰河、撒老坞河、杨柳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正常运行,并组织验收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验收报告表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禄劝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芝兰河、撒老坞河、杨柳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禄劝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芝兰河、撒老坞河、杨柳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 (略) 禄劝县撒营盘镇芝兰河、撒老坞河、杨柳河流域
3、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禄劝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芝兰河、撒老坞河、杨柳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涉及卡柱村、撒老坞村、兴安村、撒冲村4个重点村落的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的收集和处理工程,收益村小组23个,共建设人工表流湿地9个、污水处理站3座、氧化塘11个,沉泥井131个、截污沟3.905km、排污主管 19.829km(46条)、排污支4.754km、41座检查井。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1、建设单位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2、单位地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3、联系人:李庭裕
4、电话:*
三、公示时间:
20个工作日
四、调查表下载
链接:http://**
提取码:unm9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技术服务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实施的“禄劝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芝兰河、撒老坞河、杨柳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正常运行,并组织验收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验收报告表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禄劝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芝兰河、撒老坞河、杨柳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禄劝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芝兰河、撒老坞河、杨柳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 (略) 禄劝县撒营盘镇芝兰河、撒老坞河、杨柳河流域
3、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禄劝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芝兰河、撒老坞河、杨柳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涉及卡柱村、撒老坞村、兴安村、撒冲村4个重点村落的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的收集和处理工程,收益村小组23个,共建设人工表流湿地9个、污水处理站3座、氧化塘11个,沉泥井131个、截污沟3.905km、排污主管 19.829km(46条)、排污支4.754km、41座检查井。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1、建设单位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2、单位地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3、联系人:李庭裕
4、电话:*
三、公示时间:
20个工作日
四、调查表下载
链接:http://**
提取码:unm9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技术服务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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