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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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求对 (略) 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大发改资环〔2022〕15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 (略) 节能监察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08-03-*)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对项目能源消费情况、能效水平、用能工艺及节能管理措施等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将三选厂由日处理3000吨氧化矿技改为日处理6000吨硫化矿,其中半年处理北衙万硐山的铅锌多金属矿,半年处理北衙万硐山铜多金属矿。主要建设内容:1.利用原有设施:原矿堆场、粗碎车间、1#转运站及皮带输送系统。2.改造内容:粉矿堆场东侧增加一套上料和皮带输送系统;磨矿车间扩建;磁选车间东侧延长12米,增加4台弱磁磁选机、2台中磁磁选机;铁精矿过滤车间改造为铜、铅、锌精矿过滤车间;Φ50.0米浸前浓缩机改为尾矿浓缩机、Φ18.0米强磁铁精矿浓缩机改为铜精矿浓缩机、Φ12.0米弱磁铁精矿浓缩机改为锌精矿浓缩机。3.新增内容:二系列磨矿车间、浮选车间、鼓风机房、药剂制备车间、混合精矿再磨车间、Φ18.0米中矿浓缩机、总尾砂泵站、浮选变配电室、中央控制室。

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8826.32吨标准煤、等价值为21962.33吨标准煤。项目铅锌多金属矿选矿工艺的综合能耗为35.80千瓦时/吨(4.40千克标准煤/吨),铜多金属矿选矿工艺的综合能耗为26.84千瓦时/吨(3.30千克标准煤/吨),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5733吨标准煤/万元。

三、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

(二)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建成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略) 级平台的数据对接。

(三)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若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予通过验收。

(四)其他要求按项目评审意见落实。

四、如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五、请大理州发展改革委严格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并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号),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六、请大理州发展改革委接文后,进一步加强用能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本地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求对 (略) 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大发改资环〔2022〕15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 (略) 节能监察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08-03-*)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对项目能源消费情况、能效水平、用能工艺及节能管理措施等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将三选厂由日处理3000吨氧化矿技改为日处理6000吨硫化矿,其中半年处理北衙万硐山的铅锌多金属矿,半年处理北衙万硐山铜多金属矿。主要建设内容:1.利用原有设施:原矿堆场、粗碎车间、1#转运站及皮带输送系统。2.改造内容:粉矿堆场东侧增加一套上料和皮带输送系统;磨矿车间扩建;磁选车间东侧延长12米,增加4台弱磁磁选机、2台中磁磁选机;铁精矿过滤车间改造为铜、铅、锌精矿过滤车间;Φ50.0米浸前浓缩机改为尾矿浓缩机、Φ18.0米强磁铁精矿浓缩机改为铜精矿浓缩机、Φ12.0米弱磁铁精矿浓缩机改为锌精矿浓缩机。3.新增内容:二系列磨矿车间、浮选车间、鼓风机房、药剂制备车间、混合精矿再磨车间、Φ18.0米中矿浓缩机、总尾砂泵站、浮选变配电室、中央控制室。

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8826.32吨标准煤、等价值为21962.33吨标准煤。项目铅锌多金属矿选矿工艺的综合能耗为35.80千瓦时/吨(4.40千克标准煤/吨),铜多金属矿选矿工艺的综合能耗为26.84千瓦时/吨(3.30千克标准煤/吨),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5733吨标准煤/万元。

三、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

(二)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建成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略) 级平台的数据对接。

(三)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若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予通过验收。

(四)其他要求按项目评审意见落实。

四、如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五、请大理州发展改革委严格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并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号),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六、请大理州发展改革委接文后,进一步加强用能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本地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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