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纳捷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吨高性能活性碳纤维毡(布)项目审批前公示
安徽纳捷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吨高性能活性碳纤维毡(布)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纳 (略) 年产360吨高性能活性碳纤维毡(布)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57-*
联系地址: (略) 鞋城五路508号经开区管委会527室
项目名称:年产360吨高性能活性碳纤维毡(布)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纳 (略)
建设地点: (略)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泰二路8号
评价单位: (略) 振环 (略)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纳 (略) (略) (略) 厂房建设高性能活性碳纤维毡(布)项目,项目购置放卷机、预处理脱水设备、烘干机、燃气热风炉、碳化炉、活化炉、收卷机等设备,建成后可达年产360吨高性能活性碳纤维毡(布)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碳化、活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冷凝+三级水喷淋+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及表1中无组织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燃气热风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地区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 (略) (略) 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设备定期保养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废编织袋统一收集后由废品回收站回收。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焦油、浸泡池底泥、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在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备案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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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纳 (略) 年产360吨高性能活性碳纤维毡(布)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57-*
联系地址: (略) 鞋城五路508号经开区管委会527室
项目名称:年产360吨高性能活性碳纤维毡(布)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纳 (略)
建设地点: (略)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泰二路8号
评价单位: (略) 振环 (略)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纳 (略) (略) (略) 厂房建设高性能活性碳纤维毡(布)项目,项目购置放卷机、预处理脱水设备、烘干机、燃气热风炉、碳化炉、活化炉、收卷机等设备,建成后可达年产360吨高性能活性碳纤维毡(布)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碳化、活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冷凝+三级水喷淋+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及表1中无组织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燃气热风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地区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 (略) (略) 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设备定期保养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废编织袋统一收集后由废品回收站回收。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焦油、浸泡池底泥、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在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备案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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