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2022-12-051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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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2022-12-0510:09: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年加工纸箱500万套项目

(略) (略) 综合保税区外河泾路177号1号房1F

(略) (略)

苏州 (略)

总投资500万元,年加工纸箱500万个。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

2.该项目实施后非*烷总烃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宁沪置业(昆山)有限公司昆山花桥华邑酒店及昆山花桥套房假日酒店配套供热锅炉项目

(略) 花桥镇商银路888号

宁沪置业(昆山)有限公司

江苏 (略)

新建锅炉房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均为316平方米,锅炉房内设置5台燃气锅炉,其中3台2.1MW热水锅炉(2用1备),2台1.5MW蒸汽锅炉(1用1备)

1. 锅炉排水和软水制备浓水共5572吨/年作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 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通过1根96米排气筒排放,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 1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3

万千湖东滩挡墙工程

(略) 锦溪镇万千湖东岸,昆山麻鸭原种场西侧

(略) 锦 (略)

苏州金 (略)

拟实施万千湖东滩挡墙工程, (略) 锦溪镇万千湖东岸、昆山麻鸭原种场西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生态挡墙及堤防长约230米,同时建设护坡、生态植物等相应配套设施。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管道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他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施工扬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作业工艺,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 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年加工纸箱500万套项目

(略) (略) 综合保税区外河泾路177号1号房1F

(略) (略)

苏州 (略)

总投资500万元,年加工纸箱500万个。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

2.该项目实施后非*烷总烃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宁沪置业(昆山)有限公司昆山花桥华邑酒店及昆山花桥套房假日酒店配套供热锅炉项目

(略) 花桥镇商银路888号

宁沪置业(昆山)有限公司

江苏 (略)

新建锅炉房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均为316平方米,锅炉房内设置5台燃气锅炉,其中3台2.1MW热水锅炉(2用1备),2台1.5MW蒸汽锅炉(1用1备)

1. 锅炉排水和软水制备浓水共5572吨/年作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 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通过1根96米排气筒排放,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 1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3

万千湖东滩挡墙工程

(略) 锦溪镇万千湖东岸,昆山麻鸭原种场西侧

(略) 锦 (略)

苏州金 (略)

拟实施万千湖东滩挡墙工程, (略) 锦溪镇万千湖东岸、昆山麻鸭原种场西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生态挡墙及堤防长约230米,同时建设护坡、生态植物等相应配套设施。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管道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他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施工扬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作业工艺,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 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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