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富春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企业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潍坊市富春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企业公示

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略) 富春安 (略) 综合报告》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略) 富春安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DG597XB
法定代表人:徐萍
生产地址: (略) 昌乐县城东萧路与潍昌路交叉路口西60米路北
项目负责人:张永光 联系方式:*
经营范围:废铅蓄电池的收集转运
危废代码:(HW31:900-052-31)
投资内容:总面积768平方米,租赁库房共一层,经装修改造为费铅酸蓄电池贮存区域,用于贮存废旧蓄电池。项目建成以来可形成年收集转运8000吨废铅蓄电池的贮存和转运。
排污信息: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废气 污染物名称:硫酸雾

排放方式:DA001废气排气筒出口

排放口数量:1 分布情况:仓库南侧

排放浓度:0.51mg/Nm3 超标情况:无

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或地方排放标椎):1.2 mg/Nm3

本公司为独立仓库贮存,不露天,不涉及雨淋,地面做防渗防腐。我公司: (略) 富春安 (略) ,于**日开始合法合规经营回收废铅蓄电池业务,(只回收、贮存、转运。不拆解、不回收锂电池)一直营业至**日。因铅价行情不稳定,疫情防控等各种自身原因,自**日停工以至今一直没有复工,仓库内货物已于**日以前全部转运出库到合法拆解单位。 (略) 暂停一切收货贮存等工作。 (略) 收集贮存任何货物, (略) 承担一切责任。
现因铅 (略) 与**日已向各相关部门提出复工申请,并给予批准。与**日正式复工。特此说明。

, (略) ,潍坊
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略) 富春安 (略) 综合报告》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略) 富春安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DG597XB
法定代表人:徐萍
生产地址: (略) 昌乐县城东萧路与潍昌路交叉路口西60米路北
项目负责人:张永光 联系方式:*
经营范围:废铅蓄电池的收集转运
危废代码:(HW31:900-052-31)
投资内容:总面积768平方米,租赁库房共一层,经装修改造为费铅酸蓄电池贮存区域,用于贮存废旧蓄电池。项目建成以来可形成年收集转运8000吨废铅蓄电池的贮存和转运。
排污信息: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废气 污染物名称:硫酸雾

排放方式:DA001废气排气筒出口

排放口数量:1 分布情况:仓库南侧

排放浓度:0.51mg/Nm3 超标情况:无

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或地方排放标椎):1.2 mg/Nm3

本公司为独立仓库贮存,不露天,不涉及雨淋,地面做防渗防腐。我公司: (略) 富春安 (略) ,于**日开始合法合规经营回收废铅蓄电池业务,(只回收、贮存、转运。不拆解、不回收锂电池)一直营业至**日。因铅价行情不稳定,疫情防控等各种自身原因,自**日停工以至今一直没有复工,仓库内货物已于**日以前全部转运出库到合法拆解单位。 (略) 暂停一切收货贮存等工作。 (略) 收集贮存任何货物, (略) 承担一切责任。
现因铅 (略) 与**日已向各相关部门提出复工申请,并给予批准。与**日正式复工。特此说明。

, (略) ,潍坊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