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中环责改字[2022]44号吕梁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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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中环责改字[2022]44号吕梁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略) 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吕中环责改字[2022]44号

中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XW

地 址:中阳县枝柯镇枝柯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温锦宽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 (略) 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通往矸石场运输道路未及时清扫、洒水,存在扬尘现象。

以上违法行为有**日的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和种类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你公司立即对通往矸石场运输道路进行清扫、洒水,并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降低扬尘污染。

三、责令改正的期限和履行方式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我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如你公司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略) 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吕中环责改字[2022]44号

中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XW

地 址:中阳县枝柯镇枝柯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温锦宽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 (略) 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通往矸石场运输道路未及时清扫、洒水,存在扬尘现象。

以上违法行为有**日的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和种类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你公司立即对通往矸石场运输道路进行清扫、洒水,并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降低扬尘污染。

三、责令改正的期限和履行方式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我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如你公司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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