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一塑胶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杰一塑胶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杰一塑胶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企石镇东山永平巷39号1号楼5楼 |
建设单位 | 杰一塑胶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杰一塑胶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BTARJP7R), (略) (略) 企石镇东山永平巷39号1号楼5楼(详见附图1: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3"19.633",东经114°1"37.461"。项目占地面积1580平方米,建筑面积158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塑胶管材的加工生产,建成后预计年产热塑套管250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挤出工序设在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生活污水经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政截污管网,然 (略) 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污水分开收集,分开排放,项目做好雨污分流专业施工图,图纸有清晰流向,雨污收集分明,管网布置合理,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危废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一般工业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采取隔音、消声减振措施使得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保政策要求,履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杰一塑胶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企石镇东山永平巷39号1号楼5楼 |
建设单位 | 杰一塑胶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杰一塑胶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BTARJP7R), (略) (略) 企石镇东山永平巷39号1号楼5楼(详见附图1: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3"19.633",东经114°1"37.461"。项目占地面积1580平方米,建筑面积158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塑胶管材的加工生产,建成后预计年产热塑套管250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挤出工序设在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生活污水经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政截污管网,然 (略) 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污水分开收集,分开排放,项目做好雨污分流专业施工图,图纸有清晰流向,雨污收集分明,管网布置合理,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危废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一般工业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采取隔音、消声减振措施使得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保政策要求,履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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